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间带: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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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呼出一口气,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 强撑着嘴硬道, “我尊重你。”

    “好。”沈彻说,“寰海的股份我不退出, 以后还是会有很多合作机会。”

    绕来绕去他才发现,他可以搞定郭伟、林洲、沈继明,甚至是港交所, 但唯独搞不定沈彻。因为沈彻不是会被他圈住的人,他想自己长成一棵树。

    而他之所以会陷得这么深,就是因为沈彻既不贪图他的权势, 也不依附他,从一开始两个人就站在平等的位置。

    “我知道了。”傅时聿听到自己的声音,语气冷静。

    “嗯。”沈彻放下一沓文件,转身就走。

    看到他走到了门口,脚步还未停下,傅时聿终于开口了,“回来。”

    沈彻拉开一半的门,手又顿住了,回头看着他。

    门外,公司里的人都走完了,只剩下傅时聿办公室的灯还亮着。

    沈彻迟疑地又退回到了办公桌前,“还有什么事吗?”

    傅时聿把他摁坐在沙发上,将他整个人逼至角落,胳膊撑在他的面前,一字一句地问,“沈彻,你是不是喜欢过我?”

    视线迎上去,沈彻的心脏如同裸露的掌心按进一捧冬日里的松针,冷硬的刺痛传遍全身。

    沈彻下意识地回避,“我没有。”

    沈彻决定搬去香港,恰恰是因为他喜欢傅时聿。

    这个选择不是为了离开他,而是为了更平等地站在他旁边。他不是一个能心安理得接受别人对自己好的人,他从小就知道想要什么只能靠自己,接受别人的馈赠会让他觉得欠了债。而傅时聿给他的太多了。从沈继明的事到林洲的事,傅时聿一直在帮他。

    沈彻嘴上说“做朋友也挺好”,心里却很清楚,如果他一直留在A市,留在寰海,他就永远是傅时聿的下属、合作方、被照顾的人。

    这样的关系里,他永远不敢开口说“我喜欢你”。

    所以他把公司搬到香港,不只是为了聆讯上市,也是为了给自己一个独立的战场。

    他需要一片自己的天地,取得足以与他匹配的资本,等他把公司做上市、把事业立稳,他就可以告诉傅时聿:现在我站在这里,不是你的合作方,不是你的被投资人,不是还债。我就是沈彻。我喜欢你,不欠你任何东西,只是喜欢你。

    这就是他,所有的感情必须建立在平等之上,他给傅时聿的只能是纯粹的感情。

    而现在傅时聿把他推到一个退无可退的位置,认真地问他有没有喜欢过他,那他只能否认。

    傅时聿感到自己的心像是攥了一下似的疼,“伤我的话,你倒是说得得心应手。”

    沈彻胸口上下起伏不定,他跟傅时聿近在咫尺,却已经没有了可以跟他对视的勇气。

    “沈彻。”傅时聿那双总是冷静自持的眼睛里翻涌着一种沈彻从来没见过的东西,“我要你说,你从来没喜欢过我。”

    “我从来没喜欢过你。”沈彻照说了一遍。

    “我要你拿我起誓。”傅时聿顿了下,“你发誓,如有作假,那我不得善终。”

    沈彻抿着唇,一言不发。

    “你说。”傅时聿冰冷地重复。

    沈彻说不出来这样的话,他可以对自己撒谎,对傅时聿撒谎,对全世界撒谎。但他拿傅时聿起不了誓,那个誓言太重了,光是在舌尖上滚一圈就痛得他满口是血,他宁愿傅时聿讨厌他,也不愿意让“不得善终”这四个字有一丝一毫应验的可能。

    光是想想会有这种可能,沈彻的心都要碎掉了。

    他的眼眶红了起来,眼角隐隐有泪。

    傅时聿看到了,他低头压上了沈彻的唇。

    这个吻夹杂着眼泪一起落下,咸的像是生理盐水滴进了眼眶。力道不算温柔,甚至带着点孤注一掷的确认。

    沈彻感觉到,傅时聿整个人都在发抖。

    这个认知像是一根针一样扎进了沈彻的心底,傅时聿的手还撑在他耳边的沙发靠背上,骨节分明的手指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

    他整个人罩在沈彻上方,姿态是压倒性的、侵略性的,但是他的嘴唇却在离开沈彻时微微发颤。

    “傅时聿,”沈彻终于开口,声音轻得像在哄,“你松手。”

    傅时聿没松。

    不但没松,他另一只手也撑了下来,整个人更近地压下来。沈彻能闻到他西装外套上极淡的雪松味,混着办公室空调吹出的干净冷气。这个距离太近了,近到沈彻能感觉到傅时聿的呼吸喷在自己皮肤上的热度。

    “沈彻。”傅时聿抓住他的手腕,“你再说一遍你没有。”

    沈彻愣住了,睫毛抖了一下。

    傅时聿的手指从沈彻的手腕上移开,转而握住他的手,一根一根地掰开他攥紧的拳头。沈彻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把手心掐出了四道月牙形的印子,最深的那道破了皮,渗了点血丝出来。

    傅时聿低头看了一眼他掌心的印子,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

    “沈彻,我不问你了。”他眼底有一颗泪滚落下来,滴在沈彻的手背上,“你可以去香港,那是你的自由。”

    傅时聿的声音带着一种被压制到了极点的沙哑,仿佛在喉咙里滚了一圈碎玻璃。

    他慢慢直起身,站在落地窗前,背对着沈彻。

    窗外是A市的夜景,万家灯火铺了一地,傅时聿的身影被玻璃映成一个模糊的轮廓。他一只手插在西裤口袋里,另一只垂在身侧,手指在微微发抖。

    沈彻没有说话。

    办公室里安静了五秒,十秒。

    傅时聿等得手指都开始发冷,指节微微收拢,几乎要把掌心掐烂了,他的呼吸停了半拍,喉结上下滚动。

    然后沈彻动了。

    他抬手按住了傅时聿的后颈,力道大得像是要把这个人按进自己的骨头里。傅时聿被他拽得踉跄了一下,膝盖磕到沙发边缘,整个人压下来,下一秒沈彻的嘴唇就撞了上来。

    昏天黑地般。

    是沈彻的吻。

    他的嘴唇是烫的,带着眼泪的铁锈味和咖啡的苦,撞上来的时候毫无技巧可言,牙齿又磕到了傅时聿的嘴唇,这次力道更大,两个人都是一颤。傅时聿闷哼了一声,血珠渗出来,咸腥味在两个人口腔里蔓延开,但谁也没有退开。

    沈彻把傅时聿按得更紧了。他的手指插进傅时聿的头发里,指腹抵着头皮,能感受到对方脑后的温度。傅时聿的头发比他想象中柔软。

    这个吻不长,但很深。

    深到沈彻觉得自己把过去这些年所有没说出口的话都灌进去了。

    他先退开的。

    额头抵着傅时聿的额头,两个人的呼吸搅在一起,急促的、滚烫的。沈彻的眼睛红得快要滴血,睫毛上还挂着没干的泪,眼神带着一种终于豁出去的坦然。

    他的嘴唇上沾着傅时聿的血,开口的时候声音在发抖,但很稳,“傅时聿,我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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