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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文学www.nw8.cc提供的《捡猫后走上人生巅峰[穿越]》 120-130(第14/15页)
“那没有,她最喜欢我。”
凌朝道:“但我还没见过她的家人,如果不得到她的家人的首肯,就是不合规矩。”
凌寻:“余老板老家还有人?”
最初他发现凌朝跟在余幸身边的时候,就暗自调查过,得出的结论是,余幸就是普通的下城区居民,父母不详,孤身一人生活。
凌朝:“应该是有的。两个长辈。”
在他还是半大猫的时候,余幸喜欢抱着他自言自语,说过不少那个世界的事情。
她说因为身体原因,从小便被父母抛弃在一个叫福利院的地方,被那里的人抚养长大。
虽然没有父母,但福利院里的老阿嬷和老院长待她很好,是她在那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
“如果我的存款能让他们继承就好了,我攒下了不少呢,原本是想着要开一家小店,但现在是用不上了,要是能把宿舍的顶楼重新修一下,夏天就不会漏雨了,孩子们住的也舒服一些。”
她说着这话的时候,语调轻松,凌朝却忍不住心疼——他从来不是共情能力高的人,但只是想一想余幸经历的那些,就觉得心脏隐隐作痛。
一个没有双亲庇佑的,身体带着缺陷的小孩,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最底层的弱势群体。
吃过的苦自然不必说,但余幸依旧长成了很好的人。
乐观,坚强,善良。
无论是在哪个世界,她都能凭自己的能力把生活过好。
这样好的余幸,他不能因为自己的自私,强行把她留下。
凌朝很快就想开了——他是容易钻牛角尖,但一旦想通了,就能自己从死胡同里走出来。
如果余幸要回去,那他就想办法跟过去。
虽然他不属于那个世界,但不试试怎么知道行不通呢?
至于自己他的兄弟足够多,为家族出力,为长辈尽孝,也不差他一个。
想到这里,他看向凌寻:“暂时不用准备这些。”
“对了,之前你找我要的那几把弓,抽空去拿走吧,送你了。”
第130章
凌氏的猫崽大都活泼好动,自打睁眼便要打架抢食。
但凌寻却安静的过头。
在其他兄弟都你蹬我一脚我咬你一口互相闹腾的时候,他要么舔毛要么发呆,几乎不参与进去。以至于奶娘都怀疑这只小猫崽是不是有什么先天缺憾导致体弱,才如此的安静。
但事实上,凌寻十分健康,纯粹是因为性格原因才导致的差异。
再长大些的时候,猫崽们便要开始学习功课,学习拳脚本领,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练武场,凌寻都能名列前茅,但他依旧保持着自己的风度翩翩。
凌氏族群中,其实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没有那么亲密,能自理之后大都放养,成年后更是几乎没什么感情交流,反倒是同龄兄弟之间的交集更多一些。
他跟所有兄弟都处的很好,也有当兄长的风范,但就是在外形上过于重视,且无心政事,反倒跑去做了潇洒的商人。
以至于连家主都有好几次都怀疑,这个崽子是不是生错了性别。
其实也不尽然——凌氏女儿珍贵,但也几乎没有脾气温和的。
而相比较之下,凌朝则属于非常正常的猫崽。
凌朝生下来的时候身量小小的一只,但眼睛还闭着的时候就会抢食,混迹在比他大的猫崽队伍中间,争抢起来丝毫不落下风。
他生性好动,十岁时就已经在同龄猫崽中没有敌手,有段时间痴迷策马骑射,藏了几把好弓,引得许多兄弟眼热,平时连借出来看一眼都不容易。
如今他却大方的要把弓送出去,这让凌寻有点意外。
“你?要给我?”
凌朝嗯了一声:“你不是喜欢?”
凌寻挑眉:“我是喜欢,但也没有夺人所爱的喜好,那都是你的宝贝,怎么舍得拿出来?”
凌朝:“那我反悔了。”
凌寻傻眼,再看过去的时候,凌朝已经大摇大摆的走远了
原本是打算第三天回程,但天气不好,从昨夜便下起雨,只好再拖一天。
雨势很大,夹杂着滚滚雷声。
余幸不由得觉得庆幸:“幸好早去采了桃花,不然这一场雨下来,花都被打残了。”
她掰开一小块桃花糕放在手心,白底狸花凑过来,就着她的手吃了,尾巴轻轻甩甩。
下雨天空气总是潮潮的,连屋里也是,待不住人。
余幸找了把油纸伞,要出去走走。
猫围着她的腿打转。
“你要跟着的话,就带你去。”
余幸无奈道:“但你不是不喜欢皮毛沾到水么?”
凌朝确实不喜欢皮毛沾到水,但能跟着余幸,沾上水也可以。
庄子前面一共十来户人家,雨天不能上山,所以外面没什么人。
一手打着油纸伞,一手抱着猫,两人在路上慢慢的走。
猫突然开口:“下完雨,山上会有蘑菇。可以吃。”
余幸来了兴致:“是吗?味道好吗?”
猫摇摇头:“吃了会头晕。”
余幸:“会不会是中毒了?”
猫露出思索的神色:“不可能,这里没有人会在食物里下毒。”
余幸:“我不是这个意思,不是所有蘑菇都能吃的,有的蘑菇本来就有毒,不过也不是剧毒,只是可能会让人出现幻觉类似吧。”
说话间,两人来到了溪边。
这里的溪流是从山上下来,庄户的居民平时会在这里取水,上游吃喝,下游洗衣洗澡。
如今下起暴雨,溪水也涨了起来,已经看不到底了。
余幸:“啊,有条大鱼游下去了。”
凌朝耳朵立刻竖起来。
如果不下雨,它立刻就会冲过去把鱼捉起来。
但雨水会打湿他的皮毛,那种感觉很不舒服——虽然他不排斥猫形态洗澡,但和接受皮毛被打湿是两码事。
天色灰沉沉的。
余幸顺着河边走了一小会儿,刚打算回程,却突然看到石头后面似乎躲着个人影。
雨天本就影响视线,她自己也不确定看的是不是真切。
“那里是不是有个人?”
凌朝嗅了嗅鼻子:“是那个听不懂人话的女人。”
余幸:“我记得她是叫芳芳?”
但管事的昨天便来回话说,已经让芳芳一家迁出庄子,也不再雇佣他们做工了。
为什么这个女孩还在这里?
大约是察觉到对方已经发现了自己,芳芳从石头后面站出来。
她穿着一件蓑衣——当地农户都习惯穿这种,虽然样子看起来有些笨重,又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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