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完美太子: 第 127 章 登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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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时间结束,就放归家中去了。等到下一次服兵役时,才会作为老兵派往前线。

    老兵的服役时间也有限,超过一定次数就不会再征他们去服役,除非遇到了士兵人手不足的情况。

    可是计划很好,总是赶不上变化的。

    大秦一直到灭六国为止,消耗了大量人口。毕竟灭六国之前,大秦也没闲着,隔三差五就发动对外战争。

    到后期都开始在三晋故地征兵攻打楚国了,可见确实缺人。

    因此新兵的训练时间就难免缩短一些,稍微训一训,直接派往前线。甚至人手不足时,干脆就不训了。

    反正上了战场也能磨练人。

    到了天下一统后,之前因为战乱导致的混乱现状还是没有得到改善。大秦需要改革的地方太多了,有些不是那么重要的部分便被延后处理。

    如今太子提起,始皇帝便想起这一茬。他打算将原本的新兵训练改一改,就照着这个来。

    正好之前的新兵训练也是在本地训,那就顺手把本地的匪给剿了。

    大秦往后很多年,大概率都是在进行对游牧民族的战争。寻人是个很重要的技能,先让他们在山林里练一练也好。

    扶苏听罢点点头:

    “还是父亲想的周到。”

    这些新兵本就不参与本郡的平叛,哪怕遇到叛乱,跟他们也没关系。所以让他们在本地训练不仅方便快捷,还能非常积极地为父老乡亲剿灭匪徒。

    这样算是尽量发挥了本地当兵的优势,规避了相应的劣势。

    等到新兵训练结束,里头很多人的下一次服兵役大概率并不会被派去边郡。

    大秦如今国土广袤,像是楚南那里的役兵派去北境并不合适。很容易出现水土不服的情况,而且离家太远也容易惹人怨怼。

    所以这些人应当还是会被充入郡中的守军里头,防备各地叛乱。

    真正会派往边塞的,自然还得是离得近的郡县中人。

    但这不代表他们学过的寻人就没用了。

    恰恰相反,这个技能非常有用。

    反贼也爱藏匿在山林里伺机而动,后续战败后溃逃也会往山林里逃,沦为匪徒。

    且平叛和剿匪是两个不同的优先级,给的军功和奖励也不可同日而语。让郡兵去剿匪他们可能不怎么积极,但是让他们去抓叛贼他们必然非常主动。

    更何况,即便他们一辈子没遇到叛乱,学习山林生存、追踪、寻路之类的技能难道就浪费了?

    ——看看先秦时期的森林覆盖率吧。

    寻常庶民也是很可能不小心迷失在山中的,村中有个懂行的,到时候救人都方便很多。

    技多不压身,学了总比没学好。

    扶苏提笔将这些内容记下:

    “既如此,日后新兵训练安排特定的将领负责,边郡就不插手了。他们只管对外作战和戍守边疆就好,也免得总被弹劾。”

    始皇颔首:

    ≈ldo;待到月氏被拿下,还可以安排士兵去高原上操练。╳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光在大秦境内操练不是很够用,对付西羌还得去高原特训一番。

    扶苏于是又补了几笔。

    车中有杨端和派来的副将随行,是给二位君上做导游的。此前一直默默听着君上商议细节,时不时给出一点建议。

    他等太子殿下写完,斟酌着开口:

    “军中时常能发现一些好苗子,只不过不擅长领兵,当个亲卫却很合适。可,将军们身边用不上那么多亲卫。”

    并不是所有士兵都会在服役结束后放归家中的,有一部分表现优异的,会留在军中任职。

    比如能当将领的,留下来统兵了。又比如战斗力强悍的,留下来当亲卫了。

    副将在军中待久了,他渐渐意识到其实军中制度有点问题。

    优秀的苗子太多,不想个新的法子利用起来,实在浪费。

    那种临时型的役兵似乎心思不在军中,更盼望着早点归家。相比起来,一心在军中扎根的士兵打起仗来会更尽心些。

    还有就是士兵经过新兵训练之后,就放归了。等隔两年再服役,之前的训练不知道还能留下多少印象,不如训练完直接去服役好。

    扶苏前世也听韩信抱怨过类似的事情。

    他若有所思:

    “若将几次兵役合为一次,新兵训练结束直接正式参军。待过几年服役结束回乡,便不用再烦恼兵役之事,确实方便一些。”

    始皇冷静地指出其中存在的难点:

    “男丁服役时年纪尚小,这个时期学习技能和锻炼筋骨较为合适。可如此一来,他们大多还未成家,倘若后续战死沙场,就要断了血脉了。”

    大秦为何把新兵训练和后续服役分开?就是打着让他们趁年轻先训练,然后归家成亲生子,等有了儿女再继续参军的主意。

    扶苏闻言吐槽了一句:

    “因而大秦寡妇极多。”

    刚生下儿女没几年,丈夫就因为打仗没了。自己孤儿寡

    母拉扯大小孩,日子可不就难过吗?

    日子难过了,就得想法子好过起来。所以大秦鼓励寡妇再嫁,唯独一点就是得把之前生的孩子带去,不能抛弃。

    后世有人揣测始皇帝厌憎二嫁妇人抛弃前夫的孩子,是因为赵姬的缘故。或许有这方面的因素在,但秦国的社会现状也不能忽略。

    二嫁的寡妇带的孩子大多都很年幼,倘若不以强硬的条例规定母亲不许抛下孩子,不知要饿死多少稚童。

    幸而很多战死的士兵生前有积攒下军功来,能给孤儿寡母分点田地和赏赐。许多家庭就是靠着这个勉励支撑下来的,不必带着孩子改嫁后,让孩子受新婚丈夫的白眼。

    这里头有个旧事。

    当初商君变法时其实和孝公谈论过军功爵制一开始要怎么施行。

    那时说的是让老秦人留下耕种,招揽三晋之民入秦定居,然后让这些三晋之民去战场上拼军功。

    如此一来,耕战皆能保证,还不用损耗秦人性命。

    设想很好,就是这么多年下来,大家不断通婚,制度早就被改得面目全非了。改革家设计的时候是一码事,后代施行的时候又是另一码事。

    先祖想的是用田地军功忽悠三晋之民替大秦征战,结果现在是大家都成老秦人了,大家都想要田地和军功。

    扶苏觉得这样也挺好的。

    当初迁来的三晋庶民能融入秦人之中,以后整个天下的六国旧民自然也能融进来。

    军功爵制用来当吊在驴子前头的诱饵很不错,哪怕以后没有好地可分了,也可以保留爵位嘛。

    军功爵,不止是分地,还是授爵。

    获得爵位就等同于打破了阶级,能跻身贵族行列。哪怕以后军功不分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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