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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文学www.nw8.cc提供的《宠物点心店》 100-110(第2/17页)
留给粉丝们去评论吧。无论如何,身为一个男明星,在体力这方面,卷起来啊。反正小王心里是这么觉得的,追求少年感,身材是纤薄了,但手上没力气,他就算读初中时候也能轻松把一百多斤的朋友抱起来玩呢。
反正他和马哥心里都觉得云烨做得对,就是应该带着盛哥多做运动,年纪轻轻没事时候就在家里躺着,对身体多不好呐。
院子里传来一阵响声,苏老头和程月仙从外头干完农活回来,他们还专门去镇上买回来一些包粽子必备的材料,补充了新鲜糯米,就等着下午大干一场呢。
本来包点粽子也不用藏着掖着,但是人一跨过门槛,程月仙就感觉自己忽然矮了下去,悄悄拎着自己的篮子想要直接到房间去。
“篮子放下。”苏茗冷不丁冒出一句,人已经抓住了篮子另一头,“买了多少糯米?”
不等程月仙回答,他已经自己开始在篮子里翻找起来,那么大一包糯米就算上面压了再多菜也是藏不起来了的。
程月仙试图找个解释,“今天卖的糯米太好了,十块钱三斤呢,还新鲜,你看看。”
板栗肉粽
“便宜就买这么多?”苏茗实在有时候憋不住自己发火,两个都这把年纪了,在家里好好休息不行吗?每次都要硬弄很多吃的,把自己累着了不也是他们这些小辈跟着操劳?每次都希望他们两个吃好睡好就行,但次次来都给自己折腾得很累。就像山上的这些板栗树,不去摘又会怎么样呢,就是一些板栗而已,这不是怕他们爬高爬低,苏茗一有时间才过来帮忙摘。
他还算是先遣部队,等过段时间,他那些亲戚们都得过来山上走一轮,就是为了把这些猕猴桃,板栗都收了,春天还能收笋和茶叶。他们俩今年还硬要采细茶,就那点叶尖尖要弄上多久啊。气得苏茗直接拎着电动茶叶收割机上山,连夜给他们把所有茶叶都剃秃了,几块钱打包卖给收茶叶的这才消停。
现在,买都买了,还能拦着他们不包吗?
白天包倒是不怕,就是粽子煮不熟大不了熬会儿夜呢。就怕他们两个偷偷摸摸半夜出动,直接一晚上不睡到天亮,问理由就是年级大了觉少,没关系的。
苏茗还能怎么办呢?这年纪的老头老太太可比小孩子难弄多了。他叹了口气算是默认了,“洗手,吃饭,现在把糯米泡上,吃完饭午睡睡醒大家都来帮忙包粽子。”说罢,他从厨房里端出了刚蒸好的发糕,下了中午的最后一道命令,“吃饭。”
大家下意识听他指挥,端起碗专心吃着。还真别说,这大铁锅旺火炒的菜就是香,酸辣娃娃菜虽然吃着有些呛,但就是这样浓烈的口感彻底征服了你的味蕾,人有时候也会追求一下刺激的味道。盛嘉荣嘴上想吃,但身体一直在警告他受不了,吃着吃着,这鼻子总是不太听使唤,他吸吸鼻子,觉得自己还能再坚持。
老苏头还在旁边打趣他,“哎呀,现在小年轻还是需要多锻炼,想当年我们这里经典菜色可是青辣椒炒红辣椒炒朝天辣椒,一筷子满满当当辣椒下去,那叫一个痛快。”说着他夹起了一大筷子,连娃娃菜带辣椒,特意慢动作吃给盛嘉荣看,“你看看,一点都不辣,咳咳咳——”
“这辣椒怎么这么辣!”老苏头猝不及防被辣椒暗算了。
“哦,运气吧。”苏茗慢悠悠吃着饭,“每次我都是放四个辣椒,可能今天挑到的几个就特别辣吧。”尤其是当娃娃菜的菜叶吸饱了汤汁,带着挂汤的辣椒一起进入口腔,那些汁就成了最佳武 器,朝着你的喉咙深处发射,给你的口鼻带来独一无二的刺激体验。完全是忍不了的呛。
