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送走了前任留下的猫: 第56章 庄斐个人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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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没有人邀请他,我不知道,也没有试图求证过-

    当我认识汤秉文没多久时,以为他只是比较懂事,所以勤工俭学。毕竟我有个舍友,家里条件也不错,但依然常常做家教赚钱,就为了买点爸妈不许买的明星周边。

    而当我知道他的家境时,很突兀地想起了章同学。

    当然,他比章同学要穷得多,他家就算把家底掏空了,也凑不齐那高昂的择校费。

    他必须在艰苦的教育条件下,付出城里人百倍的努力,以县里前三的成绩,来到这个排名中上的大学。

    然后和我相遇。

    后来我们在一起时,几乎每个相熟的朋友,都会问我他那么穷,我为什么会看上他。

    我不知道,因为我根本就没有考虑过他有没有钱。

    每每一群朋友在一起吹水时,几乎每次都有一种类型的故事,会逗得全场捧腹大笑——

    比如谁的同学,买不起大牌只能买仿品充面子;比如哪个朋友,收到了某个穷鬼自不量力的表白;又比如谁的舍友,每天抠抠索索的。

    我总是举着酒杯缩在角落,百无聊赖地听他们聊天。听他们笑那个穷姑娘有多虚荣,那个告白的男人癞//□□想吃天鹅肉,还有那个舍友——

    我听着听着总觉得有点奇怪,那个叙述的人为何对她的舍友如此关注,哪怕对方的抠门行为没有给她带来任何影响。

    当他们知道我和汤秉文在一起后,总说我扶贫,总说我善良。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可能因为从小过得太好,我对富裕没有太多感受,对贫穷亦如是。

    我并不在乎对方的家境,那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比如我不喜欢和章同学玩,只因为他身上的味道太难闻,又比如我对汤秉文的喜欢,也不会因他糟糕的家境而减弱半分。

    好像这个世界有钱人和穷人是天然对立的,以至于没有遵循这个法则的我,显得有点儿傻。

    果然人容易喜欢与自己相近的人,我不就喜欢上了汤秉文这个傻子吗。

    当然,他比我傻得可要多得多。

    我的小棉袄马上要一周岁了,得开始给她准备周岁宴了。

    时隔二十多年,抓周的东西还是没怎么变。我妈表示,这次她希望她的外孙女不要再抓钱了,不然像我当初一样,抓了一大叠钱,没几秒就给扔得满天飞,原来是注定了我日后是个扶贫散财命。

    我笑笑,没应声。

    抓钱也好,抓其他东西也罢,都是个美好的寓意,她想抓什么就抓什么吧。

    反正有我们这两个“大傻子”在,一定也会培养出一个“小傻子”。

    或许在这个聪明人横行的世界里,傻子总会过得苦一点。

    不过,老话说得好,傻人有傻福,我始终这么坚信着。

    如果做个聪明人会让自己内心不安的话,还不如遵从本我,一直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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