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四个高考坐我旁边: 第72章 第 7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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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瑞看着都是信,怕是什么,压根没敢多看。

    白意也是第一次看鞋盒里是什么东西。

    “赵子钩刚才递给我的,说是给我的东西。”白意说着捡起地上的一摞信件,发现这些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信封上全部都写着“致白意”。

    邵瑞随便扫了一眼,打趣道:“这信封看起来有些年头了,还都是写给你的,不会是情书吧?”

    邵瑞说话的功夫,白意已经打开了其中一封,看到上面的内容,眉梢一挑。

    “还真是情书。”

    白意的一句话像是一滴水落入烧热的油中,一下子成了全场的重点。

    不过,大家也没忘了,这里还坐着白意的正派男友呢。

    不少人开始一边好奇地凑过去看那些情书,一边偷觑程孟珏的脸色。

    杜睿明和原皓本来就坐一起喝酒,听到这话,两个人仗着个头高,直接挤了进去,美其名曰帮白意一起捡。

    倒是程孟珏,听到这话,脸上并没有所有人想象里的黑脸,反而闪过一丝紧张。

    情书?

    程孟珏忽然想到了他那封被扔到垃圾桶里的情书,心里先是一提,后来想到既然都扔了,怎么可能会在那堆信里。

    程董自我安慰地松了一口气,但还是非常口嫌体正直地站起身,走到跟前。

    大家见他过来,自发地让开了一条路。

    毕竟方便程董一人,幸福吃瓜你我他。

    程孟珏刚一走进,就眼见地看见了一封压在下面还没建起来的粉红色信封,瞳孔猛地一缩。

    不怪他一眼认出了,主要是那信封上贴着的一束蔷薇干花,是他当年亲手粘上去的。

    程孟珏额头上冒出了细密的汗水,他的眼睛紧紧盯着那封信,蹲下身想拿过来,却有一只手比他更快地拿了起来。

    “这封信好别致,还粘了花。”杜睿明比旁人大一圈的手拿着这封粉嘟嘟的信,反而衬得那信封更精致小巧了一些。

    白意一看,被勾起了兴致:“拿给我看看。”

    言罢,她正想伸手,却被人在途中握住了手。

    “意意,回去再看。”

    程孟珏的眼底深藏着羞涩与祈求,看得白意心中一动,心里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白意想起来,好像她还从来没有问过程孟珏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

    从杜睿明手里接过那封信,白意没有拆开,只是看了一眼信封上熟悉的笔迹,嘴角勾起一抹笑意,把信放到了鞋盒最底层。

    两个人之间的小互动并没有多少人看见,很多人单纯以为程班长那样说是吃醋了,个个发出了起哄的声音,倒是让程孟珏松了口气。

    情书的事情,在场的都不是小孩了,起哄归起哄,但没人敢让白意当场拆情书。

    程孟珏垂下眸,心里清楚,他只是暂时逃过一劫。

    但是,十年前就被人扔了情书,怎么忽然又出现了?!

    坐在隔壁小包间里,手速飞快地在处理公关事件的赵子钩狠狠打了一个喷嚏,搓了搓鼻子,走了个神儿。

    也不知道白姐看到鞋盒里的情书了不?

    当年,他扔了好多那个霸凌祁沐阳男生故意写给白意的情书,但后来又捡回来一些。

    主要那小子文笔确实不错,赵子钩大学还参考了几封写给当时的女朋友,但没全看完,后来就被他收了起来。

    头两天他搬家,又翻到了这些信,忽然发现有些笔迹是不一样的,便挑了出来,放到了鞋盒里,想着回头给白意。

    怎么都是青春的回忆不是?

    确实是青春青涩又羞涩的回忆。

    至少程孟珏在和白意一起坐车回去的路上,看着她一直不停翻转手里的信封,心跳也跟着一起狂跳。

    他们是提前离开的,一帮同学好久没见,大有跟着arty一起hay通宵的意思。

    但白意明天还要带宁臻去试镜,自然不能玩通宵,所以看着时间差不多就提前告辞离开了。

    程孟珏肯定跟着一起。

    此时已经是晚上九点,车内开着昏黄温暖的小夜灯,驾驶座的挡板已经被司机放下,后座和前排被完全分割成两个独立的空间。

    如果是以前,程孟珏肯定会非常开心。

    他现在也开心,但是更是一种磨人的羞涩。

    终于,程孟珏没忍住,摁下白意翻转信封的手,眼里的羞泛成了水光。

    “意意,别转了。”

    “我只是看这个字好看。”白意戏谑地瞥了某人一眼,拉过他的手一起划过信封表面那三个力透纸背、苍劲有力的字。

    “不愧是每次月考都能被语文老师印成模范作文的字。”白意的话里只差点名说这是谁的字了,“那会儿我的字龙飞凤舞的,老师每次都拿这个字给我看,说卷面的重要性。”

    程孟珏已经快要让白意磨死了,心里麻痒麻痒的,只能趴在女朋的颈窝处,不停地求着她高抬贵手。

    “意意,乖,先不看了好吗?”

    “意意,你让我干什么都行。”

    白意闻言,秀眉一挑,侧过头,在某人红透的耳朵上轻轻落下一个吻。

    “真的什么都可以?”

    “嗯。”某人的声音嘶哑又性感,听得白意今晚喝得红酒劲儿开始上头了。

    “那你先告诉我,这封信是你写的吗?”

    “你不都知道了。”程孟珏的声音有些羞恼。

    实在是十年前的情书,本以为已经被扔了,结果今天被人翻到拿出来,惊喜以外的同时,更多的让人脸红心跳的羞涩。

    少年的喜欢赤诚而简单,程孟珏规规矩矩当了十多年的模范孩子,人生第一次的叛逆就是悄悄地给人写了一封情书,然后从自家花园里摘下了那个春天他等了好久才开花的蔷薇,做成干花后,小心翼翼地粘到了信封上。

    白意还不知道信里写了什么,程孟珏却记得。

    因此,从看到这封信开始,曾经朦胧的回忆再度回归,朦胧岁月里,他红着如玉脸颊写下的一行行字再度出现在脑海里,连带着他也好像又回到了十年前,那段紧张而不敢靠近的暗恋中去。

    程孟珏过往二十七年的人生里,一共做过两件“出格”的事情。

    一件是将暗恋倾诉在信纸上,塞到了心上人的抽屉里;一件是以勾引之名,诉十年暗恋,将自己塞到了心上人的心房里。

    从上车到现在,程孟珏不仅在脑海里回忆完了这封信,更是把两人再度重逢后的一点一滴又在大脑里快速过了一边。

    青春的白衬衫和成年后的红酒杯,羞与躁在同胸腔疯狂交织,暧昧与缠绵兑出一杯醇厚的鸡尾酒,从记忆的最开始,缓缓倾洒酒液,让程孟珏的脑子晕成一片乱码。

    白意听到某人变相承认了这封信真的是他写的,心底一颤。

    十年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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