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软美人的继室之路: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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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爷六爷,父亲弟弟再来府里,只能有下人陪着,若留宿,或者由曹延轩亲自接待,就是“不合规矩”“不知体面”,不提别人,六太太就不能答应。

    她黯然道:“爷,过两日,您带我过去吧。”

    曹延轩拢住她肩膀,“到那天,你带些果子吃食,再带上儿子,陪你父亲说说话”

    二月二十日,曹延轩休沐,带着纪慕云和昱哥儿去了龙门客栈。

    这间客栈离曹府不远,就开在街边,算不上奢华,干净整洁,老板很热情,颇有些年头了。纪氏父子住了两个相邻的房间,一到便迎了出来。

    纪长林是跟铺子里请假出来的,史掌柜满口答应,见到东主略有些局促。纪慕岚好一些,恭敬地向他请教“去年考题”。

    昱哥儿还小,早把两人忘了,经母亲和纪慕岚再三提醒“回家家,骑大马,还给你折了一个松枝”,依然没记起来。不过,这不妨碍他趴在纪慕岚背上,踩着院子里的一棵槐树去够树顶的鸟窝。

    趁这功夫,纪慕云把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告诉了父亲,“给您写的信,算算日子,您没收到。”

    顾家的事就够纪长林记挂的,感叹“想不到,还有相见的日子”,冷不丁听说“曹延轩欲把女儿扶正”,一下子愣在当场,反应过来便责怪:“怎可借你姨夫,支使七爷?”

    她忙解释:“爹爹,不是我支使七爷,是事情赶到这里了。”把曹延轩去年“过几年去外地办”的打算讲了。

    纪长林再三追问:“是你向七爷提的,还是七爷主动说的?”

    “是七爷说的。”纪慕云忍着羞涩,把两人之间的约定说了,“七爷已经写信给王家了。”

    这件事情是纪长林意料不到的。

    在纪长林看来,曹延轩确是宠爱女儿的,在续弦之后,也能护着女儿,保女儿安安稳稳;可,考中了庶吉士的纪七爷做自家女婿?

    纪长林思前想后,缓缓摇头:“齐大非偶。如今你年轻,在七爷面前有面子,再过几年,你年纪大了,若七爷后悔,你如何是好?”

    又担忧“你弟弟学堂里的夫子说,你姨夫,未必能在甘肃站住脚。”

    在纪慕云心里,父亲顶替了母亲的位置,是一位慈父,姨母布置课程、打理家业、谆谆教导,把一切安排的井井有条,倒像一位严母了。

    可父亲毕竟是男子,她吭哧吭哧的,挤出一句“七爷是谦谦君子,值得托付终身”就说不出旁的话了。

    外面纪慕岚擦着汗,念叨“你怎么这么重啊!”昱哥儿抓着一只黄嘴麻雀,生怕小鸟跑了,急得直叫唤,石妈妈四处找细绳,曹延轩呵呵笑着坐在檐下,屋里父女俩大眼瞪小眼,谁也说服不了谁。

    “爹爹,这里地方小。”纪慕云换个话题,从衣袋摸出一个信封,“七爷在西直门租了一间三进的宅子,您和慕岚搬过去吧。”

    纪长林一听便知,宅子是给姨母和嫂子、孩子预备的,执意不肯:“这里便很好。莫要给七爷添麻烦。”

    又赶她回去:“如今是在京里。早点回吧。”

    无论什么时候,父亲考虑的总是自己。纪慕云拉着父亲袖子,“爹爹~我给您说的,不是玩笑话。”纪长林叹了口气,“这不是小事,横竖你姨母要来。”

    意思是,等一等吧。

    回去的路上,昱哥儿捧着盛着小鸟的篮子,谁也不给。

    曹延轩笑话儿子“小里小气”,见她郁郁不乐的,笑道“想不想吃涮羊肉?”

