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大人是女郎: 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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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拉车的骡子也留给姑爷。”

    赵参军笔尖微滞,疲惫的双眼看着小言射出亮光。

    小言回以他一个大大的笑。

    黑夜让人昏昏欲睡,萧存玉盯着帐篷边燃烧的火把问小言:“你家姑娘呢?”

    小言打了个哈欠:“姑娘做生意去了,江婶子大前天传了信来,说又做成一笔生意,叫姑娘去买马。”

    存玉侧耳听她说话。

    “好像是去了吕梁,沈姑娘还花重金买了匹汗血宝马,说山路难走,必得配匹好马”

    萧存玉的手停住,听到自己的声音不知从什么地方发出来:“吕梁?”

    小言点头,理所当然地说:“是呀,三天前刚从曹姑娘那回来就走啦,说是要从山上抄近路横穿呢,姑爷这几天一直在守城,我忙着筹粮,也没找到机会说”

    存玉大骇,身子晃了一下,眼前发黑。

    小言忙扶住她,恍惚中意识到了什么,脸色慢慢变了,“吕梁,怎么了?”

    萧存玉心口像被蛇咬住,她深吸几口气,攥紧了小言的胳膊。

    “阿史那孛,阿史那孛在打吕梁。”

    小言面白如纸,嘴唇哆嗦个不停。

    “姑娘,姑娘。”

    她左脚踩着右脚转身上了马,扬鞭而去。

    赵参军茫然地看着她消失在视线里,一回头又被萧存玉的脸色吓到。

    “大人?”

    存玉抬手扶住帐篷的柱子,喃喃道:“我该做什么?”

    赵参军摸不准他在和谁说话,犹豫了半晌才说:“大人辛劳了这么多天,不如去歇息会儿?”

    士兵来来往往,风中的血腥味尚存,在赵参军模糊的声音中,萧存玉踉跄了一下,直直走向薛尉的营帐。

    赵参军摸了摸脑袋,不明所以。

    吕梁此地本来就不怎么重要,谁也没觉得阿史那孛会放过临汾,专门饶远路去进攻吕梁。如今吕梁情势险急,薛尉正在帐中深思。

    此事是他失策,不过是被一些繁杂的琐事缠住,便忘了阿史那孛此人最是诡计多端。

    他懊恼地锤一下桌子,真真是灯下黑。

    吕梁虽不是要塞,但与临汾、太原成三足鼎立之势,临汾驻守重兵,阿史那孛来犯的可能性不大,自然得绕路南下。

    雁门关一破,之下的每座城池都对着突厥大敞门户,虞朝经调兵和征兵之后,陆续聚集了四十万兵马,然而分散到各个府郡驻守的,最多不过三万。

    三万已然足矣,突厥总共不过二十五万兵马,敌我双方主力互相牵制,除非战线崩溃,三万人马只守城不进攻,完全可以坚持到援军来。

    但阿史那孛是一个例外,他跑得太快了。不过几天时间,他就从太原跑到了吕梁,驻守吕梁的陈将军战功平平,和兵勇将猛又连战告捷的阿史那孛对上,胜算寥寥。

    存玉走进来,就看到薛尉一脸愁苦之色在纸上写写画画。

    若知云没有去吕梁,此时与她最好的选择是留守临汾,一来她不是武将,不需要上战场上拼命;二来她奉皇命而来,要做的不过是整顿军纪,弹压一些不听话的武将,与长安互通信件等等,她实在没有身陷险境的必要。

    但如今,她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

    萧存玉拱手道:“薛将军,此去吕梁,可否带上我。”

    薛尉惊住,迅速开始权衡利弊,几万人马行军途中会遇到的问题比原地驻扎时多数倍,他方才还在担心军纪问题,但若是萧阁老随军的话

    笔端洇出一团墨,薛尉喜不自胜,萧阁老果然浑身是胆:“自然可以,我求之不得。”

    乱世里,人命尚且如草芥,鸿雁难以双飞似乎也不是什么值得奇怪的事情。

    数万人的军队绵延在宽阔的官道上,晨光熹微,晚春的杜鹃在田野间悲鸣,军旗飘扬在风中,重甲森森,踏碎了一地的落花。

    几只惊鸟跃出,划破了沉寂的大地。

    刘景周高举弓箭,射下一只肥鸟来,她拎起鸟腿,对着萧存玉绽开笑:“中午可以加餐了。”

    何知云被困在吕梁的消息在三军拔营第一天就被诸位将军得知了,从那之后落在萧存玉身上的目光变多了,有怜悯的,有钦佩的,当然最多的还是好奇。

    刘景周也好奇,她的视线躲在扑腾的鸟身后面偷偷打量萧存玉,嗯,秦少栖之前说得没错,萧阁老果然有做情种的天赋。

    存玉问她:“刘将军,还有多久可以到吕梁?”刘景周在上次斗将之后,薛尉便递了折子为她请封武威少将军,现在已是正三品的军职了。

    刘景周答:“如今不过走了五分之一的路程。”

    大军行军速度已经够快了,萧存玉知道自己是在白着急,她抓紧手中的缰绳,遥遥看向西北方向。

    突袭、攻城、支援、战场上瞬息万变,萧存玉想起薛尉曾提起过的义军,义军未必是真的义军,危难之时很有可能变作刺进临汾的敌军。

    但,兵无好坏,道有善恶,不管“义军”首领究竟所图为何,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他既领着虞朝的子民为兵,就必须为虞朝而战,否则便是亟需被清理的叛军。

    虞朝人与阿史那孛合作唯一的原因是利益,但突厥人能给他的,虞朝只会给得更多。除非“义军”首领和朝廷有不共戴天之仇,否则她实在不愁“招安”不了他。

    众将商议之后,一个飞骑尉自告奋勇承担了去给义军送信的任务,他带着一封言辞恳切的书札和封书,骑了军中上好的马而去。

    飞骑尉赶路的速度自不必说,他在马背上长大,马就好比他的亲兄弟一样。

    但对于没有系统训练过的人来说,骑马便成了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行军的第一天,萧存玉大腿内侧便被磨出了血,她自出生就没有骑过这么久的马,况且那里本来就嫩,细小的剐蹭都容易受伤,更别说这么剧烈的摩擦了。

    她走得急,身上没有带药,只好找军医要来一罐外涂的药膏,每晚睡前粗粗涂一层。

    这膏药本是用来治疗士兵拼杀时受的外伤的,味道很是难闻,涂上也是辛辣的感觉大于清凉。

    更何况她每天都要骑马,就算一晚上过去伤势好了些,第二天也仍旧会被磨坏。

    不过难好又怎样,五六天过去,她大腿内的伤口坏了好,好了坏,已然磨出了一层薄薄的茧子,触手是粗粝的硬,总算是不疼了。

    山这边,她在风雨兼程地赶路,另一边翻过高山的何知云正站在吕梁城墙上,城下是绵延百里的军队。

    身后,几个身上缠着绷带的小兵抬下去一个浑身是血的弓箭手,吕梁城的兵没有玄铁盾,粗铁炼成的盾根本挡不住突厥人可以三箭连发的天狼弓。

    知云依稀记得破晓弓的制作图纸,从她画出来开始,工匠昼夜不辍地做起工,人人都熬红了眼,任是这样,东拼西凑得来的原料不过堪堪造了七百把。

    七百把弓,对上阿史那孛围城的十七万兵马,脆弱得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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