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和光同尘: 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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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历史的发展,大夏也是如此。

    永承十年春,西岭府大旱。

    永承十年夏, 麓山府大旱。

    永承十一年秋冬,整个陇右区域,大霜大雪。

    永承十二年春, 南边沿海诸府,连续下了两个月暴雨。

    永承十二年秋, 北方大旱,北辽撕毁协议, 再次南下大举入侵。

    ……

    另外,还有蝗灾。

    每逢大旱,必有蝗灾。

    永承十年至十四年,连续四年,全国各地出现旱灾、蝗灾,中间还穿插着其他的灾难,例如雪灾、涝灾。

    上一世,大夏朝能在这样的天灾下,□□到永承二十年,殊为不易,四年灾情已是耗尽了大夏全部的底蕴,所以后面起义军才能势如破竹,短短六年,就攻破了京城。

    宋傅书的呼吸蓦然变得沉重,手指关节一点点的捏紧、发白,糟糕的情绪让他连带着看那绵绵细雨,都心生出不喜来,鼻间仿佛多了一股霉味,在那潮湿的阴暗处不断散发开来,逐渐蔓延到干净明亮的皇宫。

    “你在想什么?”

    谢星澜突然开口问道。

    宋傅书看向这位年轻的帝皇,他不知何时放下了书,坐直了身体,眼底带着询问的意味,认真的注视着自己。

    宋傅书按了按发胀的太阳穴,苦笑道:“在想……老天爷在想什么。”

    百姓已经活得如此艰难了,为何还会频频降下天灾?就为了覆灭一个王朝吗?

    谢星澜眉头紧拧,“什么乱七八糟的?”

    宋傅书斟酌了一下,缓缓道:“陛下,如果大夏发生了天灾,该怎么办?”

    谢星澜:“救灾。”

    宋傅书又问:“可要是救不过来呢?”

    谢星澜:“等死。”

    说完他再度平躺了下去,把书摊开盖在自己的脸上。

    宋傅书犹豫了几秒,小声道:“陛下,您朝政可以摆烂,但这种关乎百姓生死存亡的大事,还是要上点心的,否则人口损失惨重,将来就难以抵御北辽了。”

    谢星澜转过头来问他:“摆烂是什么意思?”

    宋傅书:“……”

    他抹了把脸,淡淡道:“就是陛下现在的做法,破罐子破摔。”

    谢星澜轻蔑一笑,道:“朕可不是破罐子破摔,朕要的是玉石俱焚。”

    宋傅书叹息:“报仇的方式有很多,陛下何必选择如此惨烈的法子?”

    谢星澜不以为意道:“顾爱卿曾告诉朕,将士冲锋陷阵靠的就是那股悍不畏死的精神,狭路相逢勇者胜,裸足不惧履木屐,这世上最让人惧怕的,不是杀人如麻的侩子手,而是连自己的生死都置之度外的狠人,只有这样的人,才会让人从心底感到胆寒。”

    “所以,既然朕当了暴君,那就要当最让人畏惧的暴君,朕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朕不怕死,不怕亡国,不怕被世人唾弃,更不怕在史册上留下怎样的名声,朕没有后顾之忧,朕只要拉着朕的臣子们同归于尽,让他们死不瞑目就够了。”

    为什么臣子可以与帝王对着干?因为对于臣子来说,风险越高,利益越大,而对于帝王来说,权力越大,束缚越多。

    臣子需要承担的风险,与帝王的权力挂钩,但帝王的权力是被束缚住的。

    所以,臣子总是敢于冒险,帝王常常无可奈何。

    而当一个帝王宁愿舍弃国家与性命,也要拉着臣子一起死,那大概就是臣子们最后悔的时候了吧,他们想不到皇帝也会掀桌子。

    宋傅书摇了摇头,“我还是觉得不值。”

    谢星澜哂笑:“有什么不值的?你不会以为那些人不死,朕就能活下来吧?”

    “宋傅书,用你的榆木脑袋好好想想,朕是大夏帝王,任何一个新朝之主都不会放任朕活着!哪怕主动投降,满朝文武都有机会活下来,朕也不可能保住性命。”

    因为……这不仅仅是皇权的更替,还是朝代的更迭。

    “既然注定活不下来,那顺便报个仇又有何不可?”

    摆烂了三年,但谢星澜的大脑依旧很清醒,他明确的知道事情的主次,首先是大夏没救了,其次是他不想活了,最后才是让百官陪葬。

    这番话说出来,宋傅书一时之间陷入了沉默。

    半晌,谢星澜微阖着双眼问道:“宋傅书,说说你自己吧,为什么要登上朕这艘烂船呢?以你的学识,应该很容易找到主家吧?”

    宋傅书怔住,好半天才低声说:“跟在陛下身边,我能学到很多东西。”

    “很多东西?是指批改那些罗里吧嗦拍马屁的奏折吗?”谢星澜可能是觉得好笑,唇角扬起了轻微的弧度。

    “拍马屁也是一种学问,用得好有奇效。”

    “你真这么想?不在乎污了名声,违背圣人之言?”谢星澜有了点兴趣。

    “名声不值钱的,圣人之言……也不一定就是对的。”

    宋傅书努力回忆了很久,才将年少读书的时光从封尘的记忆中挖掘出来,他说:“陛下,我今年二十岁,七岁蒙学,读了十三年的圣贤书,教我的夫子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要努力读书,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

    那时的他,觉得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他懂得了书里的道理,也就能做到书中的事情了。

    “可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前面二十年的所见所闻,也不过家乡那边的几个郡县,我一直在坐井观天,不识乾坤大。”

    “以前我或许以为,每天读圣贤书,知道忠孝仁义,懂得礼义廉耻,闲时与同窗好友踏青,忙时帮父母相邻割麦,人的一生大概就是如此了。”

    直到后来,他参加会试,在路上遇到了无数灾民,他们被拦在城外,衣衫褴褛,饥肠辘辘,伸着脏兮兮的手,向路过的人祈求帮助,他心有恻隐,却被同行的举人打消了施舍的念头,只因一人之力,拯救不了万千灾民。

    再后来,他考中了状元,遇到了谢婉柔,人生遭逢巨变。

    正如顾千钧没有想过自己会死在回京的路上一样,他也没有想过自己会因为一个女子断了仕途,在他还没来得及拯救千万灾民的时候,一道赐婚的圣旨就把他的人生规划全部打乱了。

    不管过去了多久,前世迎娶谢婉柔的那段记忆都是宋傅书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光。

    即便是现在,他回想起来,还是有些克制不住内心的愤懑与遗憾。

    十三年的圣贤书,只为他换来了尚公主的资格。

    夫子说的话成真了,书中确实有颜如玉和黄金屋,但这两者却偏偏已经不是那时的他所期待的了。

    他更想要为天下黎民做一些事,为这个风雨飘摇的王朝尽一份力。

    宋傅书顿了顿,继续道:“可后来我发现,人的生命太脆弱了,可能一次饥荒,一场风寒,一个发霉的馒头,一柄染血的铁锹,就能夺走他们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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