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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文学www.nw8.cc提供的《杀手隔壁小饭馆(美食)》 90-100(第11/15页)
她似乎很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读书写字,李邺不止一次隔着月色猜测她手里的书究竟是何,一猜就是半个晚上。
李邺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这么做。
任谁估计也不会想到,掌握着半个江湖情报网的拭雪楼楼主,竟然有朝一日会为了猜一本和自己毫无关联的书而费尽心思……
再譬如祝云早虽然并非出身名门望族,但似乎很擅长衣着搭配,以至于李邺每日清早看到她的时候,都会觉得眼前一亮。
月牙白的对襟短衫配樱花色的裙摆,发带是两行藤萝紫,衬得她格外灵动。
蜜和色的中衣、草白色的马面裙,外罩一件鹅黄的宽袖大衫,活脱脱像一朵开在春天里的小花,素净又不失俏皮。
而时下春来,她近期最常穿的那套绿罗裙更是令李邺见之难忘,他甚至能透过这只浓淡相宜的绿影猜出槐夏时分定然天朗气清。
从前李邺从没有如此留心观察过一个人。
——特别是一位女子。
他作为一个世间少有的顶级杀手,对万事万物似乎都一直保持着一个隔岸观火的态度,能让他稍稍吝去半分正眼的只有实力相当的对手,但很可惜,能当他对手的人显然屈指可数、只占少数,但祝云早的出现似乎打破了这个惯例……
再再譬如,祝云早不仅喜欢做菜,还喜欢研究“吃”,她似乎完全不挑食,任何食材到了她的手中都能被均衡搭配,当然也有可能是她做什么都很好吃的缘故。
李邺其实对食物一类并没有过多的要求,果腹而已,无所谓难吃好吃,而且自从他中了一记寒冰掌后,就更是食欲不振了。
但自从遇到祝云早之后,他似乎对吃食也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而且看祝云早吃饭和吃祝云早做的饭这两件事都让他感觉到无与伦比的惬意,仿佛从前只是在生存,但现在是在生活。
除了这些衣食住行方面的事情之外,他还发现祝云早有很多细细小小的小习惯。
比如她喜欢在喝饮子的时候将芦苇吸管咬得扁扁的,喜欢在做菜的时候小声哼唱不知名的歌,喜欢把葱白和葱绿的部分分开使用,吃面条的时候习惯咬断而非吸食,喝粥的时候会选择先喝米的部分再喝米汤的部分,还会在灵光一现的时候轻轻拍一下脑袋,在紧张或者担忧的时候不自觉地摸几下右侧的耳垂……
这些看似细小的事林林总总汇集在一起,却让李邺脑海中的祝云早变得愈发清晰。
可他想不明白究竟为什么要让她在自己的脑海中变得清晰……
“想什么呢?这么认真。肉脯切好了,你要不要尝尝味道?”祝云早见李邺一直站在窗边沉思,便提着一包猪肉脯走了过来。
“没什么,在想小甲他们的事。”李邺含糊其辞潦草应付了过去。
小戊已经被放出来了,小甲他们能有什么事?就算真有事,消息传到此地也得三四天的时间。
李邺垂眼一看见猪肉脯,就想起方才褚梧雨同祝云早有说有笑的画面,他本想开口回绝,可话到了嘴边却又收了回去,他从中取出一片放到了口中,“你……有什么打算?既然已经找到你兄长了,那还要南下到扬州去吗?”
嗯?
怎么又是这个问题?
祝云早咬着半块猪肉脯,眨巴眨巴眼睛,不假思索道:“去啊,当然要去,天机山庄给了我一大笔定银,有钱不赚岂不是傻子,而且此行若是做好了曲水宴,说不定日后还能接到更多的单子。”
“那你兄长呢?同你一起吗?”李邺又问。
祝云早兀自沉吟了一声,斟酌道:“嗯……我觉得他应该不会和我一起去扬州,估计会在处理完将军坡的事之后就回到家中去,不过我还没来得及同他商量此事,等晚些我给他送青团的时候顺便问一下吧。”
李邺点点头,“我同你一道去,夜深了,你一个人走夜路不大安全。”
“也好。”祝云早思索了一下,快速嚼完口中的半块猪肉脯,随即将油纸包往李邺的手里一塞,“那等我再做一份五红补气软糖出来,咱们顺便带过去,权当聊表心意。”
宋理理捧着一小包猪肉脯凑过来,好奇问道:“五红是哪五红?红豆、红枣、红糖……还有什么?”
“还有红皮花生和枸杞,刚好现下都有,做这个正合适,刚生完孩子的人比较虚弱,需要适当的进行食补来滋养身体,但又不能大吃大喝,所以先吃一点五红制品至少可以补充一些元气。”
祝云早擦干净手,走到灶台前,先从水碗里捞出一颗红豆,用力捏了捏,果然浸泡时间不够,以至于还没有完全泡透。
祝云早思量了一下制作的流程,最终决定先处理其他的食材,让红豆再充分浸泡上一小会儿。
红润而略有褶皱的大枣洗净去核捣烂,方才已然炒好的红皮花生米碾碎,再将二者连同一小把枸杞一齐倒入到砂锅当中,用两小碗清水将其熬煮成泥。
灶膛里文火不断舔食着锅底,锅中木勺缓慢地搅动着一应食材,浆汁从稀变稠尚需一段时间。
在等待的间隙里,祝云早掀开蒸屉,和宋理理各吃了一个山药火腿馅的青团。
这两个青团和旁人吃的那个不大一样,顶上粘了一个小小的桃花花瓣,这是祝云早特地留的标记,只因馅料里面多加了半颗滋滋流油的咸蛋黄。
并非祝云早吝啬不肯给大家放,只是此行她只带了小小一坛的咸鸭蛋,粗略一数,总共好像也就二十左右个,甚至很可能只有十几个,都到不了二十这么多。若是一下子都拿出来做青团,不但很可能不够用,而且她也真有点舍不得。
所以她犹豫再三就只包了八个带咸蛋黄的青团,一行七人每人分一个,外加一个是给祝清川的,刚好用掉四颗咸蛋黄。
“东家,加咸蛋黄的确实吃起来味道上要更香一点。”
“是吧,我也觉得。芝麻花生馅的虽然很香,但有点过于甜腻了,相比之下我也更喜欢偏咸口一点的,咸蛋黄的就刚刚好。”
黏软但不失韧劲的糯米皮在拉扯间不情不愿地断开,祝云早托着芭蕉叶,将青团咬开一角。
绵密的山药泥裹着些许的火腿丁,正中间则窝着一团黄澄澄、略泛橙红的咸蛋黄,好像一小块碎落的太阳。
做之前祝云早先将咸蛋黄给捣碎了,所以此时吃起来并不会感觉干硬,而是一种沙沙的口感,随着牙齿的一挤一咬,里面还会沁出一汪油来。
“早知道就应该再放一点肉松进去,香得流油的咸蛋黄配上蓬茸的肉松,那才堪称完美。”祝云早的语气里略带一点遗憾。
“没事,虽然忘记放肉松了,但好在咱们还有猪肉脯呢,反正肉松肉脯都是猪肉做的。”宋理理大口咬着青团的同时,又用芭蕉叶在下面小心翼翼地接着,生怕浪费一点咸蛋黄沁出的油汁。
比之传统馅料的青团,这只青团咸味很正,只因里面不仅有咸蛋黄的咸,还包含了秘制火腿的咸。
并且咸香之余,它还完美地融合了鼠尾草草汁的草木香、糯米的清甜以及山药的味道,几种毫不相干的食材竟在这一只小小的青团之内达成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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