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八零,顶级白富美了: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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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让她在床板上靠得舒服一点,“不记得才好,很多人不小心踩到演练地雷被炸得心理阴影不小,别说你一个弱女子,就是我们营里的新兵蛋子,有时候摸排地雷失手,都吓得夜里频发噩梦。”

    乔春锦惊圆了嘴巴:“我上午在菜地踩到了地雷?”

    周霁光点头道:“演练地雷,威力小,要是真枪实弹,恐怕这会儿我早就看不到你了。”

    乔春锦说:“周霁光,你和周伯伯一样入伍参军了?”

    周霁光继续点头道:“子承父业,我要是不接他的钵,早就被他打断了腿,毕竟咱们上学那会儿也没什么学可以给咱们上。”

    乔春锦应和道:“是了,你从小一犯错就被周伯伯惩罚,在院子里被大太阳晒成人干都不许给喝一口水。”

    周霁光眉目含笑,很自然地说道:“是啊,每每我快被渴死之际,就有一条善解人意的美人鱼潜伏进院子,给我送水喝。”

    乔春锦辩驳道:“我们小孩子的把戏哪里骗得过大人,我给你偷偷喂水的时候,周伯伯就藏在二楼凸肚阳台的窗帘后面,双手负在身后,拧着眉,眼神不屑又藏满了担忧,见你喝下去水,他的眉头才微微松开一些。”

    周霁光神色一怔,他从来没想过钢铁一般严肃坚硬的父亲,居然对自己有这样温情动容的时刻。

    他以为父亲根本不爱他啊,尽管他这些年军队里一直混得很好,屡次加官晋爵都打破了父亲当年的记录,但父亲每回见到他,依旧总是双手负在背后,皱着眉头警告:夹紧你的腚,老兔崽子别得意忘了形,记住,永远别丢老子的脸!

    是的,岁月太过仓促无情,曾经威武挺拔如松的父亲不知何时佝偻了背,并且已经白发苍苍,他也从父亲口中的小兔崽子变成了老兔崽子。

    两位故人重温岁月,如翻一本旧书,越拼凑出记忆片段,越津津有味。

    林夏青则不得不咳了咳嗓子,插话道:“妈,周叔叔说你是青市人,你们从小一起长大,两家就是门挨着门的邻居。妈,你是不是该向我重新介绍你自己了?”

    第47章 寄往京市的信

    乔家祖上往上数三代都没穷过,祖上开钱庄,后来清军败走洋人来了,家底传到林夏青姥爷手里已经散去大半,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那会儿林夏青的姥爷被家里送去沪市的洋人学校念书,在学校里认识了祖籍是青市的林夏青姥姥,姥姥家是新富,战乱时囤米囤糖起家,嫁给林夏青姥爷的时候给乔家带过去一笔不菲的嫁妆。

    林夏青姥爷带着新婚妻子回到青市生活,继承家业后开起了私人银行,最风光的时候家里十几个佣人,四个孩子每人都配一个乳母和一个起居保姆,林夏青的姥姥结婚十几年都过着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奶奶生活,每日睁眼就下楼在花园里慢悠悠吃早餐,在早餐桌上关心关心孩子们过去一天过得怎么样,吃完早餐,孩子们都被司机送出门上学,林夏青的姥姥有时候兴致来了会练一会钢琴,更多时候则是直接出门会友打麻将。

    后来林夏青的姥爷觉得形势不对头,经朋友介绍辗转去香港开了银行分号,说等生意做起来了,就把妻儿全部接去香港。

    可是这一去,林夏青的姥爷再也没回来过。

    再后来,林夏青的姥姥听人说丈夫在香港认识了一个风月场上的女人,为那伶人一掷千金买断身契,又在半山买了别墅金屋藏娇,那边瓜熟蒂落新抱生子,这边林夏青的姥姥带着几个孩子在青市生活日益艰难,从一个只知鲜花着锦过日子的少奶奶,被迫接手家里生意的烂摊子,变成了事事亲力亲为的职场女性。