苏老头彻底消停了,小心地夹一点菜,“沛沛你也真是的,现在做菜应该尝一尝才对。像你爷爷我——”
“你做菜也从来不尝,然后前几天还一盘菜加了三次盐,在鱼汤里放糖。”苏茗面无表情地反驳,“而且我做菜的风格就是你教的,没有第二个人了。”
“沛沛果然是长大了。”
苏老头看感动不了他,也收起了自己那副模样,认认真真吃起饭来。盛嘉荣心里的疑问倒是越来越大,实在勾得他忍不住,“那个,苏爷爷,你为什么叫他沛沛?”不知道为什么,他就觉得好像不是苏茗的小名。
“沛沛是我给他取的大名啊,在户口本上的那种。后来不知道哪一天,觉得这个名字不喜欢了,硬要改,后面就变成了苏茗。你们说,沛沛这名字多好,寓意也好,也特别,同学们一听就好记得很。”
“对,大家都很好奇,为什么一个男生会叫苏·沛沛。”
单纯一个苏加沛单字也行,为什么还要再加一个沛,变成苏叠字沛沛,苏茗实在是不理解,所以他说服了自己爸妈给自己改了名。虽然听着苏茗普通多了,但也方便许多,至少他不用再给别人解释自己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了。
总之,这些都不是重点,“吃完就去午睡,你们吃好了吗?”苏茗挨个赶人,现在就得算着时间干活,不然一煮上粽子就不知道几点能睡了。
小王出来吃个饭,转个身又回了房间。只是现在的床稍微显得有些拥挤,挤着两个人一只汪,尤其凯撒那么大一只,盛嘉荣感觉自己好像都已经紧紧贴在了墙壁上。
总不能把凯撒赶下床吧,盛嘉荣推推小王,“小王,你往外稍微挪挪,你不觉得挤得慌吗?”
小王看看自己的位置,“盛哥,你过来看看,我这位置,我翻个身就滚地上了。”他们俩同时抬头看,凯撒已经幸福地陷入了梦乡,欢快地打着小呼噜。它睡得好就成,还能把汪喊醒吗?
平安把自己垫子拖进来,往上面一倒,毛茸茸的脑袋刚好搁在小王的手边。他只要略微一伸手就能碰到平安柔软的小耳朵,这幸福感不就一下子拉满了吗?小王实在忍不住揉了又揉,“平安,你真的是太好了,你就是世界上最棒的小狗。”
原来要是他们两个在一起睡着,怎么都感觉相当别扭,但带着两只汪,稍微扭一扭也就睡下了,整个人陷在毛茸茸里,就连梦好像也带着阳光的气味。至于某些人类说的狗味,小狗怎么可能是臭烘烘的,小狗就算臭也是香气扑鼻。
明天倒是不肯睡觉了,这样大好的时光,它独自一人不能出门逛逛吗,诺德不放心,跟在它后头,两只汪一前一后倒是从来没有这样安稳的日子。踏着午后的阳光,看每道阳光洒在地面上,它可以想奔跑就奔跑,想冲刺就冲刺。甚至还能停下来去水田旁边打个滚,在它短暂的汪生中,它从来没有尝试过这样出格的事。
诺德好像看出了它的跃跃欲试,拦住了它,[明天,劝你不要这样,要是被云烨老板知道了,你估计会受点皮肉之苦。]
[当然当然,我肯定不会这么干。]明天笑笑,发现了草丛里面的宝贝,细细长长的藤条好像在那里静静躺了许久,经过风吹雨打只剩下了最为坚韧的部分。这就是明天特意出来想要寻找的东西。
[它就是一根棍子啊。]
[对,就是想要一根棍子。细细长长,挥起来还带着风声的棍子。]等到云大头想要深入教育一下某些汪的时候,它恰到好处地送上这根棍子,这不就叫做天时地利人和嘛。
每次明天的想法都出乎汪的意料,诺德试图劝劝它,[明天,这样做真的好吗?]
[怎么不好呢?云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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