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八零,从摆摊开始: 1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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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好歹让这小伙子止住了泪。

    既然孟老这边的人来了,苏丽珍他们也算完成了任务,在确定医院这边不需要他们留下后,三人就准备回去了。

    走的时候,唐大队长再次表达了感谢,并把之前苏丽珍垫付的医药费还给了她。

    这么会儿的工夫,花出去的钱又回到手上,苏丽珍心里还不由感叹,今天这好事做的还挺容易。

    回去跟家人说起这位孟老的来历,众人也是唏嘘不已,都对这位命运坎坷的老人充满了同情。

    苏卫华和李翠英还商量着等老人稍微好一些,他们也去医院探望一下,毕竟也算是缘分一场。

    夫妻俩是两天后去的,原本苏丽珍也想跟着去一趟,只是刚好那天要返校拿成绩单,因此就错过了。

    本以为这事就这么结束了,没想到一周后,店里突然有人带着礼物登门拜访。

    那是一个她以为此生再不会见到的沈家人。

    第120章

    苏丽珍被父母叫下楼的时候,正在房间里试新衣服。

    她很少买新衣服,因为打从上了初三就不怎么长个子了,所以她觉得以前的衣服就完全够用了。

    可家里人不这么想,从前家里条件不好就算了,如今苏卫华和李翠英夫妻俩恨不得把所有好东西都给两个闺女安排上,所以看苏丽珍整天这么对付着,他们都受不了。

    就在昨天,李翠英和苏小麦娘儿俩就“先斩后奏”,到北大街上一家新开的个人服装店买了一大堆回来。

    衬衫、裙子、裤子、薄外套,好家伙,足足攒了六、七件!

    今天一大早起来,苏小麦就拉着她,非让她把新买的衣服穿上不可。

    苏丽珍没办法,挑了一套白色短衫和百褶裙换上。

    短衫是时下流行的的确良,纯白、挺括的质地,上身后显得整个人神采奕奕,搭配上天蓝色百褶裙,再加上苏丽珍格外白皙的皮肤和五黑的长发,中和了她本身过分沉静的气质,难得洋溢出几分属于青春少女的天真娇俏。

    一旁的苏小麦忍不住抱着脸发出满足的感叹:“珍珍,你真好看!我就说早该这样打扮打扮的!”

    苏丽珍失笑,其实她也只是占了皮肤白这一点,论起五官精致度,是不及小麦姐的。

    但是她知道家里人一向是她的“无脑吹”,无论什么都是她最好,甚至连她这个当事人都反对无效,是以当下也不反驳,只笑着跟她凑趣:“是我们家的姑娘都好看!现在我这个妹妹已经打扮好了,该轮到你这个姐姐了,快把你的也换上!”

    苏小麦却不同意,“我就不用了吧!我身上这件就是新的,才上身半个月呢!”

    打从去年住进苏家开始,干爸干妈就给她一气置办齐了一年四季的衣裳,厚的棉袄,薄的单衣,大的外套,小的线衣,样样都有,件件簇新。

    就这样,昨天干妈还非要给她再买两身,她咋拦都拦不住。

    苏丽珍哪能放过她,一边拉着她去翻衣柜、一边哄着她:“穿吧穿吧,姐妹俩当然要一起换新衣服!等你换好,我们一起下楼给咱爸咱妈看。”

    昨天李翠英给苏小麦挑了两身衣服,一套跟苏丽珍现在身上的一样,是白色短袖衬衫配黑裙子;另一套是时下最流行的蓝白细格子连衣裙。

    苏小麦最是拒绝不了苏丽珍的请求,到底把自己那件白色短袖换上了,却说什么也不肯再换新裙子。

    姐妹俩在房间里玩闹,正是这时候李翠英上来喊人。

    苏丽珍一问才知道,原是孟知详亲戚托付照顾他的晚辈知道他出事,已经从外地赶回来了,再了解了苏丽珍一家对孟老的帮助后,今天特意上门拜访,表示感谢。

    一起陪同的还有那天在医院见过的的市局消防队唐大队长。

    也是这个唐大队长话里话外不乏对苏丽珍的褒奖,因此苏卫华和李翠英才想着干脆叫苏丽珍姐妹下来说说话。

    下楼的时候,李翠英还悄悄跟两个闺女小声感叹。

    “孟老的这个晚辈长得老俊了,比电影演员都气派。人也知礼稳重,说话还好听,你爸跟他说了一会儿话就稀罕得不得了!”

    苏丽珍还是头回看见李翠英这么夸一个刚认识的人,搞得她都有点好奇了,新来的客人莫非真这么出众吗?

    说话间,娘儿三下了楼,穿过大厅,离得今天待客的小包间好几米远,就听见苏卫华爽朗的大笑声,也不知道里头的人说了什么有趣的事,把他逗得这样开心。

    苏丽珍不由朝苏小麦挑了挑眉,苏小麦也不由跟着乐了起来。

    然而等进了包间,根本不用父母介绍,只第一眼,苏丽珍就认出了这个气质卓绝的男人。

    他是沈哲t的小叔,沈瑞。

    她上辈子痴恋沈哲十年,可别说和沈哲发生点什么,就算她用尽一切办法,也始终连接近对方这一点都很难做到。

    她记得那时,沈瑞经常开着一辆吉普车接送沈哲和齐秀婷。在自行车都是重要的家庭财产的岁月,一辆四个轮子的机动车所能引起的轰动可想而知。

    于是学校里的人就渐渐都知道了,首都来的沈哲家世不俗;那个经常来接送他的、长相十分出众的男人不是他的哥哥,而是他的亲小叔,在特区开了好几家工厂,特别有钱,也是沈哲最依赖和崇拜的对象。

    前世她曾天真地设想过,通过争取沈哲家人的认可来获得接近对方的机会。

    可事实上,她和沈家在身份地位上的差距犹如天堑,别说争取什么认可,她连沈哲父母的面都见不到。

    倒是眼前这位沈哲的小叔,她曾偶然见过几次,甚至有一次还说了话。

    那是沈哲考上首都大学的第三年,她也执拗地参加了三次高考,最后却只考了凤城本地一所普通中专。之后,她利用假期打了一年零工,攒到路费后就在那年冬天,一个人坐车去了首都。

    因为打听不到沈哲家的具体位置,她就跑去了沈哲的学校。当时正赶上周末沈哲回家,他的同学不知道她的底细,不但告诉了她沈哲的宿舍楼,还帮她打电话联系到沈哲家里。

    结果那一整天,她都没有等到沈哲来。

    直到傍晚的时候,沈瑞过来了一趟。

    那时他靠在宿舍楼外的雨搭石柱旁,静静看着半个身子快要冻硬、狼狈得好像一只半死不活老鼠一样的她,直到吸完了一根烟,才走了过来。

    “回去吧。沈哲永远不会见你,你也没机会再找到他。”

    她到现在都记得沈瑞说这句话时的样子,没有想象中的反感、厌恶,只有平静、淡漠,就像她只是路边荒地的一抔土,秋天四处零落成泥的一片叶,根本不值得为此浪费任何东西,哪怕是一个眼神

    那天晚上,她独自回到学校附近的小旅社后,发着烧哭了半宿。

    即便这样,她也没有听对方的话,选择离开。

    然而就像对方说的那样,她再没机会找到沈哲。沈哲的同学们不再搭理她,学校也开始驱逐她。

    盘桓数日后,她身上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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