    乔家身份尴尬,建国后没多久就自觉把家里的产业交了出去,可惜终究买不来太平,没过两年,林夏青的姥姥还是失去了她和孩子们最珍视的风霞路房子——一位单身母亲带着四个孩子的最后栖身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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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女人拖着四个未成年的孩子四处流离,没多久就闹起了全国□□,四个孩子要么全都饿死,要么送出去给没孩子的人家,兴许还能吃上一口饭。乔春锦作为家中老大,已经懂事,并且能抵得上一个成年劳动力,自然是不会被送出去的。被选定送出去的,是当时只有四岁的小妹,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人家来接人的时候,看见发烧烧成热铁一般红扑扑的孩子,怕养不活,当场就退掉了。

    林夏青的姥姥就让那户人家在两个儿子里面挑,男孩子皮实,可那户人家说自己年事已高,男孩子能跑,他们不想孩子领回去,转头他们就自己跑回家了。

    于是林夏青的妈妈,当时只有十二岁的乔春锦,被林夏青的姥姥咬牙推了出去。

    林夏青的姥姥给长女煮了家里最后一碗粳米粥,又去别家借了两勺红糖,含着泪喊女儿把红糖粥喝掉,喝完这碗粥,她就成了别人家的女儿,以后要喊别人爹爹妈妈。

    那是乔春锦人生记忆里最苦的一碗粥了,明明母亲在特殊时期,十分珍贵地搁了足足两勺红糖,但乔春锦还是觉得肚子里的苦快溢出喉咙。

    周霁光闻言除了心疼还是心疼,他没想到乔家的日子后来变得这么难,而且根本也不是去南方投奔亲戚,而是在青市四处颠沛流离讨生活。乔春锦作为家中长女,从掌上明珠的位置跌落下来,成为乡下大龄夫妻的老来养女,这样的落差之苦,周霁光不知她是怎么挺过来的,心都快跟着一起痛死。

    后面乔春锦说到相亲认识了林书山,两个人没见几面就定下亲事,原以为林书山是个大学生,书念得多,不是薄情寡性之人,没想到林书山大学毕业后抛弃妻女,一去新疆二十年年对妻女不闻不问。乔春锦说自己真是看走了眼,原本以为遇见林书山,这辈子的苦吃到头了,等他大学毕业有了工作,小家庭可以独立出来去外面过,没想到自己大着肚子他一走了之,就连女儿生产都没有赶回来。

    周霁光听的拳头都硬了,眉头的纹路皱得很深很深,林书山要是此刻就站在他面前,他一定一拳头揍得他满地找牙。

    妈的,什么男人?这要是他底下的兵做出这种背弃妻儿的事,周霁光第一个拿枪把人给毙了,家国家国,有家才有国,连小家都守护不好,七尺男儿凭什么顶天立地地行走世间?过街老鼠都不如!

    毛嫂作为标准的吃瓜群众,听到乔春锦把身世娓娓道来,一个守活寡二十年的妇人,日子是不容易,她又生的这么好看,太楚楚令人怜惜了。那周霁光在一旁心疼美人心疼得坐立不安,行伍出身的人脾气直冲,毛嫂看见他腰间别着的一把枪,牙齿都直打哆嗦,真怕周霁光一恼火,就端起枪来找人泻火。

    话又说回来了,春锦妹子是没丈夫的,可以再嫁,但这周首长又是何方神圣……?

    毛嫂八卦,心眼却实,不得不多替邻居妹子长长心眼,这周霁光如此着急上火,不是瞎子都能瞧得出来,他分明就是对乔春锦有意思,但是有意思归有意思,也要看他有没有这个立场啊?人到中年谁没个一妻半儿的,他要是有老婆孩子,*那他在这儿着急上火就不太合适了。说白了这男人是有主的,千万不能出来害人,乔春锦是个心地慈软的人,这辈子也没享受过什么男人的疼爱,这要是被身份不清不白的周霁光追求,难保不陷进去,到时候名声可就全完了。

    人家是大首长,男人风流世人反而觉得他们有本事,女人要是招惹上这些风流,那就死无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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