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了: 33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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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记得他从前手脚不干净爱偷东西,都觉得他可怜,能帮的就帮,把于宝蛋的丧事料理的很体面。

    这件事给于老蔫家带来的连锁反应就是,他们把毛蛋看得更紧了,绝对不许他去河边玩,村里其它人家也一样。

    每当有人同情于老混,感慨于宝蛋死了可惜,菊花就有种自己是个怪物的错觉。

    为什么她不这么觉得?于宝蛋真是一点人性都没有的,他年纪不大,恶毒的手段却很多,真该让爷奶去亲眼看看三爷爷家的堂姐们,让他们见识见识什么才是恶毒,三姐说的那句话跟于宝蛋的行为比,算得上什么?

    用火烧姐姐的头发,捉虫子放进姐姐的床上,把姐姐仅有的两件衣服拿去擦屁股,在姐姐的饭碗里拉尿……于宝蛋简直罄竹难书,纵容出这种小孩的三爷爷,村里竟有大把大把的人觉得他年老可怜……到底是谁可怜啊?难道堂姐们不可怜吗?

    这些善良与同情,为什么不分给堂姐们呢?她们被三爷爷打,被三奶奶掐,被卖去做童养媳时,怎么没人管没人问,难道这就是理所当然的吗?

    但菊花并没有跟人说自己的真实想法,她不想被排斥,当大姐二姐因为宝蛋年纪小小却惨死而落泪时,菊花也能抹抹眼角装作悲伤,这样就不会被当作是冷血了。

    三姐说了那句话,毛蛋便将她从家里赶走,自己要是对“别人家的弟弟死了”幸灾乐祸,毛蛋会不会也想办法把她赶走?

    殊不知毛蛋也很苦恼,三姐失踪后,他将目标定在四姐身上,可四姐平日对自己亲热得很,有好吃的紧着他,好玩的也想着他,看似亲密无间,好感度却始终没有提升!

    888绝对是坏掉了,绝对是!

    过了年他也五岁了,到了启蒙的年纪,以后去念书,在家里的时间自然就会变少,到那时刷好感度会更难。

    第337章 第十四朵雪花(十一)

    过了年, 三姐失踪就足足两年半了,不知道她身在何方,如今过得怎样, 家里现在都不怎么提起她了, 年纪小的梅花甚至不再记得曾有过这么一个姐姐。

    菊花其实也没有很想念她, 因为两人关系很一般,没说过几次话, 可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时不时想起来,也许是看在那只被自己独吞的烤鸡面子上。

    不确定生死, 又是未出嫁的女儿, 按照于家村的规矩,亡故的未嫁女不能进祖坟,家里甚至连块碑都没法立, 只能逢年过节偷偷烧点纸钱。

    大姐桃花在去年已经嫁了,日子过得还行,就是快两年了没能怀上, 婆家娘家都跟着急,大姐自己也急, 上次回来时整个人显得有点浮肿,菊花偷听到大伯娘跟二伯娘说想去邻村求个生子的方子,也不知管不管用。

    二姐杏花如今也开始相看人家, 幸好自己年纪还小, 暂时不用嫁出去。家里条件虽普通, 可到了婆家日子更难熬, 连大姐夫家那种厚道的,都能因为怀不上孩子折腾儿媳, 各种偏方一样一样来。

    菊花曾隐晦地跟大姐说,让她硬气点儿,成亲后好几年怀不上的人家多得是,何必被婆家这样拿捏?

    大姐却捏着手帕抹眼泪,说她不懂。

    菊花不知道自己有哪里不懂,但大姐说她不懂那她就不懂吧,反正每次大姐跟她哭哭啼啼,等姐夫来了就立刻跟没事人一样了。

    桃花的日子确实不难过,甚至可以说是处处舒心,惟独怀不上孩子,这几乎要成了她的心病。

    村里谁家要是怀不上孩子,或是一直生女娃,往往都会叫人瞧不起,那家的女人连头都抬不起来,菊花不知道孩子是怎么生的,但她想,既然两个人搭伙过日子,成了两口子,那生女娃还是男娃,能不能生,就不应该都找女人吧?

