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是在追老婆啦: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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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

    行吧,为了肝。

    沈夺:“你这量也得跑五公里,不然消化不良。”

    董争:“……”他下次还是少吃点吧。

    董争酒足饭饱,环视一周,才发现王希光还没有来,年度也不恼,一个人里里外外张罗着,完全不像在王希光面前那么娇气。

    有个金发碧眼的美女过来,笑着跟董争打招呼,用蹩脚的中文跟他打招呼:“嗨,表弟。”

    董争朝她点了点头,字正腔圆道:“你好。”

    女人很性感,紧身吊带和皮裤,套着一件皮夹克,露出一截蜜蜂腰。

    她叽里呱啦地和沈夺说了一堆,是西班牙语,董争听得懂。

    她叫沈夺过去一起玩音乐,就像那年在阿尔卑斯山脚下那样尽情摇滚,还问他介不介意。

    沈夺看向他:“一起过去玩玩吗?”

    董争虽然不会,但不扫兴:“好啊,但我什么都不会,我当观众。”

    沈夺朝美女点了点头。

    美女很高兴,一手拉着沈夺,一手拉着董争向舞台走去。

    美女一路吐槽沈朵穿西装真的好丑,没有那时候自由潇洒魅力四射,回来继承家业之后变成了个了无生趣的呆子,浑身充满了铜臭味,想不通他为什么甘愿回来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董争假装听不懂,努力地憋着笑。

    沈夺也不恼,任由她吐槽,反问她:“你怎么知道我不喜欢继承家业?”

    美女摇头:“你不喜欢。”

    沈夺看了董争一眼,用西班牙语回答她:“我也要赚钱娶老婆。”

    美女也看向董争,很惊讶问:“他?”

    沈夺:“说不定是。”

    美女瞪大双眼。

    沈夺:“他不帅吗?比你们任何一个人都好看。”

    美女眉开眼笑,本来想竖起来的中指变成了大拇指。

    董争假装听不懂,任由他们调侃。

    美女跳上舞台,示意沈夺快上来。

    董争看着她这身行头问:“她是摇滚歌手吗?”

    沈夺:“鸟类学博士,业余摇滚歌手。”

    董争:“……”实在看不出来。

    沈夺跟他介绍这些朋友,有搞无线电的,有研究猴子的,还有研究金字塔的,都是各行各业的精英,因为爱好探险和旅行,一路上发生了各种机缘巧合,大家都成为了朋友。

    女人背上吉他,调好麦克风,示意后面的人低头调设备,再朝沈夺招了招手,催他快点上台。

    沈夺问:“你猜我玩什么乐器?”

    董争:“架子鼓。”

    沈夺:“行,那我就玩架子鼓。”

    董争忍俊不禁,沈大董事长这语气,好像台上所有的乐器都能驾驭。

    董争:“你还会别的?”

    沈夺反问:“对我好奇?”

    董争:“不说拉倒。”

    沈夺低声说:“好奇是好事,继续保持。”

    董争笑而不语,沈夺走上舞台,在架子鼓面前坐了下来。

    董争坐在舞台下,不禁笑了笑,果然很符合他的人设,这么狂拽的人会点架子鼓也不意外。

    但他穿着西装,倒是收敛了些狂拽气质。

    舞台临时组的乐队准备好了,美女拨了下和弦回头问沈夺:“Bon Jovi《its my life》?”

    沈夺点了下头,转了下手中的鼓棒,咚咚两声重重敲了下鼓面。

    美女电吉他和弦跟上,钢琴也加入,几人配合默契得不像临时搭的班子。

    美女抱着电吉他边唱边弹,唱得铿锵有力,情绪饱满,而董争一直看着在舞台最后的沈夺。

    他穿着西装打着鼓,靠着鼓点游刃有余场面的节奏,他没有浮夸地摇头晃脑,但他嘴角含笑,随着律动律动而轻轻摇摆的姿态很潇洒肆意。

    董争不由得想象他在阿尔卑斯山下尽情欢唱的样子。

    没了西装的束缚,他会不会跟他们一样,留着朋克的发型,染着夸张的颜色,穿着能凸显自己的性感和魅力的服装,带动身边的人燃烧起来。

    他的生命肆意张扬,充满能量,他有着强大的磁场,深深吸引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所以他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好大方可爱。

    董争不禁想,若他没有一身可以让资本家为之疯狂的技术,若沈夺对他无所图,沈夺会向他靠近吗?

    董争不知道。

    大概不会吧,他一直是个无趣的人,除了研究就是实验,人生空洞得只剩下冰冷的金属色。

    周徐说他把工作和私生活分得很清楚,很少在工作中提及自己的私生活,殊不知,他几乎没有私生活。

    一曲摇滚歌曲结束,引得众人欢呼,董争毫不掩饰自己的眼神,一直看着沈夺,像看着一束火光。

    沈夺走下台,拨开欢呼的人群,走到董争面前,回应他的眼神。

    沈夺:“怎么样?”

    董争眨了下眼,笑着点了下头:“嗯。”

    沈夺看着他的笑颜,舌尖轻轻顶了顶牙关,便移开眼神笑了笑。

    他向来我行我素,一直觉得刻意去讨别人开心是一件麻烦且幼稚的事情,可此时竟觉得还做得不够,还想付出更多。

    还想看他笑。

    *

    将近八点,王希光才姗姗来迟。

    能看得出来,王希光精心打扮过,头发理了,还打了发蜡,穿着很正式的西装,还打了领带,皮鞋擦得锃亮,甚至连眉毛都修过了。

    他手里还捧着一束花,花束不大,也不是玫瑰,看着像婚礼上新娘的捧花。

    他出现在人群中时,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接而是一阵欢呼。

    王希光有点拘谨笑笑,但他仍大大方方地朝他们招手。

    在场的人从不会吝啬自己的鼓励和赞美,直夸今天晚上王希光是个最帅气的勇士。

    董争也跟着鼓掌,很佩服王希光。

    他知道,一直泡在实验室里做研究的工科男人,要以这样的装扮捧着花束出现在这么多人面前,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

    年度也意识到了,在众人的欢呼中红了眼眶。

    沈夺悄声对董争说:“王博士能迈出这一步,不容易。”

    董争:“嗯,很厉害。”

    王希光捧着花走到年度面前,抱歉笑笑:“对不起,今天晚上有个会,所以耽误了,没早点过来帮忙,花给你,生日快乐。”

    年度接过花,没了刚才忙前忙后的能干样,娇嗔道:“就是,我一个人好累啊,你看手都肿了。”

    王希光抓过他的手,捧在掌心揉了揉。

    王希光一到,所有人都围到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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