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后宫当社交悍匪: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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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这四个, 看着能一巴掌把陆充媛打流产。

    即使皇帝偶尔会抱怨陆充媛这孩子不如没有, 他也不至于做出这种事情。

    这个人选, 他一定要好好选一选。

    什么?

    为什么一定要选?

    华妃没有直接跟陆充媛撕破脸皮, 是因为心里有他, 不愿意让他难做。

    华妃愿意让他选一个而不是直接往陆充媛那里送人,就已经很给他面子了。

    皇帝在心中卑微叹气, 仔细地打量起来。

    这四个都是华妃从家里带来的陪嫁,至少可以确定是她的人。

    秦家(他以为的)把她们教的很好, 无论是气度, 还是仪态都无可挑剔。

    恭敬温驯而不卑贱, 大方利落而无骄矜。

    说是气势逼人,却挑不出一分错来。

    想到方寻说“华妃身边那位姑娘, 像是练家子”的话,皇帝毫不犹豫就排除了壁水。

    星璇也是熟面孔,她在外照顾华妃很有一套,还是留着吧。

    温慧和蓬絮不常离开纤云宫。

    但皇帝常来,对她们也有些印象,温慧行事稳妥,常侍立一旁静待吩咐,无论华妃说什么,她都会毫不犹豫地去办,并且办得很完美。

    这样的人心里只有自己的主子,甚至不肯为自己打算。

    派去陆充媛宫里无异于送狼入羊群。

    不妥不妥。

    蓬絮……

    皇帝仔细想了想,觉得这人当真如蓬絮一般,飘过无影,叫人很难留下深刻的印象。

    倒不是说她像背景板,而是她做事太过柔和。

    就像是人渴了发现自己手边的桌上有一杯温度正好的水一样,舒心地拿起来喝了也就罢了,并不会去深究那杯水是从哪里来的。

    而蓬絮作为端来水的人,从不彰显自己的存在感。

    很好。

    陆充媛正需要这样没有攻击性的人照顾。

    再没有第二选项的皇帝自以为找出了最合适的人选,对着秦玉逢说:“如若爱妃舍得,就叫蓬絮去陆充媛那里待一阵子。”

    “自然舍得。”

    秦玉逢与蓬絮交换了眼神:“去收拾吧,天黑之前去傍花居点卯。”

    蓬絮恭敬称是,便退了下去。

    秦玉逢对陆充媛的兴趣也到此为止,转而将精力放在自己想做的事情上。

    “陛下曾说,中秋家宴想要请三舅舅一同入宫参加。”

    皇帝点头:“是,早前派人去唐王府传过旨意。”

    他还没有放弃让唐觉继承唐王府的打算。

    因为他回来之后调查过秦玉逢的大舅和二舅,得到的答案让他一言难尽。

    大舅唐程人如其名,很看重自己的前程。

    这点体现在他从夺嫡还没开始的时候,就在诸位皇子中物色过可站队的人。

    他站过太子,武王,齐王,十皇子这四个曾经的热门人选。

    而且只站热门,一旦对方不是热门了就立刻跳队。

    之所以没有再站其他人,也没有在反水之后被人搞死,是因为唐王在那之前把他的腿打断,让他在家里躺了大半年,据说到如今走路都不大正常。

    皇帝看到这条密报的时候,顿时觉得当初在北苑,觉得秦玉逢说“打断哥哥的腿他就不用去参加各种应酬”的话是在开玩笑的他非常天真。

    有这样的“家学渊源”在,她还真不一定干不出来这种事。

    二舅唐吉更是非同一般的人物。

    倘若是秦玉逢当年在纨绔里独领风骚,令人唯恐避之不及,那这位就是京城纨绔都看不上的二世祖。

    他的著名发言有“我爹是唐王”“我妹夫是秦向安”,如今再添两条“我侄女是华妃”和“我侄子是大将军”。

    这种在外给家人抹黑的玩意儿没有被御史台参到皇帝面前,是因为他每次出去的时候,唐家都会派一队便衣府兵跟在他身后,一旦他有作奸犯科的迹象,就将他拖回府中。

    但他依然能厚着脸皮,靠着家里人的名声在外头白嫖和要求别人带着自己一起享乐。

    皇帝觉得此人比他那得花柳病而死的十一哥更加离谱。

    至少他十一哥给钱。

    作为一名武将,唐王如今也有六十九岁的高龄,身体状况不大好,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去世了。

    这么大一个王位无论是落到他大儿子还是二儿子头上,皇帝都觉得十分棘手。

    所以他一边时常派太医去慰问唐王,一边在想办法见唐觉一面。

    “蜀地遥远,三舅舅带着偌大的商队无法赶回京城,就先派人将节礼和书信送过来了。”

    秦玉逢拍拍手,一群人端着托盘或扛着箱子走出。

    里面装着蜀地的特产和各种稀奇玩意儿,有珍宝亦有随手从摊贩手中买的小物,能够叫人感受到送礼之人的用心。

    皇帝一眼便看到某一个托盘上放着的厚重卷轴。

    “这卷轴……”

    “这是一本书。”秦玉逢让那人走上前,将卷轴放于长桌,小心展开。

    卷轴较成年人的大腿还要粗,却没有想象中长,正好在一米五宽上的桌子上展开。

    入目是一副叙事性的长画,描绘的是尧舜禹的著名功绩。

    这幅画是用书页的边缘拼凑而成,而书页之上,是字体优美的《礼记·大学》。

    “看来,是送给圣上的节礼。”她挑挑眉,命人去库房里取出一卷相似的卷轴铺于桌上,与这卷《大学》相并列。

    这是一卷《山海经》,其上绘着百妖与洪荒之地,色泽鲜丽犹在《大学》之上。

    她手持长签,挑起《大学》书页。

    书页柔软地因长签而卷起,又在长签离开时柔韧地贴回原先的地方。

    又以同样的力道,挑起一页《山海经》,放下时,书页却有些翘起。

    “这是三舅舅上次从蜀地带回来给我的,间隔不过一年,怎么圣上这本比我的质地好这么多?”

    “或许是工匠的技艺有了长足的进步。”

    见她不太高兴,皇帝笑着从她手里接过长签,自己翻动两本书。

    没有皇帝不喜欢被用尧舜来类比,他的字也出自《大学》,因而这是一份很得他心意的礼物。

    拍马屁若分三六九等,此为最上等。

    况且……

    “这样好的纸,京中也尚未有。”

    如玉般白皙光泽,如竹片柔韧耐损。

    于一年多前制好的《山海经》虽说纸质稍差一些,也没有丝毫泛黄。

    即使是京中最好的“白玉纸”也不如它们。

    秦玉逢:“我也这么觉得,所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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