    她们家在村子里对女娃算是好的了,除了农忙,大姐在家都没干过什么重活累活,在菊花的记忆里,大姐很少生病,瘦是瘦了些,但却健健康康。有没有可能大姐一直没怀上,是大姐夫的原因呢?

    当然了,这话菊花也就自个儿心里想想,可不敢往外说。

    “二堂姐,你也来捡柴火吗?”

    到了熟悉的地方,菊花主动跟三爷爷家的堂姐打招呼。

    于老混家五个孙女,分别叫来蛋抱蛋有蛋求蛋,剩下那个叫满蛋的,早在很久很久之前便被卖掉做童养媳了,那会儿毛蛋都没出生。

    穷人有穷人的活法,人穷志不能短,总之谁家要是好端端的把孩子卖了,肯定会被人戳脊梁骨。但于老混脸皮厚,他才不管这个,赔钱货孙女能卖掉才好呢,满蛋被换了两袋粗粮,从那之后,菊花就再也没见过她。

    说到于老混家,自打他们家的宝贝独苗于宝蛋溺水死了,他们一家的大人就变得有点疯。村子里的人都沾亲带故的,见他们家可怜,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直到于老混抢了于宝珍的糖,被于宝珍的哥哥们狠狠揍了一顿,这才稍微收敛一点。

    大堂姐来蛋也嫁了,被于老混嫁给个死了好几个媳妇的老鳏夫,从大堂姐嫁出去到现在便没有回来,于老混一家也不想,他们完全把闺女当成物件,能买能卖,像猪像狗,惟独不是人。

    二堂姐抱蛋的年纪跟大姐桃花差不多,但一直没嫁人,因为她小时候被亲爹把腿踹断了,于老混不给她看,是其它几个堂姐妹拼了命给她找吃的挖草药,这条命才没被折腾掉。

    她很少说话,总是闷声不吭,常年低着头,村里调皮的小孩子常常会学她一瘸一拐的走路,还会骂她是个瘸子,拿石头扔她,但抱蛋不会骂回去更不会还手——在外面惹了祸,甭管是不是她们姐妹的错,于老混都只会打她们。

    来蛋嫁了,满蛋去做童养媳了,家里大部分的活都落到了抱蛋身上,她干活很卖力气,其实乡下人找媳妇不看长得俊俏与否,主要看能不能干,勤不勤快。

    可惜抱蛋腿瘸,又有那么个娘家,谁沾上谁倒霉,除非是死了媳妇的鳏夫或是娶不到媳妇的光棍,否则稍微条件好点的人家都不会考虑她。

    于老混似乎死了把二孙女嫁出去的心,换不到多少彩礼,还不如留在家干活,吃得少干得多,挺好。

    抱蛋没有理会菊花,不知为何,菊花不大敢再上去跟她讲话,匆匆捡好了柴火,跟抱蛋说了声便先一步走人。

    临走前她似乎瞧见抱蛋的背篓里装了些菌子,也不知是在哪里挖到的,菊花没问。

    她一如往常的回到家,不是农忙的时候,柴火是不用她去捡的,但菊花很喜欢上山,或者说,只要靠近那片山脉,她就有一种很安心很亲近的感觉,也或许是她总觉得三姐没死,就在山里头,胆子大的话,往深山里走,说不定还能找到三姐。

    可惜去年又有狼群冬季下山,还吃了人,菊花不敢往里头去。

    回到家后,于老蔫正式宣布了过完年便送毛蛋去学堂的消息,这对老于家来说不是什么新闻,因为大家早已默认要供毛蛋读书了,以前丁芬芳还盼着自己能再怀上,这两年肚皮没动静,她便渐渐死了心,决意一心供养侄儿。

    毛蛋在饭桌上表达了自己对家人的感谢,并保证自己一定会努力念书,将来光宗耀祖,还要给他奶和他娘挣诰命,听得大房跟三房羡慕极了。

    转念一想,侄儿这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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