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进古早言情当女主[现代版]: 17、第 1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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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章 第 17 章:他一定要撮合爹地妈咪复合!

    作为年方三岁半的天才小黑客,查到今天开车送他爹地回来的阿姨的身份也就是分分钟的事。

    无数信息在儿童电脑的屏幕上划过,沈曙很快找到了某新闻界面,上面刊登着时晴的半身照。

    【h市新一代商业巨鳄:安氏集团总裁安晴近日……】

    “安晴。”

    这就是妈咪的名字吗?

    h市是上次去过的地方没有错,但是“巨鳄”是什么意思?妈咪是鳄鱼吗,可是报纸上不是说她和爹地一样,也是总裁……

    沈曙眨巴着眼睛,思索半天,徒增苦恼。

    苦思冥想数分钟后,他猛然回过神,手忙脚乱继续搜索,发呆可不行!爹地害怕他和他一样以后也带眼镜,严格控制他每天玩电脑的时间。

    再不抓紧,电脑就要进入童锁模式了——

    沈曙顺着新闻下面的信息,全神贯注盯着屏幕,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要的所有信息。

    手边的小熊闹钟嘀嘀响起,沈曙长出一口气,将电脑推开,趴在桌面上,鼓着脸像是一颗海星一样伸展开手脚。

    好想好想……好想见到妈咪啊。

    妈咪为什么没有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呢,妈咪会想他吗?妈咪知道他吗?

    他今天被老师夸了,还拿到了几颗星星,他好想把这件事告诉妈咪,好想把星星送给她,好想被摸摸脑袋。

    沈曙想着想着,将脸埋在臂弯里。

    妈咪现在在做什么呢?

    他好想立刻见到妈咪,那天晚上在宴会上见到妈咪之后,他心中的想象和思念都被放大了无数倍,吃饭睡觉都会想到那天晚上。

    沈曙思念她,思念到会在被窝里躲着偷偷哭,他搞不明白这究竟是为什么,只是发自内心的想要与她亲近。

    这是一种小动物的本能般的,来自血缘的,无法切断的联系。

    毕竟,他身上一半的血,来自于她。

    沈曙已经困到不行,尽管现在非常兴奋,但小孩子的作息习惯还是让他在这个时间点准时打起长长的哈欠。

    他揉着眼睛带上睡帽,遗传自沈霁远的执着和高效率让他已经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做出决定。

    明天,他要去找妈咪。

    他将柔软的被子拉到脸颊下,直到进入梦乡前一刻,还在想着今天在网站上看到的半身照。

    妈咪……zzz……

    ——————————————————————————————

    来到a市前,时晴特地置办了新的公寓。

    与夸张华丽的沈氏祖宅不同,她的公寓在某高档公寓的复式顶楼,占地几百平方,空间很大,拎包入住。

    时晴喜欢从高楼往下俯瞰,喜欢夜晚看见城市的灯火,因此公寓的位置选在市中心。

    平时,她只让家政定期来打扫卫生。

    送沈霁远回家的隔天,她睡到中午才起床,愉悦的心情从昨天一直持续到此刻。

    与h市的员工们远程开完一个会议后,她洗了一个澡,预备出门去找个餐厅,享受一顿放松的下午茶。

    之后呢……就随便逛逛吧。

    她最近投资了几个新的项目,还赞助了一部电影,那个片子的男主谭斯宇长得俊秀高挑,有几分像沈霁远,今年才二十一岁。

    年纪虽然还小,心思却不少,自从得知时晴到了a市,就没少收到他的消息。

    小演员说话非常有技术,他最开始给她消息时,是沈霁远出国时。

    寥寥几句透露自己的身世,赌博的爸,重病的妈,还要养几个弟弟妹妹。

    时晴那时刚继承安氏,忙得要命,但看见这样的消息,还是被逗乐了。

    她好奇心作祟,找人去调查了一下。

    没想到这谭斯宇没说谎,他居然真的是从小山村里走出来的,上大学时成绩很好,因为要照顾重病的妈,娱乐圈来钱快,才做了演员。

    时晴不讨厌有野心又敢于争取的人,就随手给了他几个资源,事实证明谭斯宇有点天赋,就这样火了起来。

    有了名气以后,谭斯宇偶尔也给她发消息,说剧组的事,或是小心翼翼的求某个资源,这是把她当做许愿机了——

    但当实现人的心愿的神明的感觉还不错。

    时晴收到消息,也会给他点资源,或是转账打钱,反正这点钱对她来说什么都不是,纯当做善事。

    就这样过了几年,几个月前,时晴看中一个一定会大爆的剧本,就自己投资了,主演自然也是留下给这个小演员,这是一笔很不错的投资。

    剧组的拍摄地就在a市。

    这几天,谭斯宇看见时晴的朋友圈,知道她到了a市,几次三番邀请她到剧组来探望。

    时晴当然察觉的到谭斯宇是什么意思。

    谭斯宇眉眼间与沈霁远有些许相似,已经是远超众人的水平,更何况还这么年轻,在身边空着的时候,拿来打发寂寞也无不可。

    但她赞助谭斯宇确实只是一时善心。

    比起一段身体关系,她更喜欢这种完成了一件足以上报纸的善行的自我满足。

    当改变人命运的救世主的感觉可比当金主要好多了。

    不过,眼下反正闲着也是没事,不如去剧组看看?

    时晴收到谭斯宇的消息,就又想起了与他相像的那个人。

    沈霁远眼镜下的脸,白的晃眼的肌肤,梳理的一丝不苟的发丝,垂眼时,遮蔽眼瞳的长睫。

    比样貌更吸引人的天之骄子气质,西装,皮鞋,名表,永远完美的精英气场。

    这么一个看起来无懈可击,永远高人一等的天之骄子,被欺负的颤抖着哭的模样,见过一次后就难以对其他人提起兴致了。

    哎,她还是更喜欢沈霁远那种难搞的类型啊。

    时晴在心里长长叹了一口气,微笑着摇头,还是先忙手边的事情吧,时间很多,她是个有耐心的人,不急于一时。

    她正准备收拾完出门,忽然听见门铃响。

    时晴也是一愣,她在a市只住了一个多星期,平时没有人会造访。

    会是谁呢。

    她一边想,一边走到门边,按亮可视门铃,屏幕上一个人都没拍到,她想了想,打开门,视线往下低。

    “妈咪!妈咪!”

    沈曙穿着西装小短裤,背着小书包,收回按门铃的手,转而像上课回答一样高高举起,“小曙在这里!”

    他惊喜于时晴能在第一眼就注意到他,大眼睛湿漉漉的。

    时晴沉默了,她的视线落在孩子鼻尖上的一点灰,又扫过他红扑扑冒着热气的脸颊,询问,“你从哪里来的?”

    沈曙紧紧抓着背包的带子,充满仰慕的望着时晴,“我自己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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