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罪者2: 22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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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则是矢状面观,看着就像是个躺平的侧影。

    这些人体上都有红笔留下的点或线,代表了法医们在尸检时发现的死者的伤口。

    冠状面能直观地反应伤口的数量和在身体上的具体位置,矢状面观则能看出伤口到底有多深,又是以什么角度刺入人体的。

    “大家注意看车荣华身上的伤口位置。”

    柳弈晃了一下手里的激光笔,“他身上一共中了三刀,都是从正面刺入的,两刀在胸口,一刀在上腹。”

    他顿了顿,说出了问题的关键:“这三道伤口的角度几乎完全平行,深度也差不多。”

    众人:“……”

    一看大家的表情,柳弈就知道他们肯定听明白了。

    柳弈又换上了包珏的伤口示意图。

    包家的这位族叔和他的老板一样,同样是正面身中三刀,不过这次两刀比较浅,一刀则比较深,但这三刀依然近乎平行,甚至连角度都跟车荣华的一模一样。

    ——这可就实在有点离谱了!

    车荣华和包珏又不是练功房里无知无觉的沙包,有人要拿刀子扎他们呢,怎么可能不动不跑不挣扎?

    法研所的法医们除了接待死者之外,还有给活人验伤的工作,是以这里有一个算一个,平常没少见打架斗殴的伤者,真是千奇百怪伤到哪里的都有。

    毕竟人在挣扎、扭打的混乱中动作幅度会非常大,就算是长期接受格斗训练的专业人士也不能保证一定就能指哪打哪。

    法医们见多了有想捅肾结果扎到屁股的,还有想开瓢但招呼到后背的,却真就没怎么见过像车荣华和包珏这么乖的,竟然就直挺挺地杵那儿任由别人杀!

    ###

    “另外,从游小曦那儿缴获来的那支□□式手枪,已经确定就是十八年前那名遇害的警官被抢走的警枪了。”

    柳弈对来开会的法医们说道。

    当年被认定为是凶手的包卓鸿和包雁祥两兄弟的父亲包永兴,并没有在他的遗书里交代那支手枪的下落,警方后来在他的遗体附近仔仔细细地搜寻过很多遍,连警犬都出动了,也没有发现那把丢失的警枪。

    而从游小曦手里缴获的那把□□式手枪,不管它先前的主人是谁,显然都为了隐藏它的真实身份而颇费了一番功夫。

    专门负责检查枪支和进行弹道实验的技术员在枪管里发现了明显的锉刀打磨过的痕迹——这样就能很大程度上改变子弹发射后的膛线,无法与警枪的留档记录作对比了。

    而且不止如此,连枪身上的手枪字号也被人用锉刀很小心地锉干净了,肉眼根本无法分辩任何字母或是数字。

    然而眼睛看不出来,却不代表没有任何办法进行恢复。

    因为金属冲刻上字号后,其内部的分子结构的排列也会受到压缩而产生疏密不均的情况,这种情况不会因为表面号码的损坏而受到根本影响。

    而金属分子结构的疏密不均会造成内部组织抗腐蚀性的差异,可以使用适当的化学试剂将其腐蚀,从而使字符重新显现出来。

    于是技术员们配了一杯子的无水乙醇、浓乙酸和浓硝酸的混合物,然后坐在桌边用水砂纸仔仔细细地打磨了一个下午,直到把原本应该存在编号的部位磨得光滑如镜,再滴上腐蚀液,最后用三氯化铁溶液加以清洗,终于看到了最重要的那串编号。

    ——正是那把至今仍没寻回的警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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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这条关键性的证据后,警方对案情的重视程度立刻直线上升了一个等级。

    根据几名劫匪的口供,那把□□式手枪是他们在书房的地板上发现的,就斜斜地横在墙角,位置十分显眼,一眼就能看到。

    而另一把由高□□的配件自行改装而成的□□则在敞开的保险箱里。

    当时几名匪徒寻思着反正都要潜逃出国了,他们的目的地又是治安相当不怎么样的南太平洋上的某岛国,手里拿把枪防身肯定更有安全感,于是便毫不客气的直接卷了两把枪跑路了。

    后来闯进毋米粥店挟持人质的时候,他们将两把枪拿在手里四处比划,还互相倒了好几次手,以至于上面沾满了他们的指纹——而更早前的指纹已经被破坏殆尽,连法医们也束手无措,想尽办法都无法分离出来了。

    因为劫匪们拿着枪到处乱挥的傻逼行为,警察们不得不面对一个很麻烦的问题——那两把枪,特别是失踪多年的□□式警枪,到底是包雁祥带进别墅的,还是本来就在车荣华的别墅里的。

    毕竟当年包父亲笔留书承认自己见财起意、杀人抢枪,且在他的自杀现场发现了大量能证明他就是凶手的证据,除了警枪没能找回来这么个瑕疵之外,那桩案子已经算是了结了。

    既然包雁祥是包永兴的亲生儿子,通过某个长辈或是关系人,知道他爹把警枪藏在哪里也并不奇怪,不能排除少年的嫌疑。

    但在警方向包雁祥提起那两把枪的时候,少年表现得那叫一个迷茫无措。

    他仿佛压根儿不知道警察在说些什么,睁着一双眼睛很傻很天真地连连摇头,直接一个一问三不知,好似他当真从来没见过什么手枪一般。

    再加上包雁祥坚持说自己收到了一个不认识的人打给他的匿名电话,告诉他自己亲爹当年是替人顶罪的,而真正的凶手是他的族叔包珏,还有车老板车荣华也在那案子里掺了一脚,因此警察也必须考虑另一个可能——就是那手枪当年确实是被包珏或是车荣华给带走了。

    不过好在现场还有另一样值得重视的证据。

    有人曾经在书房里开了一枪,子弹没有打中任何人,而是直接嵌进了墙壁里,后来被现场的勘察人员完整地取了出来。

    虽然那把□□式手枪的膛管被锉刀锉过,无法与从前的留档做对比,但新形成的膛线仍然会留在刚刚发射的子弹上,证明有人用它在书房里开过一枪。

    第238章 8.After Life-24

    “死者包珏的右手和前胸衣服上的硝烟反应都是阳性的, 也检出了火药和金属微粒残留物。”

    柳弈接着翻出了物证那边做的报告。

    硝烟反应是子弹发射时火药随子弹一起喷出,会在枪口或是枪管末端形成火药颗粒和金属粉末混合组成的烟灰,喷到哪里就粘附到哪里, 从而可以被相应的化学试剂检出的一种反应。

    检查硝烟反应在刑侦技术里非常基础且简便,只要有人激发过枪□□么除非他想法子非常小心且仔细去除了身上的硝烟反应,否则一段时间之内,法医们都有办法从他的手上、皮肤上头发上、衣服上甚至鞋子上检出硝烟反应。

    一般来说, 想要快速且便捷地检查某个嫌疑人是否开过枪的时候, 可以使用专用的快速试纸,一擦就能变色, 几秒内就能得出初步筛查的结果。

    而对于嫌疑人皮肤上或是衣物上的残留物的检验, 则主要是用二苯胺或二苯联苯胺检验硝酸根。

    只需要用低浓度的二苯胺或二苯联苯胺的硫酸溶液滴在滤纸上,如果溶液变成蓝色, 就证明其含有硝酸根,也就是所谓硝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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