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BOSS的职业修养[快穿]: 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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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火里烧, 待外壳裂开,就能如栗子一般剥皮吃了。它也可蒸煮,外皮如稍厚的蚕豆皮, 里边粉糯。虽然豆子味道略淡, 但它扛饿。它也可磨粉,烙饼或制成其他食物。

    其实原本这豆子叫葡萄豆的(小月亮取名), 但人们知道这豆子如金瓜一般,都是圣子培育的,因此  感激地称它为圣子豆,也有叫白马豆的, 葡萄豆这名儿就给弃了。

    题外话, 后来传来传去, 因此这豆子“多子”, 又是庄户人家的活命粮,因此圣子豆变成了生子豆、多生豆、福豆、活豆。

    “……”小月亮气呼呼,“福豆、活豆还好, 生子和多生是怎么回事?”

    敖昱摊手:“民心所向,非人力所改也。”鱼力也不行。没办法, 农业社会, 底层百姓盼的就是这个。

    目前豆子的名字还没传歪,人们多称其为白马豆。

    毕竟这是作为粮食传播的,因此不像金瓜那般, 数年内藤蔓便爬满了全国。即便是白马商会推广的,老百姓也很谨慎——白马商会一样谨慎,推广时找的都是小门小户的自耕农,且说明了,收了豆子无论多少,他们全以粳米的价收。

    看见了豆子的长势,许多人都要用高价购买,但百姓私下还是卖的,却数量极少。几乎所有与白马商会定了协议的农人,全都在秋末时,推着车,担着筐,来到了白马商会。商会也没有让他们吃亏,不止按粳米的价格收购,且回赠了每户一头健壮的耕牛,收豆多的人家还额外得到了一只羊或几只鸡鸭。

    今年,白马商会也未曾出售豆种,而是直接分成小袋,堆在了商会门口。

    说明年乃是当今陛下四十大寿,他们此举乃是为陛下祝寿,只要高喊一声“陛下万岁万万岁!”就能拿走。

    四郡的郡守一边赞叹着白马商会的仁义,一边匆忙上禀。

    当年蝗虫之事后,夭族大祭司已是如日中天,后来白马教从西域传入中原,四郡当年的感激未平,信教者踊跃。佛道之势于四郡日益衰弱,毕竟……神仙佛祖能像虫王爷爷那样,赶走蝗虫,或如金瓜圣子那样,种出金瓜吗?

    四郡常年缺水,金瓜不挑地,耐旱,且人畜不能喝的盐碱水,它能喝。只要不是彻底的干巴地,就能结出小瓜来。这玩儿在别的地方是水果,在四郡的许多地方,它是水源。

    且白马商会四处购买荒僻村落的土地,移民于小城中,女子成了织工——毕竟关外人口有限,充满中原特色的棉毛纺织品,只有中原能织出来。

    男子也受雇于商会,无人的荒地,被商会用来种植林木与药材,这些年来,不知多少荒芜的山头种出了满山绿,一些多年不下雨的地方,竟下起了雨来。

    有脑子的官员看着辖区百姓的生活日渐红火,有的加入了白马教,有的却如坐针毡。

    真怕白马教高喊一声“苍天已死白天当立!”,然后老百姓就跟着他们揭竿而起了。

    “不许放下东西就跑!快追!”吴大老爷蹲在墙根下面,三更半夜地“抓人”。不过两年,吴大老爷又换了个工作。

    这追的却不是毛贼,而是来道谢的百姓,白马商会(教)不收供奉。可从知道大祭司和圣子就是他们教的后,就总有老百姓来供奉东西。一刀腊肉、两个鸡蛋、三个白馍,甚至一壶还裹着泥巴的老酒,这却是百姓最珍贵的。

    教内众人就和百姓们,干起了“仗”。

    其实这事儿有专人负责,不需要他一个分会的会长亲自来看着,可吴大老爷就是喜欢。

    吴大老爷自己都觉得这八年(从夭族出现开始)的日子过得很神奇了,他本以为自己该是颐养天年的年纪了,谁知道老了老了,却圆了年少时四出游商的江湖梦,还以半点武功都不会的身份,成了坐镇一方的知名人物。

    吴家做商人的时候还有几分遮掩,后来吴大老爷当了分会长,“我是夭族奸细”这几个大字,就是直接顶在脑袋上了。

    他们家却一天比一天过得滋润,他的大儿子,甚至以商人之子的身份,娶了凌侯的小女儿,虽是庶女,但商户人家自然是娶回来当仙女一样好好养着。

    五年前,吴大老爷成了闯荡关外的商人,带回了中原长期难以得到的种马——狼部少量出售的马匹,公的都是骟过的,母马则几乎不卖。

    吴大老爷那时候问大祭司,不怕朝廷养马,挥军南下吗?

    敖昱直接懒得搭理他,挥挥手就让他滚蛋了。

    苹果醋看着吴大老爷,心有戚戚,无奈没办法握手。

    吴大老爷见大祭司这个态度,回来一咬牙,就直接把马交给凌侯了,然后……到现在也没听说中原建起什么大规模马场。吴大老爷很想知道那些马都去了何处,可他一如既往地忍住了自己的好奇心。

    更何况,总归这结局是没能成规模养起来的,就算知道了它们的去向也不过是让自己闹心罢了。

    至于建立起白马商会,吴大老爷本来以为会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谁知却容易得很。

    基础还是白马国建起来的,那时候白马国的“教徒VIP会员模式”初步建立,不止西域过来的商人觉得这个挺好用,就是中原出去的商人也觉得挺好用。

    毕竟对于信仰这件事,中原商人比西域商人更灵活。他们讲究的是逢庙必拜,不要神仙多灵,只求神仙别多事。

    当商人们回到中原,白马教本该失去了作用,可是,人本身就是一种很喜欢攀交情,拉同类的存在。可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商人往往也是最会变通的团体,“同为白马教徒”不知不觉,成了很多北方商人进行更好合作的原因之一。

    ——这个前提也是白马教对于各级教徒,有着严格的审核制度,财产的、诚信的等等(苹果醋:要用积分换的)。越高级的教徒,至少在表面上越值得信任。

    教内会员的合作,本身也是能够提升教徒等级的,但不是在白马国,没有教团无法审核,也就无法提升。其实,商人们早已对分会的建立产生需求了。

    吴大老爷得到敖昱的任命,刚从白马城回来,就已经被抬着,架设好了分会。

    而分发“圣子豆”的行为,不止郡守,敖昱派过去称臣的使团,在递交的国书中,也有谈及此事。

    这份国书,极尽马屁之能事,更让晋国君臣无语的是,使团是一路把国书念过来的——他们一到驿站,就必然会有两位成员站在驿馆外头,一个敲锣,一个念诵国书“虽生于蛮夷荒芜之地却感沐圣恩”“举国上下敬大皇帝为父”“每逢佳节,思及不得为陛下之子,涕泪齐流”。

    他们使团没到,百姓已经知道关外有这么一个特别想给他们陛下当儿子的白马国国主了。为了给陛下当儿子,他们把国家里能拿得出手的东西,都拿出来了,就连国库里的豆子都掏空了。

    老·白马国国主·白:“啊?”

    待到了京城,这使团也和别家的不同,人家直接在南门大街租了个摊子,支起摊子表演歌舞,赠送羊汤,以抒发自己能来到天.朝上国朝圣的感激之情。

    煮羊汤的羊是早晨刚宰的,老大的锅,除了羊皮,羊身上从里到位都放进去了,羊骨头都砸碎了,百姓运气好还能得到一两块羊肉。给他们盛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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