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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文学www.nw8.cc提供的《穿越之两世》 100-110(第1/20页)
第101章 孤女一
很快又一个灵魂被带到了毕狸面前。
林路, 废土世界出生,她出生时,世界已经是一片废墟, 四岁的林路就开始自己养活自己, 因为她妈不要她了, 不知道去了哪里, 林路原本就饥一顿饱一顿, 现在妈没了也一样, 因为营养不良,她一直干瘪瘦小,头发枯黄如杂草。
废土世界不意味没有富人,富人还是有的, 他们住在有着高大城墙保护的地方, 听说里面干净整洁,水管里的水打开就能喝。
林路看过那些城墙,高的好像直耸入云,无边无际。
夜晚的时候城墙上会有雪亮的灯光照向四周, 林路会尽力躲开, 因为被这些光照到, 很快就会有嗖嗖嗖的子弹飞来, 像她这样靠捡垃圾维生的人一个不小心挨上一颗,那差不多就只能等死了。
他们这些捡垃圾的人用不到药。
至于为什么不远离这种地方, 那也是没办法,因为里面每天都会有大量垃圾扔出来, 林路的生活所需都得从这些垃圾里翻找。
她太弱小, 还不能离开垃圾堆去狩猎, 也没有那个狩猎小队要她, 要么把她当诱饵。
从小在这种地方长大,林路可机灵了,才不会上当去当诱饵。
十岁那年的冬天,林路差点被冻死,是一个老头救了她,老头姓丁,从此以后两人相依为命。
丁老头的来历林路不知道,但丁老头好像很有学问,他收养了林路后开始教林路认字读书,林路肚皮瘪瘪,哪里有心思听课。
但是只要她学的好,丁老头就会奖励她一颗糖,废土世界的孩子,哪里吃得到糖,为了糖,林路也就铆足了劲学。
她总觉得自己学的东西在废土世界毫无用处,也不算,最起码可以从丁老头手里拿到糖。
和丁老头相依为命了几年,林路终于可以去狩猎了,猎到的东西能卖到那个有着高大城墙的地方去,换来干净的食水和保暖的衣服以及各种必需品。
林路的身手全是在狩猎时自行领悟的,快速,高效,一开始捕杀小猎物,慢慢就能向大一些的中小型猎物下手,大型猎物需要团队合作,林路一向是独行侠,她从不狩猎大型猎物。
超大型猎物没人敢去狩猎,见都不敢见,好在超大型巨兽也不会四处乱逛,基本都在自己的巢穴边生活,那里是人类的禁区。
狩猎途中,她见到过不少很久以前的废弃城池,里面有用的当然什么都没了,偶尔捡到一两本书籍,她就带回去给丁老头,老头就会高兴好久。
有一次林路捡到一堆乱七八糟的书,她没时间分辨,全都带回去给丁老头,丁老头从里面挑了一些让她练习。
林路看了一下,什么永春,太极,八卦,瑜伽等等。
林路翻看了一遍,还给丁老头,“没用!”
瑜伽就是把身体折来折去,太极的速度像蜗牛,用这玩意打猎,她是去送菜吗?
另外两个是拳法,但猎物个个皮糙肉厚,林路看看自己的小拳头,觉得还是一把锋利的刀最实用。
丁老头却硬逼着她学,说什么这是流传下来的瑰宝,不能忘本,林路面无表情,最后丁老头抠抠搜搜掏了两颗糖出来,林路从他掌心挖出糖,开始练了。
反正她觉得这些玩意对她捕猎完全没用。
一转眼又过去了几年,现在林路已经二十三岁了,林路在猎人中都有了小小的名气,人家称呼她幽灵狼,因为幽灵狼是公认最难缠的猎物之一。
它属于中小型猎物,却狡猾异常,团队合作,还有完全融入周边环境的能力,很多猎人遇到幽灵狼就会放弃捕猎。
荒野猎人这个群体同样信奉弱肉强食,辛苦捕到的猎物在没有交易掉之前,有一半几率会被人抢走。
林路也被人抢过猎物,她当时不动声色,之后肯定会找补回来。
有一次一个猎人队伍不止抢了她的猎物还侮辱了她,林路养好伤,花费了几个月时间,把那个猎人小队的成员逐一杀掉,那个小队的女性成员跪地哀求她,林路眼都不眨的杀了她。
在她临死前,林路道,“你们当初不惹我,也就没这个下场了。”
她把这些尸骨挂了起来,向猎人群体宣告,这就是惹了她的下场,幽灵狼的外号就此而来。
第二年,交易区(高墙内的人和废土世界交易的地方)传了个消息出来,有少量进城名额发放,只要达到他们的要求就行了。
林路毫不在意,丁老头也说,“那些满脑肥肠的城里人肯定在动什么龌龊心思,他们哪里会那么好心让我们进去。”
虽然丁老头教她的知识她一向认为没用,但读了书会思考也是真的,林路也觉得这件事不靠谱。
其他猎人却趋之若鹜。
但符合条件的人不多,林路发现基本都是年轻身体健康的猎人才会拥有那些资格,于是这些人在旁人羡慕的眼神中兴高采烈地进入了高墙。
后来林路问那些有成员进入高墙的猎人队伍,有没有进去的人的消息,那些猎人嘲笑道,“进去都过上了好日子,哪里还会想得起我们。”
林路没吭声,回去和丁老头说起这件事,丁老头冷笑,“还有个可能就是他们已经死了。死人当然不会传消息出来。”
林路深以为然。
渐渐的这种言论在荒野中也流传了出来,大家虽然向往高墙内的生活,也一向惜命,于是再去报名的人就少了。
再后来高墙内就会给外面的人播放进去的人在里面惬意生活的视频,于是报名的人又多了起来。
丁老头淡淡道,“肯定是假的。”
真和假都无所谓,林路反正不准备进去,她依靠打猎也能养活她和丁老头。
这天她去交易区交易一捆利爪兔皮,兔子这玩意在丁老头给她的书里就是温驯的一坨肉,毫无攻击力,只是所有野兽的捕猎对象,但在如今,你要是小看了这些兔子,你就要倒大霉。
这些兔子有尖牙利爪,特别是它们的前爪,能弹出几厘米长的爪锋,一抓下去,皮开肉绽都是轻的。
利爪兔的肉没多少,也就皮值钱。
林路这些皮都是硝制过得,能卖个不错的价钱,没经过处理的皮价格就便宜,这时候她才觉得丁老头教的东西还有点用。
很多猎人怕麻烦,打到猎物除了自己吃的其余都是整体拿来交易,林路却都会加工一下。
能换的东西更多,自己还能留下肉和骨头吃。
收货的老板查看了皮子,抬头对林萝笑道,“你怎么不去申请进城啊?”
林路摇摇头,“我有亲人要照顾,不能进去。”其实她根本不想进去。但她直接说不想进去,没人会信,只会觉得她装,还会嘲笑她,换个理由就省了那些麻烦。
老板就遗憾道,“哎,那就可惜了。”
林路微笑,“我就是报名也不一定能进去,听说选拔的条件很苛刻,没什么可惜的。”
老板想想也是,把林路要的物资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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