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两世: 44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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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都爱吃,热乎乎甜糯糯的,这些平时吃的精细的贵人们还发现吃了红薯上厕所变顺畅了。

    皇帝喜的满面红光,倒也没忘了范温雅,现在他也遗憾罗子律死了,要不然封赏也不会这么尴尬。

    皇帝也没想食言,这么大个功,换在罗子律这里,调回京城当个侍郎都绰绰有余了。

    只范温雅是女子,少了显得他小气,这高,也不知道多高才合适。

    一个国夫人的封号是容易,皇帝觉得简薄了。

    曹公公笑道,“罗夫人秀外慧中,知书达理,大度明理,您答应给国夫人的诰命,如今再添个封号就是了,再赏赐宅邸金银也可以了。”

    皇帝连连点头,笑道,“你说的很是,那就……赐封号为良,赏京城宅院一套,金银若干!”

    曹公公道,“不知陛下让何人去宣旨?”

    曹公公倒是很想走一遭的,这种报喜鸟一般都收获丰厚。

    皇帝想了想,“五弟的封地是不是正好在沂州?”

    曹公公道,“是,逸王封地正在沂州。”

    皇帝就道,“那就让五弟去宣旨吧,也算给罗夫人一个恩典,你也去,罗夫人那里应当也有这红薯,多带些回来!”

    红薯都要分发去各地育种种植。

    曹公公马上应下。

    传旨的大臣没这么快到,但秦管事让人快马报了回去,所以范温雅提前得知了,她也是喜不自胜。

    好了,稳了,这辈子基本不会再出什么问题了,她可以平安富贵不被任何人欺负觊觎,安然活到老了!

    于是她开始做出一系列安排,安排人把罗子律的孩子送回老家去,到了老家再给请个奶母下人带着就是了。

    这里一些产业能折现的折现掉,然后准备打包回京,只要接了圣旨,她就可以回京城了。

    逸王府,逸王爷正在发飙生气,逸王有个特殊的爱好,他喜欢驯养野兽,老虎狼豹子这些。

    还不是从小养到大的那种,他喜欢抓了长大的野生个体回来驯养,这种很难驯熟,但他就喜欢挑战这种不可能。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然后他就被一只新抓回来的狼给挠破了脸,还好这条狼带着嘴罩,脖子上有铁链拴着,一发现不对,驯兽的人扯住了链子,逸王只破了脸,没被狼开膛破肚。

    但逸王很生气啊,他的脸这么尊贵,现在破了,怎么见人?

    逸王有一张俊美非凡的脸,他一向也引以为傲,现在脸破了,怎么不让他抓狂。

    伤口如今倒是结痂了,只他现在脸上多了两个血条,碍眼的很。

    然后王府里一个美人还不知忌讳,拿了一盆花向逸王献宝,说这花叫抓破美人脸,就是白花上带了红丝,红点。

    逸王破相后没招过美人侍寝,也不许人说,所以府里人也不是全知道他破了相。

    逸王平时也爱花,这次却暴怒,花砸了,美人也倒了大霉。

    最后逸王带了个面具,这面具遮住他上半长脸,只露出嘴和下巴。

    面具做的极为精美,逸王照镜子,觉得自己多出了几分神秘,特别这么一戴面具,显出了他曲线完美的下巴,他顿时心态好了不少。

    逸王虽然封号为逸,其实他的脾气一点都不平和,他喜怒无常,性情多变,服侍他的人都有些战战兢兢。

    连那些姬妾都很怕他,上一秒对你温柔如水,下一刻就能让你感受狂风暴雨,正常人谁受得了?

    曹公公先到了逸王府,把皇帝的命令和他说了,逸王这么张狂,依仗的也是皇帝,自然不敢把他的脾气撒到曹公公头上,于是道,“皇兄用得上本王,是本王的福气,那本王就走一遭好了。”

    还让人好好款待曹公公。

    也好奇的问起范温雅的情况,待听了曹公公的话,逸王笑了笑,“莫不是那个罗大人生前就已经找到了那什么红薯出来,只罗大人没了,他夫人倒是捡了个便宜。”

    曹公公也知道逸王的脾气,因此不做反驳,“那也是有可能的,罗大人福气不好,这也无法啊。”

    逸王就道,“皇兄就不该给这种妇人封赏,倒得治她的罪才是!”

    曹公公,“……”

    看看,听听,察校司够蛮狠的吧,还不如逸王呢,这位才是正真的不讲理。

    曹公公委婉道,“若罗大人还在,这功劳自然是罗大人的,只罗大人没了,这功劳也不能不给,要不然,天下愚人多,不说旁的,只说陛下不赏有功之人,那以后也就没了人替陛下分忧办事了。”

    逸王了然,“我懂,不就是千金买马骨么,便宜了那妇人!”

    曹公公,“……还是王爷懂得多。”

    逸王又开始发神经了,“那有没有可能,这妇人贪这功劳,却把罗大人给害死了呢?”

    有时候神经病往往能一语道破真相,只没人会信他。

    曹公公,“……这应当不会,罗大人是风寒没的,好几个大夫一起诊治了,其实罗大人若在,这功劳还能给的更大些,就是因为罗大人没了,罗夫人一个女子,陛下给的也不算太多。”

    女子的诰命封号都是虚的,女子又不能为官,金银也才多少,就那宅子略值钱些罢了,罗子律若活着,那才是泼天富贵呢。

    曹公公都有些招架不住逸王,他这脑子,说他糊涂吧,说的话也是条理分明的,可他这种胡说八道不懂常理也真是要人命。

    后宅女眷只能依附男人生活,有男人没男人截然两样,那罗夫人又没失心疯,怎么可能害死当官的丈夫,听闻罗大人和夫人感情颇好,罗大人都没纳妾呢。

    再者,一个内宅女子,害死当官的丈夫,也得遮遮掩掩吧,罗大人从生病开始,就大夫不断,虽然民间大夫没有御医那么好,也不会个个是庸医,连风寒和被害都分不出。

    那罗子律是傻的,自己有没有被害都不知道?

    又不是一碗药下去人就没了,这才可疑啊,罗大人前后都病了一个多月,据说药都吃了几百两,还都是好药,风寒这病症有多凶险,人人都知道。

    逸王点头,“原来如此,公公说的也对,那红薯,味道怎么样?”

    曹公公这次来,可没带红薯,他还要从范温雅那里拿一些红薯呢,“想来那罗夫人处定然是有的,到时候王爷可拿来尝一下,味道还不错,烤了之后极甜,就是多吃了不雅,有些烧心反胃腹胀,还会放屁。”

    有钱人家当个点心当个菜可以,不会把它当主食。

    逸王哈哈大笑,也不知道他笑个什么。

    第二天一大早,逸王就和曹公公离开王府去宣旨了。

    范温雅早就做好了准备,听得人快到了,就让摆出香案,她本人也换了衣服,她在守孝,本来只能穿素色的,只接旨不比别的,还是要略作打扮。

    曹公公见过范温雅,那时候孟振山办丧事,他去祭奠,范温雅作为夫人,是要回礼的,只不过那时候范温雅穿着麻衣,戴着孝帽,一张脸也未修饰,和如今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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