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岁一喜欢: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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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程诺来公司找他,他们一起回家,那天的墙幕放的是可乐广告,今天也是,只不过广告的代言人换成了梁云昇。

    他不爽地收回视线,端着平板看文件,一串串小字转着圈拼成了程诺的笑脸,只不过那笑不是冲他的,是冲着梁云昇,在狭小的饭桌前两人甜蜜对视。

    真晦气啊,生日这天看到情敌的大头照片。这么大年纪了还喝可乐,不怕骨质疏松吗?

    可陈长风竟然没立场去跟程诺说点什么这个男人的坏话,还不如从前对着她能畅所欲言。

    他觉得她说的不对,说什么还能继续当最好的朋友。

    当个狗屁好朋友,他从来就不想当她的好朋友,以后也不想。

    陈长风越想越难过,这生日给他过的比忌日还催泪,好几次都差点哭出来。

    回了家,进门就看见陈奕安和李皓行两个人坐在客厅地毯上,中间堆着很多漂亮盒子。

    他俩朝着陈长风招招手:“大哥!快来拆礼物!”

    陈长风看他们特意在堆成的盒子山上缠了小彩灯,还在顶上放了个玩具毛绒蛋糕一直在播放生日快乐歌,嘴角不由微笑,“无聊。”

    兄弟三个人坐到一处,一起拆包装,有些是品牌礼赠,陈长风放一边给李皓行拆着玩,自己先去拆那些在意的人送的礼物。

    他爸送了本《孙子兵法》。

    陈长风撇嘴:“儿子还没当明白呢,就想让我当孙子了。”

    他妈送的是副手套,还有护手霜。

    陈长风看看自己的手,最近好像是有点糙了。

    陈奕安送的是个黑胶唱片,李皓行送的是会变身成擎天柱的奥特曼。

    陈长风:“说过了!我不喜欢奥特曼!别再送我奥特曼了!”

    李皓行:“那你也不喜欢变形金刚吗?”

    陈长风把玩具的脚塞进口袋,口是心非,“一般吧。”

    李皓行去抢他口袋里的模型,“那你还我!”

    陈长风:“送了我就是我的,哪有收回去的道理?”

    李皓行:“哼,难怪浪花姐不要你了,你真讨厌!”

    陈长风的笑僵住,脸上的表情变得严肃,“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李皓行被大哥的冷脸吓到,熊孩子躲到陈奕安身后,紧张地抓着二哥的毛衣,不说话了。

    陈奕安打圆场,拿起程诺寄来的那双鞋,“哥,看看浪花姐送了什么。”

    陈长风“哼”了一声,把盒子拆开,拿出黄色的皮鞋来套在脚上试大小,刚好合适。

    陈长风瞪了李皓行一眼,跟他说:“讨厌我的话,以后别叫我大哥了。”

    李皓行不敢搭腔,听他哥要发表什么高见。

    陈长风却只是原地跳了两下,很满意他的新鞋子,剩下的礼物不打算继续拆了,要先吃晚饭。

    他喊两个弟弟去饭厅,李皓行看他似乎不那么生气了,大着胆子问了句:“那我叫你什么?”

    陈奕安也看他,感觉大哥会说出“叫爸爸”这种大逆不道的话。

    结果陈长风轻轻揪着李皓行的大耳朵说:“不是说你浪花姐不要我了吗,等着吧,有你叫我姐夫的一天。”

    亲弟弟们:???

    第25章 坏人

    陈长风说的虽然是气话, 可也真的是从来没打算就这么跟程诺算了。

    她说他总是慢半拍,错过她想要的时刻,再补给她的时候她就不想要了。

    这是陈长风不理解的, 她为什么只会很短暂的喜欢他一下,过一会儿就不喜欢了呢。

    如果喜欢一个人,不是应该一直喜欢吗?

    就像喜欢一只小猫, 时时刻刻看到它都会觉得它很可爱,想要亲亲抱抱揉揉它, 哪怕它什么都不做, 甚至哪怕它根本不愿意搭理你。

    他没养过猫,但他留学的时候借住的家庭有只老猫, 十几岁了还深得主人宠爱。他觉得他对程诺的喜欢就是那样的, 持续很多年,年年都一样。

    就像他喜欢吃草莓,喜欢一切草莓口味的食物, 看起来再奇怪的形态也会愿意尝一尝,一顿吃很多也不会腻歪了下次再不想吃。

    反正陈长风是这样的,他喜欢什么, 就会一直喜欢, 很长情。

    所以他理解不了程诺的话,或者说他理解的就是程诺不够喜欢他。

    但是也没关系, 起码她承认她是喜欢他的,这么多年不是他一厢情愿,那他就有动力继续喜欢下去。

    反正她既然能喜欢他一次, 就可能再喜欢他两次、三次、很多次。

    程诺回沪市的日子和陈长风爸妈回家的时间在同一天, 陈家一下子热闹非凡,好像连地暖都是冷了这么久的时间才想起来要表现一下, 屋里的温度飙升到夏季来临一般,陈长风在家都要穿短袖。

    因为这火热的气氛,倒让刚见面的两个人少了几分尴尬。

    程诺把新找来的树枝送到他房间,也不是她随身带着的,只是昨天让她爸邮寄到陈家了。

    陈长风从装挂轴的纸壳筒里倒出来新的小棍,样子很开心地握着棍子在身前身后转了几个圈,耍帅成功。

    他跟她道谢:“谢啦!也谢谢你送的鞋子,我很喜欢,有心了。”

    程诺扬起下巴:“不用谢,明年我过生日的时候你也用点心,可别再送金条了。”

    她的生日在夏季,小时候他还会送各种女孩子喜欢的小礼物,后来他出国了不知道学了哪里的习俗,给她的生日礼物变成了金条,有时候大点有时候小点,虽然也是有图案的纪念款可以收藏用,但大部分样式很简介,程诺总觉得收到金条当礼物怪怪的。

    陈长风安静了一会儿,这次没耍贫,很认真地告诉她,“我上学的时候自己炒了点股,一年赚的钱就都兑成金条给你了。”

    这是他从来没对她说过的,所以程诺也不知道那居然是用他自己赚的钱买的。

    而且还是所有的钱。

    她嘴巴微微张开,找了一会儿自己的声音,想缓和一下气氛,开玩笑说,“那看来你挣得也不多啊,好好学习了没,别把陈叔叔公司给干倒闭啊。”

    陈长风握着棍子的一边,低着头敲打着他的电竞椅扶手,“有一些工本费和品牌溢价,我怕直接换银行的金条你嫌丑。”

    程诺:“现在的也丑,你还不如买普通的当投资用呢。”

    她说完,又觉得自己好像直接问他要钱一样,解释说:“我是说,你自己把钱攒起来吧,我的生日,你随便送点小东西就可以了。”

    陈长风依旧在敲扶手,哒哒哒的,像在敲木鱼,功德却没见涨,“刚才不还嫌我赚的不多金条不够大吗,现在又要小东西了,你到底是想要小一点还是大一点,好矛盾的女人。”

    程诺没怎么认真听,她还在被他把赚的钱都给了她的消息震撼,有些走神,只听他说什么小一点大一点的,以为他在跟自己开黄腔,走过去在他脑袋上拍了一巴掌,“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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