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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文学www.nw8.cc提供的《非人生物见闻录》 290-300(第6/24页)
少凰曾经见过一颗星球,上头挤着足足十九个智慧物种,是物种,不是地球上那种黑人白人黄种人的人种之别,那颗星球上是真正上的种族之别。
十九个种族,不同的意识形态与相同的生态需求,那个星球上的历史完美诠释了什么叫有史以来。
它们只打了一场战争,从有史以来就开始打。
地球上的战争史跟那颗星球一比,完全是小学生打架与世界大战的对比。
那样的环境,能否发展出完善的国家来都是个问题,至少,大部分多种族共存的星球在发展方面都很艰难,有的根本连完善的国家形态都发展不出来。不过多种族混合型文明如果最终没自灭满门,并且完成了大融合飞出母星,又往往是三千世界所有文明类型中发展潜力最强的。遗憾的是,现实中多物种共存的文明一千个里能有一个走向大融合飞出母星就已是不错了。
少凰当时那个债主对她的请求就是止战,别特么再打了,有完没完?自然,这是少凰的翻译,原话肯定没这么简单粗暴。
少凰?
她翻了那颗星球的历史书后第一反应就是灭了债主来个人死债消。
没成功,无关良心,那个时候它和神尊的关系比较恶劣,刚犯过事,处于缓刑期,神尊专门分出了一缕神念盯着它,一看它又想造,赶紧按住了它。
那位债主保住了灵魂,而少凰,过程不详,我们只需要知道最终结局是它在还完了债后第一件事便是冲回找神尊拼命,硬生生的砍下了神尊一条胳膊。
问题是,我看过这颗星球上的历史上,只人类一个智慧物种,没有十几二十几种智慧物种,不可能出现那种只打了一场战争,从有史以来就开始打的情况。
再加上从穿越者口中得到的情报,显然,这没完没了的战乱和穿越者有一定的关系。
这种悲壮还鞭挞人性的风格好吧,我又想起清弥了。
清弥在人性这方面的造诣深得令人高山仰止,不同的是,一般人研究人性多是心理学家,研究这个也是工作需求,而清弥,它纯粹是为了祸祸众生。
清弥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将圣人引入深渊,变成泯灭人性的恶魔,然后开餐——凶兽对于灵魂的喜好都是越纯粹越好,而清弥最喜欢的口味是纯粹的黑暗灵魂,貌似凶兽都是这么个口味,只是另外八只没清弥那么富有主观能动性——九凶兽就没一个是五讲四美的。
我的这种悠闲猜想可能的心态止于我看到所谓的未婚夫。
因着我突然不见了的关系,便宜爹派了许多人来找我,其中便有我才赶到的未婚夫,得知我不见了,考虑到这个世道的混乱,主动提出一起带人找我。
看到这所谓未婚夫时我的心里满屏的日了狗。
这所谓未婚夫竟然是尘寰,对方身上的非人生物气息减弱了很多,但里子仍旧是原来那个。
我扶额,下意识的回想了自己和清弥有没有什么过节,答案是有,我弄死过它一次,其余大大小小的过节也有,彼此都是记仇的性格,我记得它怎么祸祸我,它也记得我怎么弄死它的。
我只希望,这背后的人不是清弥,否则我一定会很惨。
清弥那家伙操笔写剧本绝对不会考虑下限与节操,它那些食物的悲催经历充分诠释了这一真理。
心里骂娘,面上却是带着笑与尘寰打招呼,果然,不同于只是身体情况不太对劲,但记忆还很完整的我,尘寰的记忆已经被改变了,他只以为自己是一个封建时代的贵族郎君。
封建时代,还人族贵族
我默默在心里呵呵哒,你都不是人啊,而且,就算是妖族,特权阶级也不是世袭的啊,弱肉强食,若是王座之上的王被下属击败,那么下属就是最合法的继承人,马上就可以上位的继承人,继承权比王子王姬还要优先。
古神类也有这样的规则,好吧,大部分洪荒时代流传下来的智慧种族的王权传递都是这般模样,让强者带领族群才能确保族群在种族之林生存,走向强大。
哪怕是君族,王权继承权这方面也是世袭与强者为王兼而有之。
尘寰若是想当贵族,去雪狼一族的聚居地说不定还能竞争个王位来——只要他能够击败雪狼族的王——但人族的贵族,还是省省吧。
“你在试探什么?”
听到尘寰的问题我不由一怔,旋即反应过来失忆并不等于掉智商,我方才套了半天话,他也不可能一无所觉。
只是,这个问题该怎么回答呢?
实话实说?只怕他会以为我是在发疯。
扯谎?还是那句话,失忆并不等于掉智商。
我犹豫了下,问尘寰:“你相信我吗?”
尘寰愣住,显然不明白我为何有此一问,但还是道:“你是我未来的妻子,我自然是信你的。”
这个话,要不是说的人是尘寰我肯定是一个字都不信的,人心之莫测能颠覆三观,而且一个封建时代的人族男子也绝不可能对妻子有真正的信任,连平等都没有,谈个毛的信任?
我对尘寰说:“我要找一个人。”
嗯,找人,不管是阿莯还是楉或是少凰,随便找到一个估计就能得到大量的信息,搞清楚怎么回事。
尘寰闻言道:“找谁,你尽管说,我一定帮你找到。”
我道:“普通人找不到,我得亲自去趟都城。”
尘寰毫不犹豫的反对。“此去都城有千里,太危险了。”
我道:“我们接下来要南迁可不止千里呢,我就去看看,看了不管找没找到那个我都跟你回来南迁如何?”
尘寰仍旧反对。
第二日的时候我留书一封自己跑了,虽然很对不起便宜爹,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一出糟蛋的舞台剧的他真的以为我是他女儿,可我不是,我得弄明白怎么回事,然后回到来的世界去。
不出所料,傍晚时我在路口一个废弃的茶棚里等到了追来的尘寰。
看着怒气冲冲的尘寰,我递上了自己煮的清茶。“喝碗茶消消火,气大伤肝。”虽然从未听说过有得肝病的雪狼。
尘寰恼怒的看了我一眼,接过清茶一饮而尽。“接下来去哪?”
我说:“都城啊,走水路,若找得到船便买船票,若找不到船便自己制作木筏”顿了顿,我问:“你还会做木筏吗?”
失忆之前的尘寰的野外生存经验很足,几百年的生命,他有一半的时间是在山林里渡过的,剩下一半时间则是到处溜达,因此旅途中用得着和可能用得着的技能他都会点,让忍不住想起娲灵,同样是在驴友技能上点满的家伙。唯一不同的是,尘寰是没有安定的地方所以到处溜达,而娲灵,旅行是它与生俱来的天性。
再走几十里就是一条大河,这个国家的都城就位于大河的下游,而此地位于大河的中游,得顺流而上。若是尘寰坐不出能用的木筏,我就得考虑要不要找棵巨木掏空弄成独木舟了,反正这年头的生态还挺原始的,森林到处都有,几人合抱粗细的巨木随处可见。
尘寰答道:“我自是会的我什么时候学过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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