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进古早言情当女主[现代版]: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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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晴晴在国外住三室两厅对洛舸来说何尝不是一种出租屋文学呢(bushi)

    信息量很大的一章啊(远目)

    耳朵都红了,说实话皮薄的人,哪里都容易红

    之后还有晴姐在国外创业(总之就是咔的一下就富了)和她的骄横跋扈小娇夫

    没有开始就把洛家收购,是因为还没有钱的时候这样有点性转凤凰男感觉……咱们晴晴是靠能力就能不到三年龙王归位,带娇夫回国顺便收购一统商业帝国。

    小狗:哼哼,当初我跟她走你们都笑我,现在我的身价你们高攀不起(摇手指)

    还是一百个红包,助力作者发力!

    第103章 后日谈(二):宽宏大度的小狗

    别人常说,三年之痛,七年之痒。

    洛舸总是担心,万一他和时晴在一起三年时,时晴就对他的个性忍受不了,开始不喜欢他;七年的时候,就已经彻底厌烦,觉得他没滋没味,那可怎么办。

    为此他忧心忡忡。

    虽然他现在和时晴的生活,算得上是琴瑟和鸣,蜜里调油,可未来的事情,谁能够说得准呢?

    ……事实证明,未来的事情,真的说不准。

    三年之痛还没到来,三年之内,时晴的经济状况,又可以让他像以往那样,随便买小岛玩了。

    洛舸:“……?”

    他都已经做好跟了时晴以后,就一辈子脱离富人阶级的准备了。

    学习怎么适应普通人的生活,做饭做家务,照顾时晴的起居。

    他告诉自己,他要习惯几百平方米的小公寓,习惯买东西之前看价格,习惯没有专属司机和管家佣人的生活。

    结果现在时晴告诉他,还和以前一样挥霍也没关系……

    洛舸紧紧搂住身边人的胳膊,将尖尖的下巴搁在她的肩上,“晴晴……这些真的是你的?”

    他呼哧呼哧的呼吸,落在耳畔,温热潮湿的触感在耳垂上,黏黏腻腻的升温。

    时晴稍侧头,转眸看了他一眼。

    洛舸仰着脸,长长的睫毛压着如蜜糖般的琥珀色眼眸。

    湿漉漉的眼睛像是小狗,表情天真中又透出几分不自知的风情。

    她淡淡询问:“只是这种程度而已,你也看得上眼吗?”

    是不是有点太夸张了。

    身为洛家过去的大少爷,比这还好的东西他也见多了,露出这样的表情太过于夸张了吧。

    “我还不是觉得,你好厉害嘛。”他小声的与她咬耳朵,“不愧是晴晴!”

    他虽然出生在豪门巨富家庭,但对于家族产业和经营什么的一窍不通。

    只要花钱就好——钱是怎么来的,不是大少爷需要思考的事。

    就这种不求上进的态度,洛舸都不知道被他性格严厉的妈妈训斥多少回了,但他天生叛逆,越是训斥,就越不感兴趣。

    他虽有鉴赏能力,却没有赚钱的本事。

    但他至少知道,要赚到这么多——令他这样一个挥金如土的大少爷都觉得震撼的财产,是有多难,多不可思议的。

    不过如果是时晴的话,就没什么奇怪的了。

    他单纯的,发自内心的崇拜她,依赖她,相信她无所不能。

    “晴晴,你真的好厉害啊……”

    他像是玻璃弹珠一样的眼睛透出崇拜的光,对时晴在这么短时间内获得这么多财富这件事,没有一丝怀疑。

    时晴望了望他。

    虽然洛舸的语气里全是崇拜。

    但他说话时呼出的气流,小狗一样的鼻息,呼呼的往耳朵里钻。

    柔软湿润的唇,在吐息间,一直轻轻擦过她的耳垂。

    耳朵。

    与大脑太近了。

    过近的距离,暧昧的触碰,他充满撒娇时特殊的语调,仿佛透过耳蜗,直直钻进脑子里。

    耳畔被触碰时的感受,也像是有电流通过,让人浑身一紧。

    时晴面上淡淡,凝视洛舸的表情。

    洛舸完全没有意识到她的打量,仍然澄澈的望着她——他并不是故意做出这样的行为的,也完全没有意识到什么。

    不过,就是这样,才更加糟糕吧。

    天真的举动中,完全无意的透露出的媚气,像是熟透了的水果,皮薄多汁,散发出馥郁勾人的芳香。

    原本以为就洛舸这个小辣椒脾气,只要得到以后,很快就会让人觉得厌烦了。

    但没想到——大约是小说男主的天赋异禀吧。

    一个阶段过后,他总能给人新的惊喜,就像现在这样的天真妩媚,傲慢中又带着几份成熟风韵,让人难以舍弃。

    她这几年是不是把他开发的太过了?

    时晴细细看洛舸,发觉三年间,他似乎确实变化了不少。

    漂亮的金发,打薄的很漂亮,发尾已经能够垂到锁骨上,他用小皮筋把发尾扎起来,露出修长漂亮的脖颈。

    面容也比刚认识的时候更加长开了一些。

    漂亮流畅的扇形薄薄双眼皮褶皱下,琥珀色的眼眸一看向她,就露出水汪汪的光,浅淡的瞳色更显出快要满溢出来的感情。

    个子也比过去长高了一点,但还是细高的体型,只有一层精瘦的肌肉,是他为了维持好看而锻炼的,并不过分强壮。

    尤其他一如既往的喜欢穿新潮时髦的衣服,例如露出大片肌肤的背心和T恤,以及显腿长的牛仔裤,就更加显现出青春气息了。

    这种恍惚介于成熟和青涩之间的形体,因为瘦和高,脱下衣服甚至还有些还在学校里似的少年气。

    毕竟,说起来他现在也就二十三岁而已——

    现在的洛舸,看起来就像是打扮精致的艺术家,或是模特——

    但和时晴出去应酬的时候,他也会穿上西装,任由造型师为他打理,做一个拿得出手的男人,铆足劲给时晴挣足面子。

    现在谁不知道他在时晴身边的正宫地位?

    时晴出行,总是把他带在身边。

    洛舸喜欢和她黏在一起,到现在还和以前一样,喜欢懒洋洋趴在她的腿上,任由她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抚摸他的发丝,捏捏他的耳朵。

    虽然在外人面前,洛舸依旧性格火爆桀骜,哪怕现在没了显赫的家室,脾气上依旧一点不让人的。

    但在时晴面前,他就和一只小猫咪一样。

    任捏后颈,挠下巴,摸来摸去。

    这样的骄横自我,也是源于这三年时晴给足的安全感,洛舸甚至觉得,现在他连徐恃都不怎么恨了。

    回忆起三年前的事,只觉得往事如水,都已经云淡风轻,他甚至能够很轻松的喝着咖啡,感慨过去。

    听说徐恃现在也出了国,但离他们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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