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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文学www.nw8.cc提供的《糟糕,我成为了魅魔的主人》 50-60(第6/16页)
她放下餐具,身体向后靠在椅背上,脸上不自觉露出满足的微笑,“再吃我就得昏过去了。”
庄斯夜停下手上的动作看她,他倒不觉得味道有多惊艳,但是看到盛凌华的反应,自己好像也满足了。
“那我们下次再来。”
盛凌华张开嘴想说点什么,但是发觉自己连这点力气都没了,只是缓缓吐了口气。
庄斯夜也不着急,就这么望着她,嘴角不自不觉地就显露出弧度,只是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
过了一会儿,盛凌华才缓过来,回答了他先前的问题:“下次还是换家店吧,我们得给其他餐厅表现的机会,这才叫公平。”
他也答得干脆,一口应了下来。
去哪里吃对他来说一点区别都没有,每个人感兴趣的事情不一样,他只会庆幸盛凌华喜欢的事情,自己可以轻松满足。
两人休息了一会儿,便准备离开,临走前盛凌华去了一趟卫生间,再回来时庄斯夜已经在店门口等她了。
对方随意地站在那儿,背后是来来往往的人群,独特的气质使他在人群中异常醒目。
硬挺的西装衬得肩宽腰窄,那叫一个养眼。
盛凌华狠狠地看了几眼,吃饱饭又能看帅哥,人生的幸福也不过如此了。
她走到庄斯夜面前,这才从欣赏帅哥的心态中调整回来,笑眯眯地问:“回家吗?”
对方看着她,视线一落向下,忽然提议说:“去买双鞋吧。”
“嗯?什么鞋?”
“买双在车上能穿的鞋。”庄斯夜解释说:“你不是说鞋子走路不舒服?”
盛凌华愣住了,竟然可以做到这个程度吗?
“这么贴心啊?”
“既然不舒服下次就不要穿这样的衣服了。”
今天盛凌华的言行举止的确斯文不少,但庄斯夜觉得这并不是真正的盛凌华。
平时她蹦蹦跳跳、自由自在就很好,何必要为了所谓的优雅美丽来为难自己,当然如果对方愿意自己也不勉强。
庄斯夜又补了一句:“我没有强迫你一定要这么穿或者不穿的意思,我只是想说不管怎么样,你自己舒服最重要。”
“可是穿运动装来这种场合不合适吧。”
“只要符合衣着得体就好,不用考虑那么多。”
庄斯夜总算明白自己一直觉得奇怪的原因在哪儿,盛凌华在他心里一直都是不守规矩限制的人,他自己虽然向往,却处处受限。
因此他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盛凌华也要被迫成为自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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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只能说我还是太乐观了
我今天还信心十足的说三千一章更两章呢,结果写一章都费劲
两天废稿加起来倒是有三千字了……
明天努力吧
朋友们一键助力为作者加速啊!
第54章 午餐
“那走吧!”
盛凌华也不纠结, 很快就答应了庄斯夜的提议,因为她脚上那双鞋的确不够舒适。
这家餐厅开在一家综合商场的顶楼,楼下便是体育品牌专区。
两人随意进了家门店, 整面墙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运动鞋, 盛凌华扫了两眼便选中了一款。
店员取来对应码数给盛凌华试穿,在换好站起来的那一刻,她发出了由衷的喟叹, “真舒服!”
说完她特意展示给庄斯夜看, “你觉得怎么样?”
庄斯夜看了看,给出评价:“还不错。”
“那就要这双了!”说完她请店员去开票, 从进店到做决定一共也不到五分钟。
此时庄斯夜问她:“不再看看别的了么?”
“运动鞋嘛其实都差不多, 这双好穿就够啦。”
庄斯夜听后也没再多说, 转身跟着店员去付账,很快就回来了, 店员也拿着鞋盒过来帮忙打包, 询问她们要不要把旧鞋装起来。
“扔了吧。”庄斯夜用询问的语气和盛凌华商量,“下次要穿这条裙子再买双别的鞋。”
“这么奢侈吗?”盛凌华发出惊叹, 其实那双高跟鞋还很新,直接扔了, 她还觉得有点可惜。
庄斯夜看出盛凌华的犹豫, 便又改了口, 请店员把旧鞋装上。
店员也从对话中猜出了两人的关系, 因此包装后就直接把袋子递给了庄斯夜。
庄斯夜也很自然地接了过来,转身看着还在照镜子的盛凌华, “走吧?”
“来了!”盛凌华一路小跑来到庄斯夜身边,正想从他手上接过袋子,对方看她一眼, 并没有交给她的意思。
脸上的表情好像在说,难道这不是理所当然的?
盛凌华愣了愣,其实她还没有适应二人关系的转变,不过现在看来这感觉好像……确实还不错?
她忍不住笑了起来,语气轻快地说:“那就拜托你啦。”
两人沿着商场朝电梯方向走去,路上碰到不少前来购物消遣的行人,其中有不少情侣。
庄斯夜默默观察了一番,大多数人都是挽着胳膊走在一起,男生负责拎包提东西,好像跟自己和盛凌华没什么区别。
虽然两人没有牵手揽肩,但是间隔距离并不远,远远望去,两人俨然已经跟一对正常情侣没什么区别了。
光是这么想想,心里便也很知足了。
两人顺着电梯到了地下车库,刚一出电梯,盛凌华感觉走路受阻,低头一看,才发现是鞋带散开,她想弯腰系上,却发现自己卡在了第一步,腰部的布料撑得紧紧的,根本没有支撑她弯腰的余地。
真的,下次约会一定不能再穿这件裙子了,盛凌华在心里下了决定。
“怎么了?”庄斯夜感觉到不对,回头一看,立马便明了,“你别动了,我来。”
他毫不犹豫地蹲了下来,认认真真地系着鞋带,甚至怕另一边也会出现类似情况,索性也解开重新系了一遍。
盛凌华看着他的动作,她从没有想过庄斯夜会这么做,但是当对方真的做了,她也不觉得别扭。
看来她比自己设想地还要快的融入到两人的新关系里。
说起来,她以前憧憬谈恋爱时,确实幻想过男朋友对自己百依百顺来着。
不过只要岁数稍长一些就会知道,这种男人其实是不存在的,是人就会有脾气性格,百依百顺只能证明这人在你面前没表现出真正的自己。
没一会儿,庄斯夜便直起身,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尘对她说:“好了。”
盛凌华低头看了看,两只脚特意碰在一起,鞋带系成的蝴蝶结就像是两只耳朵一样,还有点可爱呢。
她满意地点点头,“师傅手艺不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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