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狗血文里当热血事业狂[竞技]: 1、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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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光明媚、微风和煦。

    病房内弥散着浅淡的消毒水气味,点滴规律落下,输液针一端没入布满淤青的手背。

    墙上的液晶屏幕被路过的护士遥控点亮,一道女声娓娓响起:

    “乒乓球世锦赛来到第五个比赛日,截至目前,男单八强名单已经出炉,国队全军覆没,无缘里希决赛。”

    伴随着这则新闻播报,病床上面色苍白的青年缓缓睁开双眼。

    柏延抬起右手,疑惑地拨了拨半透明的输液线。须臾,他撑住床沿,强行调动酸软无力的肌肉,靠坐在立起的枕头前。

    奇怪。

    他不是死了吗?

    柏延捂着额头,大量的零碎记忆在下一秒蜂拥而至,不由分说地侵占了他的脑海。

    他,柏延,一位刚拿下男单世冠的国乒新星,在一场车祸事故中不幸陨落。

    好消息是,上天给他开了个玩笑,他没死成。

    然而坏消息是——

    他穿书了。

    穿成了一个和他同名同姓的,古早狗血耽美文工具人。

    太阳穴的胀痛感逐渐消散,柏延按下床头的呼叫器,不多时,戴着口罩的年轻护士走进病房。

    “你好,”柏延指了指斜上方的空瓶,“输液结束了,麻烦帮我取出针头。”

    他有点晕血,于是转头盯着一旁的窗户转移注意力。玻璃窗被擦得干净透亮,清晰地映照着与原来的他有七八分相似的面容。

    长眉、杏眼,面中点着一颗浅褐色的小痣。不做表情时,嘴角弧度自然下垂,天然地予人一种疏离感。

    短促的刺痛之后,护士将一团棉球摁在了柏延手背的针眼上,笑眼弯弯地叮嘱:“摁压三到五分钟。”

    屏幕里的赛事播报还在继续,柏延记着时间,少顷,他扔掉棉团,将一件搭在床尾的外套披在肩上。

    离开时,他在走道中遇到方才那位护士。

    柏延步调极轻,年轻的护士并未察觉他的路过,依旧饱含激动地拉着同事感叹。

    但比起那句“好漂亮”的夸赞,柏延更在意的是,那则赛事的结尾采访。

    “自陆润霖教练退役之后,男乒、女乒在国际赛事中屡次铩羽,停滞不前,”记者把话筒对准眉头深锁的中年男人,“王教练,您对此有何看法?”

    男人胸前挂着标有“王景”二字的铭牌。

    面对镜头,他沉默片刻,哑声道:

    “请再给我们一点时间。”

    回想起这句话,柏延轻声哼笑。

    这是他见过最没出息的答复。

    穿书以前,柏延生活在一个“全民乒乓”的时代,下到孩童,上至大爷大妈,人群中随手拎一个路人都能有模有样地挥两下球拍。

    更遑论杀穿其他乒乓强国,永远包揽领奖台前三席位的国家队精锐。

    他放在口袋里的手机突然震动几下,柏延划开锁屏,微信的图标上方多了个红点。

    备注为“柏庭”的联系人发来一条消息,很简洁,只有五个字。

    “我到里希了。”

    柏延打开键盘,打下一行字:

    “好,哥注意安全。”

    差点忘了。

    柏庭,原身的同胞哥哥,就是这本小说中至关重要的主角受。

    他拥有着齐全的光环配置:万人迷、美强惨、柔弱白月光。而柏庭的官配尹随山,同样开挂无数、buff叠满,例如年纪轻轻博士毕业、不到三十却能成为商业巨鳄。

    并且两人都有一个致命的相似点:

    没长嘴。

    所以在这场百万字的极限拉扯中,柏延便夹在两位“失语患者”中间,充分发挥着工具人的作用,以生命为代价,促进了他们圆满的结局。

    离开医院,柏延挥手拦下一辆出租,熟练地报出一串地址。

    窗外景色飞速后退,他手肘抵着膝盖,无比疲惫地揉了揉鼻梁。

    这个炮灰工具人,谁爱当谁当,他心想。

    出租车停靠在别墅区的入口处,柏延结完车费,眼角余光瞥见坐落在小区左侧的全开放式公园。

    柏延下了车,朝公园的方向多走几步,距离更近,他看得也更加清楚。

    绿荫下,五张乒乓球桌摆放整齐,其中四张尘灰飞扬、落满枯叶。幸存的那张球桌两侧各站着约莫四五十岁的大叔,一个头发花白却神采奕奕的老人坐在一旁,围观着两人的战况。

    “扣他,扣他!唉……”

    “步子动起来,不要呆在原地!”

    老人上半身微微前倾,双手抱臂,见指导无效摇头长叹了口气。

    柏延在长凳另一头找了个地方坐下,他把手机放回口袋,一抬头,与他相隔八丈远的老人宛如瞬移般挪到了他身侧。

    “喜欢乒乓球?”

    柏延手指交叉:“嗯。”

    “多大啦?”

    “十九。”

    老人白眉一抖,展颜大声笑道:“很少有年轻人能像你一样对乒乓球感兴趣了!”

    “来分析分析?”

    柏延:“我是初学者,恐怕说得不好。”

    “欸,没事!”老人随性地摆摆手,“俗话说,初生牛犊不怕虎,你胡编乱造都行!”

    面对老人连番邀请,柏延只得点头。

    他聚精会神地观察着球桌两人的步法、发球习惯和技巧,一字一句道:“花衬衫大叔反应慢、步法紊乱,一旦遇到快球就不敌对手。”

    “另一位,”柏延顿了顿,精确用词,“白背心大叔,虽然节奏快,但发球质量不高,如果换成花衬衫大叔发球,他赢的概率不大。”

    柏延话音刚落,老人立即“咦”了一声,疑惑道:“你真是新手?”

    “当然。”

    柏延抿唇,道:“纯新手。”

    在他穿来之前,这具身体从未接触过乒乓球相关,不是新手是什么?

    比赛终了,花衬衫大叔意犹未尽地擦擦额头的热汗,将手中的球拍递向柏延。

    “年轻人,我看你分析得头头是道,不如这样,你用我的拍子和老刘打上一局,让我瞧瞧你的实力,怎么样?”

    柏延看着递来的球拍,没动。

    花衬衫大叔挑眉,道:“哟,该不会是因为自己空有嘴上功夫,怕了吧?”

    “不。”

    柏延取出一张在医院顺手拿的纸巾,抹了抹手柄:“你拍子上有汗,我擦擦。”

    花衬衫大叔:“……”

    球场即战场,球拍就是运动员的枪支,一场比赛的输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球拍是否称手。

    柏延站到白背心大叔对面,右手轻轻掂了掂。

    还行,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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