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引狼入室: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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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队的制服夏秋款还行,冬天那大衣质地粗糙,穿身上鼓鼓囊囊的。

    “好久不见了,来看看你们。”方绍伦笑道,“什么时候有空?请大家吃个饭。”

    “择日不如撞日,就今晚上!”鲁胖子向来豪爽,“上回忙忙乱乱,都没给你摆个送行酒。今儿我请,大伙作陪,上回咱俩喝酒那地界怎么样?那儿卤牛肉不错!”

    方绍伦也不跟他讲客气,“行,就那吧!”

    一群人说说笑笑地出了沪政厅,穿过对街,涌进后巷的小饭馆。

    鲁胖子是常客,招呼着老板,“今晚月亮好,把桌子架外头!烧个火盆子,把酒先烫上!”

    方绍伦冲跟过来的司机挥手,“不回去吃饭了,你先回去说一声。”

    鲁胖子笑道,“家小到沪城来了?还要报备。”

    “没有。”方绍伦不欲多言。

    罗铁扑上来挤眉弄眼,“方队,是不是上回那个姑娘……”他说的是沈芳籍,大少爷叹了口气摇摇头,那姑娘都已经作古了。

    “我可不管啊,咱哥几个难得聚一回,”鲁胖子吩咐老板赶紧上菜,“就是回去跪搓衣板,也得不醉不归!”

    “行!”方绍伦捧起那碗烧刀子,“我先敬大伙一杯……”

    这一喝就到了月上中天。

    沪城的冬天还算干燥,虽说北风“呼呼”地吹,但明月悬挂于天际,清辉遍撒。巷子里行人渐渐稀少,只有院子里这一堆人还在热火朝天的拼酒。

    炉火“哔啵”,映照着几张醉意朦胧的脸庞。

    鲁胖子喝得面红耳赤,“……咱可不是孬种!当年跟老毛子抢铁路,飞机大炮什么没见识过?退半个脚趾头都他妈是狗娘养的!后来说打阎老西,老子就不干了……”

    在众人的闹腾声里,一抹修长的人影顺着巷道缓步而来,渐渐在月色下现出身形。西装外披着斗篷,墨黑微卷的头发迎风招展,脸上架着一副金边眼镜。

    他驻足于火堆前,一群人不由得收了声音,抬头看向他。

    方绍伦踉跄地站起身,“你怎么来了?”

    三岛春明上前扶住他,“喝多了吧?该回去了。”

    鲁胖子睁着一双醉眼,挥舞着胳膊,“兄弟!这、这谁呀?”

    方绍伦打了个酒嗝,“嗯……这是……”他攥着斗篷的衣襟,垂头想了想,说了个在场众人都意料不到的答案,“……我爱人。”

    片刻的寂静之后,罗铁率先吹了声口哨声,紧接着笑声掌声四溢。

    好男风这事古来有之,摆到台面上的没几个。方绍伦是富家公子的背景,来接他的这一位更是从头到脚都透着讲究。两人在月色灯火前,把臂而立,跟一对璧人似的。

    鲁胖子唰了个干净瓷碗,满上烧刀子,捧到三岛春明面前,“来!我兄弟的——爱人!跟哥走一个……”

    “爱人”是个新鲜名词。

    自从一个有名的诗人,在他的诗剧中写出这样的词句:“九嶷山的白云哟,有聚有消;洞庭湖的流水哟,有汐有潮。我的爱人哟,你什么时候回来……”

    “爱人”渐渐成了情人、恋人的代名词,一种更文艺的说法。

    等三岛春明挥别众人,将方绍伦拉上车,他迫不及待地吻上了他的唇,用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激烈的方式。方绍伦不甘示弱地啃回去……

    两人双双瘫倒在布団上的时候,三岛春明转头,看着身畔喘息不止的人,轻声道,“我是你的爱人吗?”

    方绍伦翻身背对他,“仇人。”

    三岛春明把他拖回来,拔拉到身下,“绍伦,”他呼吸间带着微微的酒意,漆黑的眼珠子攫住他绯红的面孔,“你爱我吗?”

    方绍伦闭着眼睛,不肯回答。胸膛起伏着,余韵未消。

    欺身而上的人轻而易举再次……方绍伦“啊”地大叫了一声,“……你他妈到底有几根?”

    “告诉我,绍伦,你爱我吗?嗯?”深深浅浅的粉色由表及里,最艳丽是那张红唇,颤抖着,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三岛春明喘息着,狠狠吻住它,含糊道,“不回答……那我们就这样睡吧。”

    他是说得出做得到的,大少爷有气无力的呻吟,“……我们在做什么……恨吗?你他妈……恨死我了吧……”

    低低的哼笑声在耳边响起,他退出去,又八爪鱼一样地缠上来,头枕在他臂弯里,“抱着我,你抱着我吧……我冷。”

    睡一块之前,他从来不知道三岛春明有这么多怪癖,不睡枕头,一定要睡他胳膊上。裹着、缠着、黏着,跟牛皮糖一样。

    屋里烧着热汽管,浑身冒汗的方绍伦想一脚踹开他。让我死吧,他恨恨地咬牙。

    ————————————————

    腊月过半,方绍伦终于回到了月城,虽然是在和夫的陪同之下。

    或许是那个“爱人”的称谓取悦到了三岛春明,当然大少爷的理由也十分充分,“按我们华国的习俗,亲人去世的头年是有很多祭祀仪式的。”

    “我陪你同去?”三岛春明带了点试探的口吻。

    “也不是不行,”方绍伦点点头,“不过事先声明,咱俩不能睡一间房啊,得按规矩来。”

    “真有这个规矩?”

    “怎么没有?沐浴、焚香、斋戒,亏你还自称对咱们的传统文化知之甚详。”

    “那好吧,让和夫陪你去。”

    “怎么?不能睡一块就不想去了?”方绍伦攥着他的领带,轻拍着他的面颊,脸上露出点揶揄的笑意,寒星似的眼眸里蕴藏着微微的嘲讽,语气中又带着难以言说的亲近,“瞧瞧你这德性!”

    三岛春明怔怔看着他,用东瀛语喃喃道,“如果你是在演戏,那真的演得太好了。”

    方绍伦假装没听清,“你说什么?”

    三岛春明揽他到窗前,推开半合的轩窗,看了看天上那轮明月,目光转向他,“今夜の月は綺麗ですね」。”

    方绍伦在月辉里垂下头,一只手抬起他的下颌,轻柔的吻细细密密地落了下来。

    过了两天,三岛春明亲自送他上火车,抚着他的衣领,在他耳畔低声,“让和夫陪着你好吗?不要让我担心。”他勾起嘴角,“我的爱人。”

    方绍伦抖落一地鸡皮疙瘩。他懂他的意思,和夫这个看上去其貌不扬的中年人实际上是三岛春明的左膀右臂,替他筹划、监视、管控着他的一切。

    他很自觉地让老管家将和夫的行李送到他院里,日常出入也带着他。

    月湖四遭总算取下那些白布白幔,应景应节的挂着红灯笼,树木葱茏,甬道洁净,仍是一座气派、开阔的府邸。

    方绍玮看上去气色好了许多,容易受情伤的人,痊愈能力往往也很强。他攥着把弹弓,在院里打麻雀,逗得奶妈怀里的方思源“咯咯”的笑。

    思源已经满了百日,养得白白胖胖,小脸上的神情很生动。他鼻子、下巴都遗传了方家人,只有一双眼睛像极了沈芳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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