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每天都想害我: 54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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镯, 再雕些小物件,都能卖出好价格。

    暴富了的凌宴非常慷慨,“见者有份, 全搬回家!”

    众人狂喜,哇声一片, 心理暖暖的, 山顶也不冷了、伤口也不疼了、高原反应也不难受了, 迫不及待“上房揭瓦”,让她们惊讶的是瓦片也是玉做的。

    质地青白斑驳、穿了孔洞,金丝绑着,看样子是切割玉砖的边角料,不值钱,那也是玉啊。

    坐拥玉矿就是好啊!大伙苍蝇搓手。

    且看当时子弹打碎不少, 凌宴简直心在滴血,小财迷也心痛的不行, 巴巴扫起被人忽视的小块碎玉揣到她的小包包里。

    秦笙笑得无语又宠溺,你们两个要不要这么抠门?好吧,玉石粉还是有点作用的, 起码能当药材,她是拿这两个抠门精没办法, “去搬砖好么……”

    那可是玉砖啊我的好夫人好女儿!你们清醒一点!秦笙揪住娘俩命运的后脖颈,抓她们去搬砖。

    沈青岚很满意, 她中意的好箱子终于用来装财宝了,那叫一个身心舒畅,不过在她看来,玉碎掉就不值钱了,其实也就那么回事,还不如石头,还是黄金更保值,尤其金子的沉重和色泽是玉石无法比拟的,“啧,这纯度还挺高。”

    风吹日晒,晒微擦下光洁如新,沈青岚乐得牙不见眼,团了团金丝球出来,好像玩弄毛线球的猫咪,有种富婆特有的松弛。

    金丝线球当然要跟猫猫心爱的人分享,“这个好!”

    顾景之手心一坠,这么大一坨金子安全感爆棚,“真的很好。”

    她不嫌自己老土唉!沈青岚笑得一脸不值钱的样子,继续去团金线。

    众人兴奋了一整天才把表面的财宝扒下来,车子一趟趟来往山间,清点点到手抽筋,数量之大让人不禁怀疑大船能不能一次全带走。

    叹为观止的财富,不过有件事顾景之想不通,姜淮再痴迷玉石,砖石瓦片也用玉来搭建实在太过夸张,这里的玉多到了不正常的程度,十分怪异。

    自然,也可能是她们不是穷奢极欲的性子,无法理解那种铺张心理。

    秦笙恰好能解答这个疑问,“假若青岚无时不刻不知晓你心中所想,你愿意么。”

    顾景之皱眉,心有灵犀尚可,但是时时知晓便是过犹不及了,“你是说……”

    秦笙没再卖关子,其实从很多地方都能看出来,玉对雪域有着非常特别的意义,嗜好是一方面,多到这种程度还有一种可能,玉是必需品,防止窥探心声用的。

    雪域一族本身的能力——读心,逆天归逆天,可放到日常生活中肯定是很难过的,就像秦笙儿时也总为各种生灵的思绪抓狂。

    可人和动物总归是不一样的。

    心事每分每秒被人看透,就好像灵魂都是赤/裸的,完全没有私密可言,人连赤身裸/体都无法接受,更何况灵魂。

    很恐怖,也有点痛苦。

    秦笙自认她和凌宴足够心意相通,也还会不约而同的保持一部分神秘,不去刨根问底,就是这个道理,“山体内部有逃生通道,想必雪玉宫该是大巫的居所,远离族人、让大家自在些,呵,姜淮就是个鸠占鹊巢的。”

    “原来如此。”顾景之冷笑,厌恶的表情不加掩饰,她对财宝不感兴趣,钱够花就行,便不跟着分钱了。

    秦笙不跟她谦让,“那去矿里挑挑看吧,总有喜欢的。”

    矿藏……听着很有意思,顾景之很想跟青岚去长长见识,欢喜应了,然而心底的伤感抹不去。

    经过这段时间的安抚和救治,驻守千年的族群选择离开故土,重新开始。

    秦笙和凌宴得到这里固然让人开心,可雪域一族的遭遇实在遗憾。

    前阵子追寻先祖脚步,完整体验误入雪域的震撼,果真如游记记录的那般,甚至可以说半点不夸张,非常震撼,着实不虚此行。

    这样奇幻的地方莫名毁掉,实在太可惜了,顾景之对姜淮的厌恶无法用言语形容。

    近来大家都在养伤,北地还有战事,她跑出来和青岚整日游山玩水,显得十分不务正业,心虚使然,顾景之决定找点事做,她打算去寻周边的游牧部落,看看能不能找些线索。

    毕竟作为探案话本的作者,凶手要有合理的作案动机是很重要的事情,也算一个小小私心,她很想追根溯源,弄清姜淮为何能酿成如此惨绝人寰的人间悲剧。

    游牧部落也不全都排外,他们自有一套关于天地神明的信仰,但将她们这些有些“神通”且抱着善意的视作洪水猛兽就很不正常了。

    像见鬼一样。

    顾景之花了好些时间才争取到遥遥喊话的机会,在妻子这蹩脚外族翻译的帮助下,勉强拼凑出淹没在岁月长河中的始末。

    早前她们猜测姜淮是雪域流落在外的血脉,这点没错,不过真相更复杂些,姜淮的父亲的确是雪域人,他偷溜出来晕倒在半路,被一个部落首领的儿子救起,他长相周正料事如神,很快赢得其他人的信任,然后就有了姜淮。

    姜爹动之以理晓之以情,说服部落首领,也就是他的岳父随他征战雪域,只要拿下就有数不清的财宝,绵薄动人心,而结果理所应当的是他们失败了。

    首领死了,部落损兵折将元气大伤,姜爹被抓回雪域清理门户,即便姜淮还在襁褓,他和他爹也理所应当的成为部落罪人,姜淮自小就在磋磨中长大,直到分化成天乾才有好了些。

    然而某个冬日,他一把火点了帐篷,将生他的男人活活烧死,饲养的牲畜也没放过,才勉强恢复过来的部落再遭重创,活不下去,只得投靠别的部落。

    一个部落的衰败还不至于发展到整片区域的人都恐惧的地步,不过以结局推断过程并非难事,接下来的百年间里,时常有部落整个消失,有个共同点是他们去到了东边——兴安山附近,姜爹是从那来得,顾沈二人也是从那个地方来的,对部落来说就是灭顶之灾。

    通过秦笙,顾景之在雪域人那补全了姜爹叛逃的缘由:各族以生育为重,大巫从来由女性坤泽担任,而姜爹作为一个难得继承了能力的男性天乾,他无法生子,又不满娘亲把传位给姐姐,得不到,便琢要磨旁门左道。

    有其父必有其子,一脉相承的恶,烂到骨子里。

    顾景之自认不算残忍的人,但她觉得姜淮不论受怎样的刑罚都不为过,千刀万剐才好。

    若非身边两个最亲密的天乾都是很好很好的正常人,她真的要重新厌乾了。

    求知欲是满足了,心里却非常难受,两个烂男天乾惹出这么多祸事,顾景之很难释怀,她将这趟追根溯源定义为自讨苦吃。

    如果可以,她很想回到过去,在姜淮他爹出生的那一刻就把他掐脖捏死,又或者压根不让他有来到人世的机会,那么所有的苦痛都将不复存在,那该多好……

    直面纯粹的恶和受害者,顾景之接连做了好些天噩梦,她的阴暗面像野草一样疯涨,她想她大概要很长时间才能消化整件事,好在和妻子外出游玩足够开怀,消解心殇,不然她真不知道自己要抑郁多久。

    主动牵起沈青岚的手,顾景之发出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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