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诱骗夜翼进入婚姻陷阱[综英美]: 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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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森太懂了。

    领头的人露出一个讽刺又得意的微笑。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查到了炮火的供货商,哥谭的黑面具,罗曼·西恩尼斯,但我们现在找不到他,只能推断他在布鲁德海文。”领头的人没有卖关子,事实上也没必要卖关子。

    这种如此高调的刺杀活动,还附带广告似的声明,要找到真凶并不困难。

    这也是奥森不紧张的主要原因——真凶到时候会跳出来的,他不会让大家猜太久的。

    困难的是找到证据。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哪怕黑面具跳出来说自己就是真凶,那也没有用,法官不会因为这种东西就定他的罪。

    奥森很快就想通:“你们想要我找证据?”

    领头:“不会让你难做的,我们也不是只有这一个线索。”

    奥森:“还有什麽?他醒来后说了什麽?”

    领头:“有一部手机,他曾经看到同夥用它来查东西,他不知道那里面有什麽,但这是他能想到的唯一线索,我们验证过了,是真的,但是抓他的同夥时,那部手机并不在证物里,奥森,这是我们能相信你的机会,找到它,我想里面会有武器的证据的。”

    奥森:“你们甚至不知道里面有什麽?!让我见他!我去问!”

    他大怒,又惊又怒。

    亚历克斯跟他的保证算什麽?他苦心为他们兄弟隐瞒又算什麽?

    一部手机?!

    现在科技那麽发达,他们居然在犯罪的时候用手机?

    他就应该把计划写在一张纸上,让人看完后烧掉送水吞下去!

    还手机!

    奥森只想骂人。

    “他死了,”领头的人声音平静,对奥森的愤怒无动于衷,“他吸的药太猛了,只来得及说这个,然后毒|瘾发作,全身休克后,抢救无效,死了。”

    奥森不敢置信。

    他睁大眼睛,看着明显有些兴灾乐祸的同事,只想说一个字:“FUCK!”

    这麽恶心的事怎麽会被他碰上。

    那他接下来还要不要联系亚历克斯?

    但那家夥叫他最近不要联系他。

    这下又进退两难了。

    第30章 无法见光的东西

    虽然我很相信自己的脑子,但我仍然需要验证。

    虽然黑面具活着也是该死,但我不想漏杀真正的凶手。

    我环视自己的新公寓。

    刚搬进来时它还是极简酒店风,但和迪克去逛了一圈超市后,它已经大变模样了。

    窗台上摆上了生机盎然的盆栽,墙上贴着有点过分可爱的插画——我一时想不起来是谁选的,大概不是我,因为我给迪克选的是画着银行的街景。

    茶几上还放着几个木制的隔热垫,因为我们经常在这里吃早餐,一边吃一边看早间新闻。

    早间新闻这个习惯到底是怎麽培养起来的?我思索了一下,这习惯有点莫名其妙,但我并不排斥,有共同固定的生活习惯对情侣来说是一件好事,而且说实话,我每天睡觉之前都会期待第二天醒来后和他见面。

    还有厨房,那里放着我们才买回来的面粉、酵母,我刚开始养酵母,还没来得及正式做面包。

    ……

    这个空间变得温馨了。

    我没想到会这麽快。

    对比一下我哥,他家里是什麽时候让人觉得温馨呢?大概是他儿子出生后、离婚前的一小段时间里。

    那也是他保护欲最强的一段时间。

    他跟我说:“亚里,不要把工作带回家里。”

    我很难跟人表达我听到这句话时的感觉。

    但我确实深受影响。

    不要把工作带回家里。

    我咀嚼着这句话。

    工作并不只是工作,工作还是危险。

    所以不要把危险带进家门。

    所以真正危险的东西不在这里。

    我“工作”的工具不在这里。

    想要验证我的想法,我就必须回到我真正工作的地方。

    我以前的房子的地下室。

    确实我之前说过我的房子是租的,只不过业主是我,租客也是我而已。

    你问我为什麽要搞那麽麻烦?

    哎呀,都说了,不能把工作带回家里。

    有迪克在的地方可以说是家里。

    所以我不能让迪克接近我的工作。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有一天,迪克突然跟我说:“想要去你以前住的地方看看。”

    我总不能说,不了,那里是我工作的地方,有点不合适之类的吧?

    但如果有其他的租客把房子租了就说得过去了。

    这样就可以避免物理上避免迪克的突发奇想了。

    至于卧底工作?

    当然算不上危险。

    之前我确实说过卧底就是要拼命卖命这种话。

    也不算骗人。

    只不过我拼的是别人的命,卖的也是别人的命而已。

    带上垃圾,我关好门,离开这间公寓。

    我以前住的地方离市中心有点距离,毕竟是在海关上班的。

    我并不着急过去,更何况现在布港进入了交通管制状态,想快也快不了。

    我隔着车窗望向外面,虽然离爆炸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显然人们的恐慌还没有过去,大街上到处都是拖行李的人。

    小时候我认为生命是平等的,所有人的性命都跟下水道的老鼠一样,死了也没人在意,但我哥明显不这麽认为,他虽然更暴力,但取人性命的时候比我谨慎很多。

    迪克也差不多是这种,不同的是,他并不会取人性命,他行使暴力是为了维护秩序,但他本身又被秩序排斥。

    我想起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不是他第一次见我,是我第一次见他。

    那时候我还在当洗钱会计,然后我哥的合作夥伴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抢银行。

    我对此表示拒绝。

    因为我体力不好,耐力也不太好,我比他们好的地方在枪法和视力,但据他们说,抢银行是一个体力活,光有枪法和视力是不够的。

    但那次我还是起了兴趣,原因无他——他们要抢的是哥谭的银行。

    为什麽?哥谭犯罪率虽然高,但抢他那里的银行风险也很高,那时候的蝙蝠侠已经是著名都市传说了,完全没必要冒那麽大的风险去抢那里的,伦敦的银行够他们抢一辈子的了。

    我哥说是雇主想要里面的东西。

    是的,我哥他一开始只是普通的劫匪,到后来做大做强,已经变成雇佣兵,再到现在,已经和一些官方人员展开合作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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