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宠妃系统当了秦始皇的国师: 34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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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城将领,在不知能否坚守到敌军退去的情形下,会大油大盐大肉地给守军提供吃食吗?照这么吃,只怕没几天就得断粮。”

    亲兵脸色怪异起来:“郎君之意……宋人会来袭击白马山?”

    金兀术斩钉截铁:“我若是宋人,我会选择围魏救赵——围着我,牵制东路军其他几部,他们必须来救我,否则无法交代。”

    所以,他必须走,哪怕大纛旗还未夺回来,哪怕这是耻辱,他也必须忍下去!

    大不了回黎阳整合部队,再来过!

    骑兵跑路很快,转眼就过了浮桥,跑出三四十里,直奔黎阳。“嗖”一声破空响,从那亲兵角度瞧到一道令人心悸的箭寒,猎向四太子人头。

    金兀术似乎全心神沉浸在玩家们给予他的奇耻大辱之中,没察觉那飞来冷箭,却在那箭飞来之时,拔|出长刀,刀身飞快旋转,猛地弹开冷箭。

    他蓦地扭头,便见山路两边忽地冒出数不清的宋军,人人穿甲,手上持盾,插地竖起,盾墙之后,是弩机深寒。

    宋军大声呼喝:“兀术亡于此!”

    “兀术亡于此!”

    “想亡我?”

    金兀术狠狠一抽马臀,朝着宋军冲了过去,亲兵瞧着郎君英勇背影,突然放声长笑,举起敲棒畅快地喊:“杀——”随在金兀术身后而去,马蹄用力踩踏地面,发出排山倒海般爆响。

    金兀术冲过了弩风箭雨,惯性推着战刀,狠狠撞在盾牌上,那盾牌竟然被挑飞了,刀锋迎着宋军面门而至,对方躲避不开,老力随着盾牌飞走,新力未至,刀斩之下,软软倒地,带出一蓬血雾。

    “兀术郎君!”

    “兀术郎君!”

    “兀术郎君!”

    金兵不甘示弱地高吼,一时间欢声雷动,士气如虹。他们义无反顾追随金兀术往前冲,又分成两股骑兵,瞧着宋军两翼击去。

    骑兵打起步兵来确实是天然优势,在他们冲锋之下,宋军慌乱起来,求生本能令有的宋军想要后退,有的想要暂避锋芒,有的咬牙稳住队列,欲与金贼拼杀。

    他们本就不是什么精兵,打顺风仗还行,一旦逆风,就得看情形会不会溃散了。

    金兀术骑术无双,如狼进了羊群,厮杀出一片血腥,仗着自己本事大,他竟然双手攥刀柄,刀光挥舞出白影,松开缰绳后仅凭双腿驭马,在阵中左冲右撞。他的身边还跟着两名亲兵,为他掩护。

    却在这时,左侧亲兵突然一声惨叫,原来是一名宋人长|枪兵推着枪刃,直入亲兵小腹,金兀术一记战刀劈下,那宋人肩膀一痛,肩骨断裂,当场昏厥过去,长|枪便也脱离双手,

    “铮——”

    一声比之前更劲厉的风声响起,卡在金兀术施力之后,重心不稳之时,羽箭破空而至,直逼金兀术眼瞳。

    “郎君小心!”

    生死存亡之迹,另外那名亲兵脑中回想起郎君将他从火头军提拔成近卫的恩情,想也不想就将金兀术撞开,巨大箭支冲破头盔,穿过亲兵太阳穴,血花飞溅到金兀术脸上,又黏又湿。

    透过一片血红,金兀术望见小山之上,少女还保持着持弓而射姿势,身姿纤细窈窕,拉开的弓箭竟然大得惊人,足有六尺半,宛若唐时天策上将手中巨阙天弓。

    第351章 兀术之死

    金兀术指着十三岁的青霓狂笑起来:“哈哈哈!是你!果然是你!”

    那个手掰猪骨的女人。

    那个冲过箭雨抢走他大纛旗的女人。

    那个横刀立马, 直言“一汉当五胡”的女人。

    那个大大方方从城墙上下来,一罐红烧肉算计了他的女人。

    尽管这里是阵前,尽管金兀术知道自己不该说这种涨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话, 他还是说了出来。

    “我兀术平生从未服人, 你是第一个。”

    “那我必然是最后一个。”

    对面再一次拉开她那支巨弓, 宛若弩机开张,力道之凶狠, 令金兵喉咙里发出“咕噜”咽水声。

    金兀术抹抹脸上血水,手上有几条细碎伤口, 倒使得脸上血越抹越多。

    “想要做最后一个?”

    想要他死?

    “那就试试看吧!”

    *

    骑兵开始冲锋, 步兵开始沓沓, 人影闪动, 头皮发麻,刀林银光, 长|枪暴雨。

    “嗤——”

    弓弦响,金兵应声而灭。

    “噗——”

    刀身吟, 宋军撕心裂肺。

    这里是战场, 便是玩家也不能掌控全局, 保证自己人毫无伤亡。

    太阳之下,影子飘忽不定,哀嚎、惨叫、怒吼、惊呼, 弓弦声, 入肉声, 骨碎声, 斥骂声, 人影与树影交错乱舞, 仿佛地狱魂灵在呜咽泣啼,又仿佛绞肉机器的链条在缓缓拉动。

    或许很久,或许不久,金兀术兵马少了三分之一后,他领兵破了阵,马鞭一扬,带着士兵扬长而去。

    一来是他个人确实勇武,二来……

    “兵家有言,围三缺一。”岳飞怕十三岁的青霓不懂为什么要故意放跑金兀术,对她解释:“野外死困,便很容易让对面产生不管不顾,鱼死网破之意,只要能逃生,少有人会选择死战。”

    十三岁的青霓点点头。

    她懂,破釜沉舟,背水一战,成语故事里都有!除非兵力远超对方十倍百倍,否则绝对不能把敌人逼进死路!

    “岳统制,我也有个办法!”

    “什么?”

    “我们可以利用人体耐力……”

    “耐力?”

    “唔,我换个说法吧,百里之内赛跑,人和马不相伯仲。”

    “还有这等稀奇事,马居然跑不过人?!”

    “普通人肯定跑不过马,但如果人经常跑步就没问题了。我们村里试过,让人和骑士赛跑,跑了六十四里,一开始是马遥遥领先,跑着跑着,马就会慢下来,但人还能继续跑。”

    十三岁的青霓之前看过这方面的新闻,对于威尔士这项四十匹马与五百名选手比赛的“人马马拉松大赛”很有兴趣,特意去查过,虽然进行了三十六次比赛,只有两次是人跑过马,但是,她这次又不是需要人跑赢骑兵:“我们远远坠在后头,每隔小半个时辰就跳出来对金兀术他们发起进攻,人可能没事,马必定要被累坏。”

    金兵没了马,就没那么大杀伤力了。

    岳飞若有所思:“倘若真如小官人所言,倒确实是个好法子,可……我们哪来那么多能坚持下来,跟在马后面跑的人呢?”

    十三岁的青霓:“有啊!”

    *

    一群敏捷基因玩家被从鼓风机前叫了过来,骑着骏马,一路快马加鞭赶至。

    鼓风机当然不至于是鼓跑步的风,它是用树皮的纤维结绳做弓弦来驱动叶轮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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