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在唐人街写小说开始[六零]: 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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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6章 《林少英》转载

    发现存款够买房后, 杨乐怡没有直接下手。

    因为她手头的存款不到两万,买的话几乎只能考虑和目前住得差不多面积的公寓,或者小栋的老旧住宅。

    这两种房子用来自住其实不错, 可要是用作投资,性价比不高。

    老旧公寓或住宅租不上价, 合作公寓租金不错, 但不能往外租。持有期间需要交房产税,盈利只能依靠区域房价上涨。

    杨乐怡更倾向于买一块地皮,或者直接在唐人街买一栋公寓楼。

    同一个区域,面积也相同的房子, 通常比地皮要贵。

    买房还会有折旧,虽然区域发展起来后, 房价总体会涨, 但旧房价格肯定涨不过新房。买地皮则不用考虑折旧, 只要选对区域,升职后地皮会比房子更抢手。

    而买地皮, 有两种变现方式, 一是等区域价值上涨直接卖出, 大赚一笔;二是成立公司, 在空地上盖合作公寓, 再卖房子。

    未来几十年都是房地产的黄金年代,把控好成本,自己盖楼卖房肯定能赚更多。

    至于在哪里买地皮,杨乐怡认为唐人街和法拉盛都行, 后者如今属于郊区,地价便宜,但后期会因为华人大量涌入而飞速发展起来, 升值空间大。

    唐人街的房价在曼哈顿虽然算低的,可和其他区域比,又比较高。但未来唐人街会越来越多,就算升职空间没那么大,在这里盖楼也能赚一笔。

    至于直接在唐人街买一栋旧公寓楼,则是考虑到陈阿莲。

    搬到法拉盛后,陈阿莲的工友对她羡慕居多,有些人出于搞好关系没坏处的想法,对她更热情。

    但总有眼红的人,喜欢在她面前说些酸话,阴阳怪气她女儿有出息又怎么样,还不是要跟他们一样做工?

    陈阿莲如今脾气硬了些,但还是不太会吵架,偏偏又听不得人说她女儿不好,于是每次都会跟人吵起来,然后没吵过,气得够呛。

    陈阿莲不想让杨乐怡姐妹担心,很少在她们面前表现出来。

    但杨乐怡又不傻,哪看不出她不高兴,找她工友一打听,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其实搬到法拉盛后,杨乐怡就在琢磨让陈阿莲换个工作。

    理论上,制衣厂是计件算工资,员工每天上几个小时班无所谓,时间短了工资也少嘛。

    可老板是数着机器招的员工,他们恨不得机器一天转二十四小时,哪能容忍员工提前下班让机器空下来。

    特殊情况,家里有事,请几个小时,几天假都没问题,但每天都提前下班,老板肯定不愿意。

    到业务量大的时候,还会强制员工加班。

    从曼哈顿到法拉盛倒是不远,到陈阿莲下班的点,路上也不堵车,开车二十多分钟就能到家。

    但陈阿莲埋首工作一天,已经很累,每次回到家都一脸倦容,杨乐怡担心她疲劳驾驶出事。

    杨乐怡想让陈阿莲换个工作,但唐人街招女性的工作不多,工资高的更是少得可怜。而陈阿莲总想担起养家的责任,不愿意辞职。

    杨乐怡就想买栋楼,也不用多大,带一层商铺有两三层就行,楼上可以用来出租,每月稳定收入三四百美元。

    商铺就用来给陈阿莲开店,争取每月再赚个两三百。

    加起来收入能跟在制衣厂持平,兴许她会愿意辞职。

    而旧楼升值空间虽然没那么大,但入手总不会亏,主要是能解决问题,在杨乐怡看来很值。

    但不管是法拉盛的地皮还是唐人街的公寓楼,都不便宜。

    后者不必说,四五万美元起步。

    前者地段稍微好点的,每层能建两间公寓的,也要三四万美元。地段不好的倒是便宜,但杨乐怡前世没来过美国,对法拉盛的了解不多,无法确定哪块地皮能升职。

    她只能尽量往地段好的区域买。

    如果是真没钱,杨乐怡可能会将就,买个差不多的公寓或者小栋旧屋。

    但截止到六月中旬,《伊利湖杀人事件》销量已有三百多万,扣掉黛拉的抽成,她能拿到十七万多。

    这笔钱九月份能到账。

    杨乐怡在心里算过后,觉得可以再等一等。

    正好暑假是淡季,制衣厂很少加班,放假后她的时间也比较宽松,晚上可以去唐人街瞪着,和陈阿莲一起回家。

    ……

    二十号左右,布朗克斯科学高中开始放暑假。

    放假第一天,杨乐怡和吴文轩见了一面,当然不是为了新小说,她还

    医疗题材写完了,还有淘金系列等着她。

    不出意外,这小说,她目前也没什么灵感。

    这次见面是为了两件事,一是《林少英》的出版,二是香江有杂志想转载《林少英》。

    毕竟她是出版过的人,还英文、华文出版都有了,《林少英》能出版,对她来说是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

    何》那样,能定期拿到相对准确的销售数据,但吴文量。

    过去几个月,《林少英》销量一路走高,到五月刊,总销量已经突破一万二千册。

    《阿珍的故事》大结局时,杂志销量才到一万,文化社都愿意出单行本。

    《林少英》六月才大结局,四月刊销量已经破万,按照趋势,结局销量至少能有一万三千册,文化社当然不会放过这个赚钱机会。

    杨乐怡早有准备,但还没考虑好要不要签出版。

    连载期内她还可以隐姓埋名,要签出版,真名肯定要暴露,文化社这边再也瞒不住。

    不过《林少英》只在连载到第二期时,短暂地引起过争议,后面风评很好,就算传出木人桩是她,也不会对她造成影响。

    而且行有行规,在她本人不想暴露的情况下,文化社就算知道她的身份,也不会随便往外说。

    到现在,她是梦里客这件事,知道的人都不多。

    一切未知的时候,需要小心谨慎,如今几乎尘埃落定,就算被文化社老板知道她是谁也没关系。

    从这里可以看出,杨乐怡倾向于放弃隐瞒。

    但她放弃隐瞒的主要原因,不是出版,而是想转载《林少英》的报纸是《明报》。

    《明报》啊!

    作为九零后,谁年少时没有痴迷过武侠小说?没看过《射雕英雄传》、《倚天屠龙记》?

    而看过这些,就一定知道金老爷子。

    知道金老爷子,就大概率听过这家的报纸。

    刚穿到六十年代,杨乐怡琢磨往香江投稿的时候,都不敢想《明报》,怕自己写的小说过不了稿。

    虽然了解后发现,往香江投稿这件事本身就不靠谱,作为不知名作者,隔着广阔的太平洋,就算过稿了,她也很难拿到稿费。

    知道这一点后,杨乐怡就没做过在香江文坛扬名的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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