趁南风: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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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能及时回。”

    借故有事把同事的聚会推了,事实上,他真没那么闲,不过得在晚上把这两个小时找补回来。

    “那算了,我还是不打扰你了。”

    不待程如珩回应,向楠踮脚,在他脸上蜻蜓点水地亲了一下,飞快转身跑走,背对他挥了挥手,“程老师,祝你睡个好觉。”

    那都不能称作一个吻,太轻太快,只是唇与皮肤轻轻地贴了一瞬间,甚至没有半点感觉。

    被“轻薄”的明明是他,她却这般落荒而逃。

    路灯的光朦胧如纱,拢着程如珩,只见他轻笑一声,手在脸上触了触。

    向楠今晚真的睡不着了。

    她亟需和人分享她的激动和快乐,不敢打扰程如珩,只好骚扰好闺蜜周悦然。

    向楠恨不能用洋洋洒洒一篇小作文把今晚的事告诉她,她刚打了几个字,手机就从手里脱落,砸到脸上。

    什么粉红泡泡都没了,疼得她“嗷嗷”叫唤。

    她给周悦然发了一句:在的话,速call。

    没两分钟,周悦然就打语音过来。

    向楠说完前情提要后,问:“你知道他怎么回答吗?”

    周悦然大胆猜测,小心求证:“看你这么激动,他说‘我也喜欢你’?还是,‘我们交往吧’?”

    “No,他才不是这么随便的人呢。”

    其实,说起来,也就是很简单的一段话,没有暧昧,只是理智——

    “既然你这么肯定,我想,我们可以以交往为前提,试着接触一段时间。”

    第30章 第三十阵风

    ◎程老师,谈恋爱绝对比你那些书有意思。◎

    关于共情能力, 准确地说,应该这么表达:程如珩是个慢热的人。

    他能够轻易地感受并且理解一段感情,但当他自己试图建立这种感情, 则需要相对漫长的过程。譬如,他和薛瑞婕相识数年, 才成为朋友, 帮她照顾猫咪。

    也有若干年都无法变得亲密无间的,譬如他和父母。

    程如珩能够和人谈笑自如, 可退出社交场, 回到独处时,他会感到更舒适。所以他爱看书,那是全然属于他一个人的时光。

    这应当是, 作为成年人,为自己戴上的面纱。

    程如珩自知,这样的性格缺陷,并不适合豢养宠物,更不适合谈恋爱。

    那是两个人的情感与生活全方面的牵扯, 和跟导师做课题, 和给学生上课, 和与同事交流, 都不一样。

    显而易见, 一个活得太自我,太有想法的男人,和女孩子——以向楠的年龄和脾性,或许可以如此称呼——谈恋爱, 需要深思熟虑。

    提出那句话, 是他思忖再三后得出的决定。

    他们认识不算久, 进入恋爱关系,不该是件轻浮随意的事。

    程如珩以为,只让女生主动,而不给予回应,不是男人所为,那么,给彼此一段接触了解的时间,或长或短,看能否维系,再确定是否要继续。

    这是他目前能想到的,最好的处理方式。

    那天之后,他们第一次见面,在程如珩结束那场交流讲座。

    与会者多是祁州的学者抑或大学教授,都是名声斐然之人,他混在里面,难免有些鱼目混珠了。

    来之前,程如珩心有顾虑。

    知识分子吵起来,场面不比街头泼妇骂街、地痞流氓吵嚷来的小,程如珩不会骂架,遇到这样的事,只能退避三舍。

    所幸,这是一场交流,而非辩论,即便有人起争执,也算不得唇枪舌战。

    向楠约他吃关东煮,还强调说:“不算约会,只是普通的见面。”

    末了,还征询他的意见:“可以吗?”

    程如珩开车到乐慧接向楠,不消等多久,她和同事一起出现在门口。

    同事问:“男朋友?”

    向楠摇头,她倒是想呢,可惜,“就是普通朋友。”

    但她和同事告别后,拽着包带,向男人小跑着过去的姿态,又分明带着“奔赴”的意味。

    普通朋友?谁信。

    乐慧附近就有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

    向楠面临选择,简单粗暴:每样都挑了点。分成两碗,和程如珩坐下来吃。

    程如珩说得委婉:“看来你很喜欢吃这些,味道意义大于营养价值的食物。”

    除了正儿八经的那几顿饭,他似乎都在陪她吃这些。

    向楠狡辩:“不算吧,冬吃萝卜夏吃姜,天气冷了,程老师,多吃两块萝卜。”

    她把自己的那份萝卜夹到他碗里。

    她看看他的装束,“程老师,头回看你穿得这么正式。”

    西装、衬衫、皮鞋,精英人士标配,她的审美观念里,只要身材好,穿这套,简直是绝杀。

    当老师的,衣服不用太正经,得体就行,休闲惯了,程如珩反而觉得勒得慌。

    “这还是前几年我读博时,我姐送我的。”他脱去外套,又抬手解了衬衫最顶端的扣子,系得太严实,为难的是自己,“都有些小了。”

    “程老师,你之前难道更瘦吗?”

    “是要轻个几斤,工作后,大约是心宽体胖,所以长胖了吧。”

    向楠说:“真羡慕。”

    “甲之蜜糖,乙之□□。”程如珩笑笑,“小时候又瘦又高,被说像竹竿一样,没什么可羡慕的。”

    “你姐姐也好瘦。”

    当初赵兰芳也是极苗条的,生下向桐后,一胖好几斤,她说还好自己维持得好,不然就要长到珠圆玉润的程度了。

    程娴完全没有生育过的痕迹,从身材到相貌。

    他说:“家族基因问题吧。”

    听得向楠叹了口气。

    她每天用脑过多,常常感到饿,吃得一多,加之又老坐着,她感觉自己已经胖了,马甲线岌岌可危。

    程如珩好像知道她所想,“你个子高,胖一点也没事。”

    说这一会儿话的功夫,向楠已经又吃又喝的,把肚子填得半成饱了,她说:“程老师,我发工资了,周末请你吃更好的。”

    向楠真是不走寻常路。

    程如珩长到今天,也没见过动不动请男人吃喝的女生,偏偏不让人觉得违和。

    程如珩并非大男子主义,真实的社交里,有来有往,才算正常,只是——

    他开玩笑道:“你让我觉得自己像吃软饭的。”

    向楠也笑着问:“体验如何?”

    “还挺新奇的。”他耸耸肩,“不过还是算了,秋深了,与其请我吃饭,不如给你自己添置几件衣服。”

    向楠眨了眨眼,时间好像就是这么一睁一闭,溜过去了,离她初见他,都过去这么些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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