    涮羊肉么,过年的时候,昱哥儿在府里是吃过的,肉不肉的不稀奇,围着火锅的气氛令他觉得自己“是个大人了”

    昱哥儿蹭地跳了起来,差点碰到马车顶部,“要吃,要吃,爹爹!”

    马蹄滴滴答答,车子朝着东来顺的方向去了。

    作者有话说:

    ? 第124章

    纪慕云在梦里见到姨母千百次, 三月二十二日面对面的时候,却完全认不出了:

    昔日端庄干练、珠圆玉润的贵夫人不见踪影,面前的老妇人头发花白,满面风霜之色, 嘴唇紧紧绷着, 只戴了一根莲花头银簪, 腰背虽挺得笔直如松,却不由自主侧过头——她的眼睛看不清东西了。

    是泪水吗?担忧着丈夫、儿子和外甥女, 一日日的, 哭坏了眼睛!

    尽管早就有预感、尽管听曹家派去的人说“老妇人眼睛不好”,如今亲眼见到, 纪慕云的心像被昱哥儿攥在手心的小鸟, 一动也不能动。

    “姨母”她只叫了一声, 喉咙就哽住了,什么话也说不出, 扑到老妇人怀里,“姨母!”

    顾重晖夫人杜茹英也放声大哭, 一边哭一边拍打纪慕云胳膊,语无伦次地“你这不省心孩子, 你理我做什么让我瞧瞧你怎么这么糊涂!”

    屋里面,大表嫂米氏也泣不成声, 吕妈妈不住拭泪, 昱哥儿被娘亲吓住了,一时间不敢吭声。

    男人们就冷静多了。

    纪慕岚居中,替两位男子引见:“这位是曹延轩, 曹七爷, 这位是顾许之, 家中排行第二。”

    曹延轩行了一礼,打量面前的男子:高大削瘦,皮肤黝黑,穿件寻常青布长袍,目光清澈,斯斯文文,举止间有世家子弟的风范——一句话,完全不像在西宁卫磋磨十年,仿佛是从湖南来京城探亲。

    另,曹延轩记得,慕云说过两位表哥一个比她大五岁,一个大三岁,逗蛐蛐看闲书,面前这位顾二郎,看上去可以当慕云的叔叔了。

    “顾兄。”他客气地拱手,“初次见面,平日听成熟人了,一路过来,老夫人可还安好?”

    顾许之一副遇到故交旧友的模样,热情道“尚好尚好,着急忙慌地去,着急忙慌的回,让七爷见笑了。”

    朝屋角一个十来岁的男孩子招招手:“我侄儿,顾明熙,明熙,见过曹七爷。”

    曹延轩是知道的,大表哥顾沐之的独生子,算起来比宝哥儿大一岁,位于孩童和少年之间。面前的顾明熙身上没有孩童的稚气,有着成年人的老成,宝哥儿与之一比,就成了小孩子。

    他笑道:“不必拘礼”,递了一个装着拇指大的水晶弥勒佛的荷包过去,顾明熙恭敬地道谢。

    曹延轩又道:“我比顾兄弟年长,若不嫌弃,便厚颜称顾兄弟为“贤弟”。顾许之哈哈一笑,从善如流地称呼他“曹兄”。

    两人便算是认识了,分宾主落座,聊起闲话。

    顾许之率先起身,郑重其事地向曹延轩一揖,“多亏曹兄援手,家父的病情大有好转。小弟十分感激。”曹延轩诚恳地还礼:“举手之劳,何足挂齿!顾大人的风骨,愚兄向来是十分佩服的。”

    话题从顾重辉的身体转到西宁卫,听起来,顾氏父子在西边吃了不少苦,顾许之并不避讳,坦坦荡荡讲出来。“幸好,那边的人对我们颇为友善,并没把我们看成寻常犯事的人,要不然,说不定就留在那里了。

    不用说,也是这种豁达、不服输的心态,支撑三人熬了过来。

    说了些朝堂的事,免不了提到先皇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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