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生物见闻录: 17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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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理解这种见鬼的理论,最后还是少凰对这种理论表示了理解。

    如果你以为少凰是支持人族的这种事情与理论的话,那就是你想太多了,她只是觉得这很合情合理而已。

    不支持,又怎么会觉得合情合理?

    简单,少凰的理论就四个字:弱肉强食。

    母系氏族进入父系时代是因为铜铁工具的出现,男性能够创造的价值胜过了女性,因而男性理所当然的成为了统治者。既然男性更有价值,自然应该比女性有地位。反之,若是女性能够比男性创造更多的价值,那么女性就是统治者,甚至女性将男性当猪羊来豢养都是合情合理的,因为女性强大,男性孱弱。

    彼时听着少凰的语气,我总有种她原本想说的应该是女性将男性当成食物都是可以的感觉,弱肉强食嘛,强者以弱者为时,天经地义。不过,她最后说的不是这个,大抵是我想多了。

    人族过多的依赖于工具,当工具对使用者有要求的时候必然改变社会的地位分层,直到进入现代,工具已经进化到男女都可以擅长,甚至女性能做得比男性更好,男尊女卑的情况这才开始好转。而君族与凤凰族,修神可不拘男女,万类霜天竞自由。君族一直稳定在母系氏族社会便是因此,蒙昧之时就是母系氏族,而后来虽然族群发展了起来,但两性的力量并未因此而变得悬殊起来,自然没有向父系社会过渡的机会。

    至于凤凰族,古神族更不拘这个,一个族群有三种性别,想搞性别歧视也很难,因为歧视了一种,还有另一种你是歧视还是不歧视?若是歧视,打不过,而弱者是没资格歧视强者的,真敢歧视,那是对强者的侮辱,按照洪荒时代的规则,这是罪,罪当诛全家的罪(如果碰上的是个脾气特别差,报复心特别强的,那罪及族群都很正常)。且,就算介意这个,孟凰后来的情况不好说,但少凰,她会也有能力杀了所有反对者,绝对的力量面前,所有异议都是放屁。

    我算是明白了,虽然孟凰改变了这个神很多,但本质上她还是那只神孽,弱肉强食,弱小即原罪,强大即法则。

    在我的思维发散性乱跑还跑没影的时候,尘寰说:“如果大洪荒时代是那样的情况,而你恢复了那个时代的记忆,会有这些认知也很正常啊,毕竟,那个时代,你不可能去计较道侣的孩子不是你的血脉这种问题,得气死。”

    我的思维终于被拉了回来,并且点头,我的确不会在乎伴侣的孩子不是我的血脉这种问题,在大洪荒时代计较这个迟早把自己给气死,无/性繁殖在那个时代可是主流,会计较这种事纯粹是闲得蛋疼。

    尘寰继续说:“这些认知虽然会让你显得与人族不同,但你本来就不是人,只要不在人族面前发表那些认知就可以了。”

    见我赞同,尘寰愈发不解:“那你这几日忧心忡忡的做什么?”

    我说:“靁生而无性。”

    尘寰愣了下,旋即看我的眼神就有点古怪了,显然是明白了我想表达的意思。“就算这样,你生理也还是女性,这不影响什么,又不是顶着女子的皮觉得自己是男子。”

    我苦笑:“若我顶着这副壳子爱上了男性亦或是无性的生灵都没什么,若是女性”特喵喵的,总不能让我搅姬,亦或是做变/性手术吧?

    尘寰默然了须臾,说:“我可以变成女子。”

    我果断拿起沙发上的抱枕怼在了尘寰的脸上。“我咨询错人了。”虽然爱你为你变/性什么的听上去挺感人的,但细思的话总觉得别扭。

    尘寰艰难的从枕头下继续开口:“我是说认真的,不是开玩笑。”

    就是认真的我才更想闷死你啊,我本来就够头疼了,你现在让我更头疼了。

    一直旁观的美人终于开口道:“就算真到了那个时候,小庄主的性别认知都已经改变了,应该不会再觉得这是件头疼的事了吧?”

    我:“美人我晚上若是做噩梦的话,明天一定找你算账。”

    美人应该庆幸,我晚上没做噩梦,一夜无梦,压根没睡。

    还没等我调节好心理入睡,小姑父一通电话来求助了,好不容易有的一点瞌睡虫跑了。

    “小姑丈啊,这么晚了你不在家享受你的二人世界给我打电话干嘛?”你不睡我还要睡啊。

    “我现在还在局里。”

    我:“小姑丈你可真是尽职尽业。”怎么感觉小姑姑快赶上寡妇了?嫁个男人,男人却嫁给了工作。

    “小落你就别讽刺了,我真找你有事,我们这里碰到了僵尸。”

    我彻底醒了,估计今晚也不可能有睡意了。“僵尸?你确定你没眼花?”

    鹤城里的妖魔鬼怪这两年我已经全都上了户,僵尸这一分类就一只:老腊肉。小姑丈该不会是看到老腊肉了吧?老腊肉也太不小心了,居然让人看到原形。

    “我都让咬掉了一块肉,你说我是不是眼花?”

    老腊肉什么时候换口味了?

    不对,老腊肉不吃人的。

    想喝血,医院有血库,想吃人肉,手术切下的废料和妇产科人流的胚胎都是人肉,犯不着攻击活人。

    第174章 第二章养尸·尸毒

    踩着拖鞋赶到警察局的时候我冷汗都冒了一身了,虽然说我对这个小姑丈真的不是很满意,但我也没想他死啊。

    诚然,人还没死,真死了电话也不可能半夜三更的给我打电话了,问题是他被僵尸给咬了啊。

    划重点——被、僵、尸、给、咬、了!

    我靠,被僵尸给咬了这是小事吗?

    事大了。

    被妖怪给咬了一口,只要不是带毒的妖,那只要没被咬死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咬掉了一块肉而已,至少命还在,养几个月还是会长回来的,但被僵尸给咬了,不好意思,僵尸正好是带毒的妖,还是带毒的妖里头最坑的一种。

    被别的带毒妖给咬了,最严重也不过一死,而被僵尸给咬了,死都不能死得消停。

    觉得老腊肉怎么样?长生不死,有着一份体面且积德的工作,什么都不缺,羡慕吧?

    那我告诉你,他曾经吃人无数呢?

    并非每只僵尸诞生的时候都是有灵智的,从棺材里一爬出来就有灵智的僵尸属于十万里无一的特例,而这一类僵尸不是生前死得极惨因而怨气冲天,便是执念深重,因而勉强能够保留一点灵智。但实际上,就算能够保有灵智,它们也无法控制自己嗜血的欲望。

    僵尸的进化是通过猎杀别的物种吞噬其血肉精华,有点像凶兽,但又没凶兽那么百无禁忌吃嘛嘛香,不过也幸亏没凶兽那么百无禁忌,否则芸芸众生也不用活了。

    每一只从低级爬到高级的僵尸都必然吃过数之不尽的人,踩着累累尸骸成就大妖。

    老腊肉虽然看着和普通人差不多,但这也只是他。

    僵尸在进化和修炼到一定境界的时候会产生魔魄,拥有清晰的灵智,但就算如此,嗜血仍旧是本能,而谁能控制自己的本能呢?就算能控制,又为何要控制它?最典型也最近的例子还是少凰,若是没有被孟凰给找回去,少凰的结局几乎是注定的:成为神族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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