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老板风华绝代: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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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追的手冰得患者腹部全绷着,这怎么做触诊?秦追只好接过暖婆子,坐到一边的热炕上,顺便把上辈子用过的“自己养自己”模式打开。

    他回忆着背过的医书病案,小儿四肢冰凉多半是阳虚,大夫一般会鼓励多吃牛羊鸡、黄鳝、泥鳅等温热的食物,搭配小儿健脾的汤药,多晒太阳多运动,孩子就不虚了。

    但秦追处于孝期,吃点鸡蛋就不错了,吃肉不太行,他琢磨了一下,对五福说:“待会在村里转转,看看有没有地方卖糯米和红糖的,我吃个甜糯米饭补补。”

    侯盛元、金子来、柳如珑三个看着秦追这给自己调理的老大夫架势,都觉得这娃怪可爱的,嘴角便勾起,露出慈爱的姨母笑。

    自从那天过后,陶晓梅有段时间没看见那小孩儿。

    转过周来,被人在小超市的门缝里面塞了个牛皮信封,里面是崭新的三百块,正正经经还有封手写感谢信。

    【感谢热心市民陶女士】

    陶晓梅觉得这钱给多了,心里有点过不去,想着下次见面怎么也给人退一百。

    字倒是写得真不错,铁画银钩,荣兴风流。

    陶晓梅打开信看了又看,没舍得丢,合着那一百块一起给夹在架子的书立后面了。

    格里沙最近很忙,等他再来陶晓梅的早点铺买包子是在一个月后了。

    他在三水桥街找了份新工作。

    三水桥这圈在灵都本地人眼中原本算不上是什么好地方,一到晚上七八家酒吧灯红酒绿地闪。

    KTV、按-摩店和解压馆也多,基本上还都是连锁经营。

    这搁在前几年扫黑除恶的时候都是重点打击的窝点,直到前几年政-府规划搞了个商圈大厦,引来一堆老板投资。

    穷奢极欲的装修一上,小红书上帅哥美女的照片一发。

    这地方就也贵气起来。

    如今这儿已经不叫三水桥了,新名很洋气,叫白水街道。

    电梯坐到六秦,格里沙带着口罩找到家名为Burning的酒吧,熟门熟路地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

    下午五点,还不到他们正式上班的点儿。

    店里空荡荡的,只有他的便宜老板魏溪趴在吧台里面刷短视频,笑得咯咯作响。

    “呦,小秦来啦?今天来得倒是挺早。”

    格里沙应了一声,喊了声魏哥。

    路过他的时候无意往他的屏幕上面瞥了一眼,看见一个蜜皮肌肉男正在用自己的肱二头肌做作地挤橙子,汁水四溅。

    格里沙:……

    魏溪冲他挤挤眼,多少有点不怀好意。

    “哎呀别害羞嘛,你是现在还小!等你长大了就懂了。”

    格里沙知道要是应了他这茬就没完了,转身钻进了更衣室。

    他靠着柜子脱掉原本的宽松外套,换上了工作服。

    短款的紧身黑T上露手臂,下露腰,下身却非要配上严严实实的牛仔长裤。

    按照魏溪的说法,这才叫高级sexy,是格里沙这种小屁孩不会懂的。

    他换衣服换到一半,更衣室的门被推开了。

    来人显然也没想到里面有人,竟就在那里傻愣站着盯着他看。

    格里沙一蹬干净利索地套上裤子,长腿踩在椅子边,冷着脸将靴子的黑色带子扣上。

    他也知道自己长得帅。

    没办法天生命好会投胎,上辈子这辈子的脸都好看得不行。

    “怎么,看入迷了前辈?”

    门口的卷发青年咳嗽了一下,若无其事地走了进来,只是耳根微微发红。

    格里沙换好衣服就站到了调酒的吧台后面,他脸上还是带着黑色口罩,人又高又瘦,十七岁的年纪,身上还带着点少年的青涩感。

    左耳带了一串银色耳钉,有点凌乱的白色短发衬得人又酷又帅。

    他当然不会调酒。

    上辈子家里有钱,就算是后面跟着白盛忻落魄了也不至于出来打工。

    两辈子了这还是第一次上班。

    魏溪知道他是未成年,也知道他可怜。

    像是他这样菩萨心肠的人,天生就是看不下去有才华的人流落街头。

    他家里有钱,又像是每一个不甘堕落的富二代一样有着一个音乐梦想,自己搞乐队出专辑还不算,还要勇敢创业。

    他开这家酒吧,主要是为他那支寂寂无名的小乐队提供一个稳定的演出地点,可以进行释放他们那无处发散的音乐激-情。

    卷发青年名为朱旌,比格里沙早来一个月,就是魏溪乐队里新招进来的贝斯手。

    魏溪时不时就捡回来几个落魄的流浪文艺青年,和投喂收养宠物一样。

    格里沙和朱旌都是被他从大街上面捞回来的。

    当初面试的时候格里沙站在他面前,结合了一下自己的上辈子和这辈子,半真半假地和他讲了一个悲惨的故事。

    魏溪感动得眼泪汪汪。

    结果在操作调酒的时候卡了壳,摇了几次壶都脱手。

    最后两人都笑了,格里沙一摊手,说要不老板我给您切个冰块吧。

    格里沙觉得在对方眼中,自己就像是庙门口许愿池里面的金钱王八一样,主要起到一个积德行善做好事的作用。

    不过的确也没有骗他,毕竟自己的确过得挺惨的,这两辈子都是。

    晚上七八点左右酒吧里面零零星星来了人。

    乐队的演出要十点才开始,据说是一首准备了很久的新歌。

    调酒师是个白金色大长卷发的漂亮姑娘,名叫Molly。

    格里沙凑在她身边帮她打杂,他嘴巴甜又长得帅气,一口一个姐姐谁不迷糊。

    逗得对方脸上一直笑眯眯的。

    一会乐队就开始演练,格里沙的音乐素养欠优,懒散靠在侧墙上听了一会没听出什么好来。

    转头看见朱旌站在台上的灯光里弹贝斯,眼神瞥过来,软绵绵地藏着多情。

    格里沙浑身打了个寒颤,弯腰凑到他Molly姐耳边喊。

    “姐姐,借我耳机用下。”

    Molly正在和面前一位男客搭讪,长发摇晃风情翩翩。

    眼神示意了他一下,格里沙从柜子里面摸到一副蓝牙耳机,毫不避讳地当着人面带上,这才感觉舒服了很多。

    不知道是什么歌单,耳机里面是沙哑的女声慵懒地拖着嗓子在唱着英文情歌。

    格里沙单曲循环听到了下班,都没注意到朱笙后来有些失落的眼神。

    直到回到狭小的出租屋,躺在床上的时候他脑子里面那旋律还在回荡。

    他看了眼床头上面的前一任租客留下来的缺了一角的闹钟,正是凌晨五点。

    床头台灯很暗,他尸体一样缓缓躺平,正对上那张被贴在天花板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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