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夫郎: 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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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好奇沈回能忍到什么时候才会表情破裂,谁知没看到不说,还叫人给抓包了。

    这顿饭一家子吃的心满意足,凌星问道:“凉粉要是拿出去卖,可行不?”

    做凉粉的时候,凌星就在想这个问题。

    虽然做起来耗时间,但是期间不需要一直盯着,可以做别的事情。

    每天带一盆两盆去镇上,就放在包子摊上,应是能卖的出去。

    而且凉粉除了凉拌,也可以煎炒。

    有点钱的人家,舍得下油的话,煎炒后的凉粉也很好吃。

    就是磨绿豆浆有点难,总不好一直去谢青崖那磨。

    徐有芳觉得这很好,还能多些进项。

    在问过凌星做凉粉不怎么费事,不会很累时候,直接点头道:“肯定能成,这么好吃,咋不能成?你要是做的话,家里有个小磨盘正好能用上。”

    “家里有磨盘?”

    凌星有些高兴,他刚刚还想着要不要每天给些钱给谢青崖,借用他家磨盘半个时辰时间。

    家里有的话,也就不用来回跑这样麻烦了。

    “有的,就是有点小,本来是要卖掉,但因为太小了,没人愿意要就一直在家放着,不过磨绿豆浆肯定够用。”

    徐有芳带着凌星去看磨盘,掀开灶屋里的那个深色门帘。

    里面有一张木板床,边上与墙之间的空隙,正好放一个大木箱子。左侧墙上钉着几排木板,上面整齐的摆放着些杂物。门口这边的墙上挂着一张弓,墙边倚靠着些木箭木枪。

    里面的空间不大,干净整洁,东西很少。

    这是沈回的屋子。

    徐有芳带着凌星进去,从木板床下挪出个石磨来。

    确实很小,直径五十厘米左右,但只磨一两盆凉粉用的绿豆浆,完全够用的。

    “二郎,进来搬一下石磨。”

    徐有芳因为要做绣活,手不能有太多的茧子,家里农活很少做,力气也不是很大。

    眼下这石磨有些份量,她搬不动,凌星瘦的猴一样,更搬不动了。

    本就是灶屋辟出来的一块地方,空间不大。两个人在里面站着已经显得拥挤,凌星准备先出去。

    那头沈回正巧到了门口,他站定没动,等凌星先出来。

    门口位置小,凌星与沈回擦肩而过。

    沈回目光落在手臂,看着凌星尚未束起的长发,缓缓划过他的衣物。

    如此近的距离,沈回闻到凌星发间熟悉的皂荚气味,但又似乎夹杂着其他的味道。那味道有些甜,说不上来,只觉得好闻。

    “傻站着发什么呆,快来搬磨盘。”

    徐有芳的声音拉回走神的沈回,他轻松的抱起石磨送往院中,按着徐有芳说的位置摆好。

    转身时,见凌星嘴角咬着发带在束发。

    沈回的视线落在凌星的侧脸,露出的脖颈,还有咬着的发带上。

    他没有离开,静静的看完凌星束发。

    在凌星转身之际,沈回没能及时移开视线。

    迎着凌星疑惑的目光,他抬手指一下自己左侧耳际,“哥夫,这里有一缕头发没束起来。”

    凌星抬手去捋,还真是,只能拆开发带重新绑。

    绑好后,凌星主动转着脑袋问还在对面看着他的沈回,“现在呢?可还有漏掉没绑上的?”

    沈回觉着转来转去的凌星着实有趣,不由低笑,“没,都绑好了。”

    第25章 第 25 章 合脚

    家里没多少绿豆, 加上时间不够,因为卖包子凌晨就要起来。

    凌星就想明天从镇上回来时,买些绿豆回来再做,后天的时候拿一盆去镇上卖卖看。

    收拾完, 凌星去屋里算账。

    和昨天差不多的收入, 比昨天多了九文钱,去掉食材成本, 租摊位和仓库, 一共盈利八十一文钱。

    昨天想着要买面粉, 凌星带了碎银去,买面粉用的是其中一小块银团子。粮铺的戥子称了重量, 倒给他找了一百五十文。

    铜钱用绳子串好, 连同没用完的碎银子一起放进木柜子里。

    从刚开始的分文没有,到现在有了一些自己可以支配的钱,凌星觉得日子还是很有奔头的。

    他再攒攒, 一个月能吃一回肉呢。

    翌日凌晨,天还黑不隆咚的。

    凌星动作小心的下床, 穿上沈回昨天买的布鞋。

    那布鞋意外的很合脚,在脚后跟的位置还有柔软的绒布,防止新布鞋磨脚。

    鞋底是千层底,走着没有硌脚的感觉, 比草鞋要舒服许多倍。

    徐有芳也是早早的起来给凌星和沈回做饭, 然后回去睡回笼觉。

    凌星动作很快的洗漱完去灶屋, 徐有芳注意到他脚上的鞋子, 顺嘴问了一句,“星哥儿买鞋了?可合脚?不合脚的话娘能给你改改。”

    摆摊的这两天,沈家人都没有问过凌星每天的收入多少。

    头先就说好的, 赚多赚少都不用上交公中,那是自己的小营生。

    因着凌星要交些收入做公用,沈家二老把这事和家里其他人说了。

    即是给了钱,那地里的活就不叫凌星去做。加上他那身子骨,也不能干那重活。

    沈归他们都没意见,事情就这么定下来。

    眼下凌星摆两天摊子就能买双鞋,徐有芳这心里替凌星高兴呢,说明赚钱了。

    凌星下意识的缩一下脚,悄悄瞥向沈回,想到沈回说不要同家里人说鞋子是他买的。

    他只好低头道:“鞋子很合脚,不需要改的娘。”

    徐有芳一想也是,本人去铺子里买的话,也不能买到不合脚的鞋。

    “瞧我这脑子睡糊涂了,都忘了你是自己去鞋铺子里买的。”

    凌星撒谎脸颊发烫,他用脚尖戳戳地面,心里奇怪沈回是怎么知道他脚码的。

    而另一当事人沈回正若无其事的吃饭,他吃的很快,也不怕烫,把面糊往嘴里倒。

    凌星捧着面前的陶碗,听着边上打仗一般的动静,没忍住小声的对沈回说:“二弟慢点吃,你这样会烫坏的。”

    沈回动作一顿,没吭声,但速度肉眼可见的慢下许多。

    吃完饭,沈回把东西全背自己的身上,走到小路,沈回要背凌星,被凌星拒绝。

    “我今天穿了布鞋,不磨脚疼,可以自己走的。”

    沈回看一眼凌星,眉头微挑,“好,那哥夫跟上。”

    山脚野路比起田间小道要近许多,能节约不少时间。

    唯一不好的是,路不好走。

    时不时的会有伸出来的树枝打头刮脸,脚下的路更是凹凸不平,会有石头和凸起的树根。

    天又黑着,前路难以辨清,凌星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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