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抢来的夫郎也能he吗_馀桂: 第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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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养的是兔子,等我找一找,这个季节应该会有小兔子。”

    林岑业试药时会用到很多小兔子,因为兔子繁殖很快,也很好养,只需要把他们放养在长满野草的野外就行了。

    程锐走进来才发现这片小土坡上有非常多的洞,这就是所谓的狡兔三窟吗?

    兔子十分敏锐,再加上这里是它们生活了很久的地方,对地形十分熟悉,所以即使是林岑福也看了很久才发现几只不太机敏的兔子。

    林岑福向程锐比了个手势,程锐轻巧地绕到后面将洞口堵住,而林岑福则预测着兔子逃跑的路线蹲守。

    这是一只今年刚出生的小兔子,见被前后夹击,一时间慌了阵脚,被林岑福轻松逮住。

    “程兄弟,这只兔子你要不要带回家养?我听说哥儿都很喜欢养这样的小白兔。”

    “可以带走吗?”

    听到哥儿可能会喜欢,程锐已经心动了,可是就这么随意的抓走田里的兔子,会不会不太好呢?

    “别担心,这是林岑业养的兔子。”

    此话一出,程锐也放下心来,但是林岑福还想再抓一只。

    兔子这种东西如果只养一只,那倒不算什么,最多就是打一点草料给它吃,但是如果养一对,那就很有趣了。

    林岑福有些坏心眼地想着,可惜刚才这只兔子被抓的消息好像已经在兔群里传开了,接下来半个时辰里他们一无所获,不得不放弃了这样的想法。

    耽误了这么半天,今天也做不成什么事了,林岑福索性将程锐送出了杏花里。

    “欢迎下次再来啊,程兄弟,如果你夫郎突然想要另外一只兔子,欢迎随时来找我。”

    林岑福的态度实在太过热情,程锐有一丝疑虑,没说要不要兔子的事情。

    夕阳西下,程锐也踏上了回家的路,但还记得早上夫郎的话,绕路去了市上买了一点东西回家。

    原以为自己肩上扛着树苗,手里抱着兔子,还提着东西,就已经很热闹了,没想到进门时,竟然听见了一声小狗叫。

    “小黄,来来来,这里这里!”

    刚才林岑福把抓的兔子给他养,他还沉浸在第一次抓到兔子的兴奋里,没有来得及思考。所以一路上都在想着,要是夫郎不同意养,那放在岳丈这里养怎么样?

    没想到一回来家里倒是先多了一只小狗。

    “夫君!”

    程锐有心给夫郎一点惊喜,所以没有让人提前通知夫郎,韩月见他回来,果然抛下了那才刚跑到他脚边的小黄狗转身奔向他。

    小黄狗又跟在他脚后踉踉跄跄的跑过来,惹得程锐发笑,把手里的兔子递给了他。

    “月儿,我今天去杏园,杏园里的管事抓了一只兔子,说叫我带回家养。你想养吗?”

    小兔子皮毛雪白柔顺,乖乖地卧在手里,可爱得不得了,韩月点点头,却没有伸手去接,而是踮脚帮着程锐把肩上的树苗放了下来。

    “夫君,这是什么树啊?怎么开这样的花?月儿还没有见过呢。”

    下午才从地里拔出来的白花树苗上零星还有着几朵白花,还没有蔫,依然漂亮,清香,很是让哥儿好奇。

    程锐见夫郎更对这白花树感兴趣一些,就把兔子放在地上,和刚刚跑过来的小黄狗一起玩耍了。

    小兔子拨着两条后腿一蹦一蹦的蹦到了墙角边,小黄狗在原地歪了歪脑袋,也学着它的样子,一路慢慢蹦到墙边。

    程锐把手里的点心递给夫郎,又慢慢取下了林岑福挂在树苗上的白花和药材,抓了一把白花出来摊在手上给夫郎看。

    “月儿你看,这个就是白花。是不是看起来很漂亮,闻着也很香?”

    韩月点点头,伸上了手去摸,花瓣的触感细腻柔软。

    “夫君是要带回来种吗?可是我们家院院子里不是已经有一棵桃花树了吗?”

    那还是他们定情的树呢。

    程锐点点头,显然也是想到了这里,四下看了一下,悄悄亲了一下夫郎的额头。

    “这个白花是可以吃的。”

    “可以吃?”

    听到可以吃,哥儿对它的好奇心更盛,撕了一小片想往嘴里放。

    程锐没有想到夫郎竟然会这样,连忙制止了他,虽然这白花没有什么毒性,但是这样的习惯却要不得。

    “月儿!”

    听到程锐的声音,韩月却还没有觉得有什么问题,撕了一片也往他嘴边放,这下程锐也无奈了。

    “这个白花虽然能吃,但是要煮熟,还要用水再漂洗几道,不可以直接吃,知道吗?还有其他的东西也是一定要煮熟才可以吃。”

    “哦……”

    见夫郎有些失望,程锐连忙把刚带回来点心打开讨夫郎的欢心,见了这精致的点心,哥儿果然露出了笑容。

    “谢谢夫君~”

    程锐回来时,父亲们已经在做饭了,小夫夫说闹了这两句,正好闻到了饭香。

    “好香啊,月儿,今天做的什么好吃的呀?”

    程锐一边说一边洗干净了手,拉着夫郎进去,父亲们才把饭做好,孩子们就钻进了厨房,不由得笑着说了一句。

    “鼻子真灵!”

    程锐和夫郎嬉笑着围了上去,而真正鼻子灵的小狗也哼哼唧唧扒着门槛想要翻进来。

    “在外忙了一天辛苦了,要不要先吃一点?”

    韩铭掀开了锅盖,找了个碗来,往碗里盛了一些他刚做好的社饭。

    这样钻到厨房里来,先吃出锅的饭,不是吃饭的礼仪。程锐原本有些犹豫,但夫郎已经伸手去接,而他看了一眼碗里油润丰富的饭就决定忘了什么规矩。

    小夫夫一人得了一个勺子,端在一旁分着吃。韩月见程锐这样,就知道他没有吃过这饭,小声跟他讲解起来。

    “夫君,这个叫做社饭。”韩月刚开了个口,又不得不停下来认真嚼社饭里带的腊肉粒,才继续开口。 “是腊肉混着青蒿,还加了一点野葱做的。”

    “哦!”

    野葱程锐是认识的,于是挑出了另外一样他不认识的菜,细细嚼了一下。

    青蒿的味道浓郁强烈,口感有些韧,但是混在糯米和腊肉里又很好的隐藏了这一点,给油腻的腊肉带来了一丝清香,十分解腻。

    腊肉独特的香气与青蒿浓烈的植物清香混合在一起,再加上野葱的调配,让人欲罢不能。

    但父亲们似乎也早预料到了这一点,只给小夫夫二人盛了一小碗。

    父亲们今天也做了猪血白菜豆腐汤,程锐看到这个便已经满意,取了小竹筛下来和夫郎一起捡他今天带回来的白花。

    白花能吃的部分只有花瓣,花蕊和花托都要摘掉,清洗过后还要放在沸水里煮熟,再漂洗几次才能炒。

    “夫君,你今天出去有遇到什么有趣的事吗?”

    韩月做这种择菜的事情十分熟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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