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犬男主听到读者心声后: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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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白身量不及杜知津,更不及李万,但她就是有一种压倒一切的气势。李万本就气弱,闹这一出为的不过是让她回心转意。如今的情形别说霍白回心转意了,恐怕连帮佣的工作也保不住。

    小山般的阴影重新笼罩她,霍白却丝毫不惧,冷冷与他对视。

    细细端详便会发现,她眼里闪过一丝鄙薄。

    李万被她的眼神伤到,彻底失去信心,临走前还不忘放狠话:“你会后悔的。”

    霍白开口,不带半点温度:“你娘才后悔生了你这个孬种。”

    “你!”他欲返回再说些唬人的话,眼神掠过霍白身后的杜知津,盛夏里无端打了个寒颤。

    那是个非常不起眼的女人,身材高而瘦,穿着一袭与她气质十分不符的华服,周身透着一股平静如水的气质。

    而无人知晓,看似平静的水面之下,是如何的暗潮汹涌。

    那女人察觉了他的目光,轻飘飘投过来一眼,又漫不经心地挪开。只一眼,便让李万如坠冰窟,整个人颤抖不止。

    在成为霍记的帮佣之前,他曾在赫赫有名的武馆做过学徒,因此习得一身武艺。若不是这点,他不会被霍白看中,更不可能与她纠缠。而加入霍记后他也不曾遗忘老师傅说过的话,他说武有两种,一种是凡人的武,止于体魄,徒锻筋骨;另一种是仙人的武,动若雷霆,静如深水。

    眼前的女人便是后者。

    想明白这层,他完全丧失了斗志,跌跌撞撞地拨开人潮跑了。包括霍白在内的众人均不明白他为何突然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开始窃窃私语。

    趁着人多,霍白眼神示意杜知津接下来配合她的动作,清了清嗓子喊道:“乡亲们!你们也看到了,李万这厮胆小如鼠、鼠目寸光、光打雷不下雨,就是个怂包!他的话你们可不能信啊!”

    底下立刻有人起哄:“哪句话啊?你说只爱他一个的那句?”

    话音落下,堂前充满了快活的气息,夹杂着一两句不堪入耳的下流话。杜知津不觉停下剁肉的动作,抹了把脸颊上的肉沫。

    啊,好像把衣服弄脏了,阿墨知道了不会说她吧

    可恶,好烦。

    众人不知她内心的真实想法,只看到一尊面色阴沉、大力剁肉的杀神,于是人声鼎沸的场面马上变得安静如鸡,大气都不敢出。

    霍白见状,强忍喉间的笑意,继续道:“去去去,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东西,那点子事有啥好藏着掖着的?我说的是,李万造谣我们霍记钱少事多,待我腾出手来,一定要把他告到官府!”

    杜知津跟在后面帮腔:“告到官府。”

    这还没完,霍白在底下的人中挑挑拣拣,指着一人道:“你,你是隔壁王家肉铺的吧?你说说,你一个月工钱多少。”

    王家的伙计本不愿说,奈何身边都是人,根本挤不出去,只好如实告知。

    霍白点点头,又问了另一个:“杨家的伙计,你一个月又拿多少?”

    杨家伙计报出一个和王家伙计差不多的数。她听完,手指比了一个数,向众人展示:“我们霍记开这个数,比他们两家加起来都高。大伙给评评理,这工钱少不少?”

    “不少!”

    “那他李万是不是狗咬李洞宾的狗?”

    “是!”

    其实乡亲们未必就信了霍白的话,无奈她身后有个不出声却出力的杜知津,除了顺着她们,还有第二个选择吗?

    霍白满意了,接着说:“好,钱少是谣言,事多更是无稽之谈。大家伙都晓得,我们家的铺子从我曾祖那辈传下来,到我手里已经四代,说句‘百年老店’不为过吧?那我们霍记为什么从王记、杨记之中脱颖而出呢?当然是因为我们的肉比别人的肉好,我们处理的手法也比别人精细!从宰猪开始,经过九九八十一道”

    而后的一刻钟,霍白洋洋洒洒说了许多,抬高自家的同时还暗戳戳贬低了看戏的另两家。至于杜知津,完全沉浸在自己剁肉的悲伤里。

    她破罐子破摔地想,不管了,反正衣服已经脏了,再脏点也无妨。

    于是等她回过神,自己面前已经排起了长队。她疑惑地看向旁边的霍白,对方回以她一个得意的笑。

    任何热闹都可以变成生意。

    最终,这场轰轰烈烈的生意持续了两个时辰之久,这也是杜知津迟迟未归的原因。

    她回过神来想要告辞,霍白却拦住她:“耽误你这么长时间多不好意思,我今晚请你吃饭!”

    她正要拒绝,说自己买了卤肉,等着回去和同伴一起吃。不想一低头,哪还有卤肉的踪影。

    定是挤来挤去挤掉的,花了好些钱呢。

    不知不觉,杜知津也开始心疼钱了,她认为这是和应见画待久了的缘故。

    说到应大夫,衣服脏了卤肉也没了,回去会是怎样的风雨?

    霍白看出她的窘迫,眼珠一转便猜出原委:“害怕家里人担心?没事,你喊他们一起来,无论吃多少我都包了!”

    少东家财大气粗,杜知津盛情难却。主要是,万一看在她做了好人好事的份上,应大夫放她一马呢?

    她正想着如何使用“春秋笔法”把一些事搪塞过去,那边,深夜戴帷帽的应见画和绛尾受到了无数人目光的洗礼。

    绛尾本以为放血已经是世上最痛苦的事了,不想比放血更痛苦的是陪阿墨公子逛街。

    一路走来,不知多少人对他指指点点,仿佛他是什么怪人。反观阿墨公子,竟还有闲情和掌柜讨价还价。

    “五十文,送一瓶玉露。”“哎不行不行!最低四十文,一个子也不能少。”“四十文,你不卖我就去街头那家了。街头那家成色比你好才买三十文,也送玉露。若不是看在你和我同姓的份上,我何必舍廉求贵?卖不卖?不卖小红我们——”最后一个“走”尚未脱口,绛尾的脚步刚刚迈过门槛,身后便传来掌柜气急败坏的声音:“别别别!四十文就四十文!哎呀,亏大发了!”

    应见画藏在帷帽后的嘴唇微微上扬,面上却半分不显。他倒也没有把事情做绝,临走前祝了掌柜生意兴隆。

    确定远离那间铺子后,绛尾忍不住问:“阿墨公子,街头那家明明要价五十文,你为何说三十文?”

    应见画走在前面,手里拿着一小瓶送的玉露,闻言随意指点道:“你以为他不知道?都是一条街上的,无非是不想让对手赚钱。再者,他说亏了就亏了?依我看,我们还是走晚了,要是再果决些,说不定能砍到三十文。”

    绛尾听了,懵里懵懂地数着手指,这模样让他想起杜知津。

    一样的不沾人间烟火。

    “她和你一”“哎?我和恩人怎么了?”

    他话锋一转:“她和你一点也不一样。她可机灵了,我一说走就走得远远的。”

    这狐狸怎么回事,平常呆呆傻傻,一提到杜知津就八百个心眼。

    他这番意有所指的话并未刺到绛尾,相反,绛尾居然还与有荣焉:“对,恩人很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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