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萨摩耶,想吃肉: 40-50

您现在阅读的是女巫文学www.nw8.cc提供的《我,萨摩耶,想吃肉》 40-50(第8/14页)

群侵略,驻守的驯鹿群必定奋起反抗,即便盆地的出入口不算狭窄,在庞大的驯鹿群对冲之下,除非猎人长了翅膀,否则他绝对逃不出去。

    狼末的计划很完美,但他低估了史密斯的老辣,他在跟随托尔来到这片盆地的第一时间,就察觉到这里易守难攻。

    一旦身陷于此,他们插翅难逃。

    “托尔!”史密斯顾不得惊扰狼末,“赶紧离开这,这里非常危险!”

    托尔顿时怒不可遏,他只当史密斯是来捣乱的,这只风箱里的老鼠,自己不敢做的事,还不让别人来做!

    他就没想过这样会暴露他的行踪吗?不,他一定是故意的!该死的史密斯,这简直是谋杀!

    眼看史密斯正向他走来,托尔毫不犹豫地掏出了枪:“你再往前一步,信不信我杀了你?”

    史密斯只好双手高举,做出投降的姿态:“这里真的很危险,我们捕猎的时候一定要找好遮蔽物,这是为什么?为的是不让枪声吸引更多的野兽,即便被野兽被枪声吸引,我们也能依靠地形逃生。但你看看,这里三面环山,留给我们逃生的空间非常狭窄,一旦后路被堵,我们难逃一死。”

    他的语速飞快,托尔起初不以为然,慢慢的却听进去了一些,不由得皱起眉头,陷入沉思。

    高处,狼末紧盯着停步的猎人们,内心焦躁不已。

    按照小狗的计划,要等猎人进入最佳的位置再发起总攻,最容易得手。

    可是现在,那两个极地猎人却在盆地入口处停了下来,似乎察觉到了什么。那个位置并不好,进可攻退可守,一旦他们提前选择撤退,驯鹿群就很难包围住他们。

    毕竟驯鹿群是不可控的,只有猎人们进入盆地,他才有把握让驯鹿群堵住出入口。

    他有些后悔瞒着小狗了,如果小狗在的话,一定会想出更好的办法。

    事到如今,他不可能放弃,今天他一定要把极地猎人留在这里。

    狼末丢掉包裹,仰天长啸。

    雄浑的狼啸声响彻四野,惊动了正在栖息地进食的驯鹿群,它们下意识地朝着远离狼末的方向移动,百来只驯鹿一起行动产生的动静很大,飞扬的尘土将盆地的绿植都蒙上了一层灰。

    极地猎人们立刻意识到了不对,连忙朝着出口的方向逃跑。

    可他们很快就绝望地发现,出口的地方也有大量的驯鹿群朝这里涌来。

    必须赶紧开辟出一条道路了,否则他们都会被暴。乱的驯鹿群踩死!

    史密斯当机立断将背后的猎。枪翻转入手,砰的一声,一只驯鹿应声倒下。

    驯鹿群顿时产生了一定程度的骚乱。

    在众多鹿科动物中,驯鹿是最温顺的一种,也因此它们被人类命名为驯鹿。温顺的动物大多胆小,驯鹿也不例外,否则他们也不会因为被狼群追捕而仓皇逃窜到这里。

    因此,史密斯一开枪击杀了一头驯鹿,让看到这一幕的驯鹿都意识到了这个人类不好惹,纷纷往远离他们的方向逃窜。

    但这也仅仅持续了几秒钟,毕竟史密斯只是击杀了一头驯鹿,远远不如整个驯鹿群的奔腾声势浩大。

    得到了史密斯的启发,托尔也开始用猎。枪射击。

    他的枪法不错,高频的射击也让驯鹿们对他敬而远之。

    史密斯却对他破口大骂:“你是蠢猪吗?你迫不及待打光了子弹,那之后该怎么办?”

    托尔愣住:“我……”

    史密斯不再理他,继续保持着他自己的频率,同时用肉眼可见的速度带着托尔往外圈撤离。

    果然还是小看他们了。

    狼眸危险地眯起,狼末心知再这样下去,恐怕真的会让猎人杀出一条血路。

    不能再等了。

    他从山坡顶端俯冲而下,矫健的灰白身影在嶙峋山石间起落,几乎是一眨眼的工夫,他就抵达了平地。

    驯鹿群被突如其来的北极狼所震慑,纷纷四散逃窜。

    狼末借着驯鹿的遮掩,速度飞快又悄无声息地接近极地猎人,趁他们将注意力集中在驯鹿身上时,从侧翼扑出,一下咬住了托尔持枪的手臂。

    小臂处传来剧烈的疼痛,那仿佛刮刀一般锋利的狼牙,毫不留情地嵌进了他的血肉。

    可他不敢松手,一旦失去了枪支,他就没有了保护自己的武器,不是死在北极狼的尖牙下,就是被驯鹿踩踏。

    他只能拼命地挥舞手臂,试图将狼末甩出去,同时向同伴呼救。

    史密斯闻声连忙调转枪口就是一枪,好在狼末早有准备,借着托尔甩动手臂的力量跃入驯鹿群中,消失了。

    这一触即走的作战方式,让史密斯深感忌惮,要是那只北极狼继续这样消耗他们的体力,甚至在他们身上留下伤口,那他们迟早会因为脱力或失血而倒下。

    到了那时就是他们的死期!

    “快逃!”史密斯不敢怠慢,加快了向外挪动的脚步。

    但被狼末所伤的托尔就没那么幸运了,他的枪法失了准头,好几次都放了空枪,史密斯不得不分神照顾他。

    而此刻,狼越他们也到了。

    四只北极狼加入战局,他们身形矫健,行动敏捷,即便驯鹿群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却丝毫影响不到他们的行动,反倒成了他们最好的屏障。

    史密斯暗骂一声,这是他打的最憋屈的一场战斗,他从未听说北极狼还有这样的战斗方法,难道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手里有猎。枪,才开发出了新的作战方式?

    那他们也未免太聪明了吧?

    他不敢多想,这个时候任何的一次分心,都有可能夺走他的性命。

    然而,在狼群不断的偷袭下,他和托尔的伤口都在增加,长时间的紧张和专注,让他的精神也濒临崩溃。

    狼末抓准史密斯的一次失误,将他拽着托尔的手整条扯下!

    而托尔也因为这股力量被推搡倒地,狼越怎会放过这么好的一雪前耻的机会,立刻冲上去咬断了他的喉咙。

    托尔捂着自己的脖子,血液喷涌而出,不管他怎么堵都是徒劳。

    他的喉咙已经不能说话了,只能发出“嗬嗬”的声响,眼神空洞地望向天空,直至眼眸失去了神采。

    托尔死了。

    “不!”史密斯悲愤欲绝,他的双目赤红,拼着再失去一条胳膊也要开枪射杀狼越。

    狼末怒吼一声:“狼越快撤!”

    但已经来不及了,子弹已经出膛,不偏不倚地击穿了狼越的腹部。

    “混蛋!”狼末扑了上去,死死地咬住史密斯的胳膊。

    史密斯自知挣脱无望,他竟然咬住上衣内侧暗藏的匕首刀柄,将匕首叼在嘴里,随后狠狠地将尖端刺向了自己的手臂,头部一甩,将半条手臂都切割下来。

    狼末因惯性向后翻滚,而史密斯则趁机挤进驯鹿群,竟然反利用起了驯鹿来遮掩自己的所在。

    可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收藏女巫文学,nw8.cc 努力为你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