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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文学www.nw8.cc提供的《穿回古代搞刑侦》 第382章 恍若隔世(第2/3页)
提出以工代赈的形式抬高西州的地势造福子孙后代,西州的百姓不会忘记你的恩情,西州能有今日的祥和,也离不了你从中出力,我代表西州的百姓祝你身体健康,和王爷能够百年好合。”
庭渊:“那我就祝西州百姓家家户户能够人丁兴旺,年丰时稔,无病无灾。”
听到这么多人都很好,庭渊很高兴,他与呼延南音说:“这是我婚礼收到的最好的礼物,比千金万银还要好。”
呼延南音说:“我觉得百姓说得对,你是天神下凡,普度人间。”
庭渊问:“这未免太夸张了。”
呼延南音摇头:“一点都不夸张,虽然这些年我没有跟你们去其他地方,但我在西州也听到不少你们所做的事情,没有一处的百姓说你们不好,对你们都是大夸特夸,如果你追名逐利,无论是这些年你做的哪一件事,都能让你在青史留名,供世人瞻仰。”
“你没有追求名利,不断地付出,对所有人都好,你爱所有的人,无私地希望每一个人都好,神爱世人,不求回报,你便是如此,所以我觉得百姓没有说错,你就是天神下凡。”
庭渊轻轻摇头:“我并不是不求回报,我也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高尚,所有的一切都是我该做的,因为这是我和景郁的一场交易,我用自己毕生所学和我的知识头脑辅佐他,而他要帮我扩大书院,让更多的孩子读上书。”
伯景郁道:“可交易的本质,也是你为了帮助更多人能够读上书,无论如何,你都担得起他们的一声谢。”
“是我的母亲教会我要爱人民,要奉献自己守护人民。”
正是因为生长在中国,父母都是党员,从小到大都被共产无私的精神影响,或许在一些人的眼里看来他有些圣母,可这确确实实是他从小到大体会到的。
“你的母亲很了不起。”呼延南音真心实意地赞美道。
庭渊笑着说:“是的,非常了不起。”
无论是祖国母亲,还是生养他的母亲,都很了不起。
“杏儿和赤风也该修成正果了吧?”呼延南音问。
庭渊说:“或许你可以在京城多待一段时间,杏儿和赤风定在九月初九举行婚礼,届时你可以参加他们的婚礼。”
“这么多年了,也是终于修成了正果!”呼延南音也替杏儿赤风高兴。
问道:“那平安呢,可有心仪的人?”
庭渊想到最近防风和平安走得很近,时常见两个人出门踏青郊游,似乎这次是真的动了要和平安在一起的心思,笑着说:“现在没有,或许不久的将来就会有。”
“哦?”呼延南音想了想,猜测道:“防风?”
庭渊只是笑笑。
伯景郁说:“看样子是有苗头,跟随我出京的六大风卫都封了伯爵,防风的伯爵府和平安如今工作的地方非常近,有时看病晚了,过于辛劳,平安就会住在防风的伯爵府上,我瞧着防风原先就对平安有意思,虽说这么多年也没有更近一步,可他还是挺喜欢平安的,平安性子慢心思简单,防风性格稳心思复杂,两人倒也合得来。这人生在世不过数十载,快活一世痛苦也是一世,若是能走到一起,那再好不过了,若是走不到一起,那就是没缘分,我与庭渊也不过问,也不撮合,一切就随了他们自己发展。”
“惊风和飓风他们怎么样呢?”
“飓风喜欢我姨母很多年了,现在还在追求之中。”
呼延南音笑着说:“这小子是要做你姨父啊。”
“未尝不可。”伯景郁并不介意飓风和哥舒明曦在一起,成为他的姨父。他只希望自己身边的人都能幸福。
哥舒明曦比飓风大了七岁,飓风很早以前就喜欢哥舒明曦了,只是哥舒明曦是哥舒家出了名的才女,天下学子公认,飓风十八岁时不过是个皇家近卫,哥舒明曦已经名满天下。
这样的顶级才女,哥舒家的后人,又是王爷的姨母,老王妃的表妹,哥舒丞相的亲堂妹,岂是他一个侍卫敢肖想的。
年少的喜欢一直压在心中,不敢言表。
飓风一直觉得年纪比哥舒明曦小,又无功名在身,不配追求哥舒明曦。
跟随伯景郁一走多年归京,却不料哥舒明曦依旧不曾定亲。
而她未曾定亲的原因很简单,太优秀了,优秀到让所有男人自卑,都觉得配不上她。
兄长是第一权臣,位居丞相,又是国舅。
侄女嫁给君王,贵为一国之母。
自己又出身哥舒士族,为青天书院的院长。
得有多大的脸面,才敢肖想天下第一才女。
飓风如今也是封了伯爵的人,人生短短几十年,他也不想再耽搁下去了,于是鼓起勇气,正在追求哥舒明曦。
伯景郁瞧着觉得两个人能成,若非现在无战事,压制了飓风的将帅之才,他至少也是个兵马大元帅能统帅三军。
天下第一才女配天下第一将帅之才,不失为一段佳话。
何况飓风长情,性格又好,少说多做,虽戏称他是个莽夫,可这心细如发也不假。
哥舒琎尧也在从中撮合,两人约好了今年七月要回北州参加一年一度的狩猎大会。
“惊风去年在北州认识了一个半大不大的小伙子,自幼和狼群一起长大不会说人话,和狼群为伍,偷我们的东西被抓到,惊风觉得稀奇,狼居然没有吃了他,便分给了他一些干粮,谁料这小伙子一路指挥狼群跟着我们,保护我们,一路上我们都没被任何野兽侵袭。”
呼延南音很是惊讶,“这是什么奇妙的缘分!”
伯景郁点头:“是啊,惊风原想着带着那个与狼为伍的少年,给他找个安顿的地方,让他以后可以不用再跟着狼一起生存,不用满草原迁移,冬日的北州实在是太冷了,但他拒绝了。”
呼延南音抿了一口茶水:“可若是他们的缘分就此结束,你应该不会特地说与我听。”
伯景郁笑着点头:“去年十一月我们离开北州回京城,那个少年就不再跟着我们了,他带着狼群为我们送别,可就在上个月,那个少年突然出现在了京城,不会说话又带了狼群,吓到了城外的百姓,遭人驱赶,幸好当日有随我们一同巡查的士兵认出了他,通知了我们,惊风火速赶过去,才保证了少年安然无恙。”
“没有人知道一个不会说话且带着狼群的少年,到底是如何做到从一千里外的北州跑来京城的。”
想也知道,必然是一路风餐露宿。
可他本就是和狼群一起长大,风餐露宿是他的生存基本。
“狼群是非常有领地意识的,像他们这样从北州过来,一路上不知道被多少狼群虎视眈眈,潜在的危险更不知道有多少,可那少年还是出现在了京城,却仅仅只是为了看惊风一眼。”
呼延南音觉得不可思议:“就只是为了看惊风一眼,就从北边跑过来吗?”
伯景郁点头。这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会觉得不可思议。
所有人都很惊讶,当时也都是呼延南音同样的疑惑。
狼群陪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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