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逐月而来: 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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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落座。

    “回头车费单你发我一下,我转另一半车费给你。”温越认真地和叶酩说。

    “不用不用。”叶酩笑了笑,忽然觉得温越虽长得好看,但有一种不谙世事在里头。

    明眼人是不会计较这点儿车费钱的,也知道接受馈赠比给予馈赠更容易拉近距离。但温越不一样,她说一是一,说二是二,就算接受馈赠叶算得清清楚楚,不肯让别人吃亏、也不愿意自己欠了人情。

    “今晚舞会上,有一个大人物要来。”叶酩放下手机,闲谈般说。

    “大人物?”温越稍稍歪着头,适时地将话题递回去。其实她对什么大人物毫无兴趣。她只是细腻地、不想让叶酩的话落地。

    “这大人物,据说他家里传到他这儿,是第21代。他家祖上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宋朝时越一位纺织大王,他家原先是京市的望族,到了他太爷爷这代,他们这一支才搬到的港城。他的一个远房侄子是如今政财司的司长,另一个表弟,如今在警务司任职——这些你信不信?”叶酩笑。

    “信。”温越干脆利落地点头。

    这世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什么样的人没有?有她这样清贫的存在,便也有那天外之人。

    “唉。只可惜,大人物什么没见过,太难攀得上。”叶酩感叹一句。

    计程车在夜色里冲上山顶,最终在一栋英式建筑转盘附近停了下来,叶酩和温越步行到厚重的、椴木装饰的软包门前,早有系着规整领结的侍者替二人打开门。

    软包门缓缓打开,喧嚷不息的声浪迎面打来。温越第一次进入这等声色犬马、经久不息的世界。

    挑高的中焕,巨大的巴卡拉水晶灯之下,有一整支管弦乐团,带着白色手套的乐手们正用手中乐器奏响悠扬欢快的舞曲。这乐团不是简化的五人乐团,而是包含着长号、萨克斯、小提琴、短笛、短号、低高音鼓的正式管弦乐团。

    伴随着乐团奏出的舞曲,舞池里,男人穿着燕尾服,女人们穿着舞会式的长裙,长裙之下,就连舞鞋踢踏起的飞尘,都是闪亮的。

    进入这里,叶酩就像鱼儿入了水,将外头的大衣一脱,交给侍者,吩咐温越自便后,便挽着她新攀上的公子哥商墨成的手,巧笑倩兮地离开了。

    彬彬有礼的侍者过来问温越,需不需要提供衣物保管服务,温越礼貌拒绝了。

    她来这里也不是想跳舞,而是想见识舞会场合下,上流人士的正装,看他们身上西装的剪裁、看他们举手投足时,西装合身的程度,也看他们服装的材质、面料和搭配。

    在舞厅角落,放着一架绒皮沙发。她在沙发上坐下,从肩包里掏出黑皮软封的MOLESKINE插画本,将红环自动铅笔的笔身放在嘴里咬一咬,翻开一页全新的白纸。

    舞会的角落有些阴暗,好在有一盏巴洛克风格的瓷胎小天使丝罩台灯。就着灯光,温越目光在舞池里扫了又扫,开始寻找一个绘制的对象。

    她在锻炼自己插画速写的能力。这也是她答应叶酩来参加舞会的原因。

    舞池里的男人们也是帅的,只是西装穿起来,饶是在风度翩翩,也有不尽人意之处。骨架不够高大,肩膀不够宽,手臂长度不合适,腰太粗,抑或是抬起手时,西装并不合帖,在胸前隆起一团。

    总有一种粗蠢在里头。

    温越将目光从舞池中收回。

    也是这个时候,她看见了路辰焕。

    绒皮沙发是典型的L式结构,俗称贵妃款。L形的两横都紧贴着墙壁,若说温越在L结构的末尾,那路辰焕就恰好在L起笔时的开头。

    这人姿态闲闲,慵懒地靠在沙发上。他的坐姿很有些大马金刀,又透着足够的随意,右腿抬起,脚踝往上五寸处架在左腿上,鞋是方头三接头的牛津鞋。

    温越低头,甚至能看到他干干净净的鞋底,鞋底上有一个老人头的标志,未被磨损过,像崭新的古罗马钱币上的头像。

    双排扣的柴斯特廓形外套,一直垂到他的膝盖。

    他的脸隐在光线照不到的黑暗里,一束光线打向他的手部,手骨修长,骨节清棱。灯光下,袖口处的羊绒布料泛着上好的光泽。

    他夹着一根烟,指尖有火星在闪。当他将烟凑向唇部时,像极了油画电影的截图,贵气,轻盈,傲慢。

    就在这一瞬,温越脑中画面忽然定格,她将咬在双唇中的红环铅笔取下,铅笔的笔尖摩挲在速写纸上,发出细微的“唰唰声”。

    直到黑色的阴影落在雪白的画纸上,也落在她身上,她像猎物,落入他阴影的网中。

    光线被全然挡住,温越下意识抬头,对上他的眼睛。

    “你在画我?”眉目英俊的男人定定看向她,唇角微挑,修长手指抵住速写本边缘。

    光是这一眼,就让她耳朵发热。

    “抱歉,我这就——”她道歉,正想将这张画撕掉,男人手指抵住了速写本的上缘,她根本翻不开这一页。

    他们就在这微小的、薄薄的一张纸中较劲,她要翻开撕下,而他手指抵着这页纸,任由纸被他抵出折痕。

    他倾下身,光线挪移,速写本被暴露在亮处,她的速画稿暴露无遗。画稿依稀是一个男人持烟的姿态,那种懒散又吊儿郎当的气质,也被她勾勒得入木三分。

    路辰焕轻笑起来。他的笑声微微地发哑,像被轻轻摩挲过的、揉皱的羊皮纸,很有些好听。

    “没事,画吧。”

    周围都是来来往往人群,她实在没脸在大庭广众之下让他亲。

    路辰焕笑了:“好。”

    她的意思是,考完就让他亲?

    温越从走进光华的校门,一直到坐在考场上,试卷发下来后,都是忐忑不安。

    直到铃声响起,拿起笔的那一刻,心才终于安定下来。

    无论成败与否,她走到这里,已经是胜利了。

    第 75 章   第七十五章

    考完后,温越没有立刻对答案。

    对于他们这些能参加国赛的学生而言,不用对答案,心中也大致有数。

    出了光华校门,四人一起去吃了顿相对丰盛的晚餐。

    晚饭后,温越提议到江边散散步。

    锦城地理位置在西南,现在又是夏季,已是傍晚近七点,夕阳还正好。

    河边有一些河滩,零零星星有些人,都是饭后来散步休息的。

    河对岸绿意盎然,与江面上粼粼波光交相辉映,如古老油画一般。

    温越快步走到江边。

    约摸四五点时,温越清醒了。她被一只蚊子咬醒,也不知寒冷冬夜,哪里来的蚊子,咬得她细嫩的脖颈一阵痒,她忍不住抓了抓,抓出一道红痕。

    严正淮睡在沙发上,听见她走过来的脚步,也立时醒了。

    她说要回去。

    严正淮二话不说,让司机开车,他和她则坐在迈巴赫的后排。她细嫩的手指放在棕色椅垫上,泛着冷白色泽,看着就知道小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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