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娇百宠: 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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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上饭,我们还要养两只兔子……”

    “和哥哥一人一只,你命里缺火,我命里缺水,咱们的兔子就叫‘火火’和‘水水’,一只跟你的名,一只跟我的名……”

    阮阮口中喃喃地接上他的话,都是她从前常常挂在嘴边的,她笑着笑着,眼泪却止不住地往下掉。

    沈烺抿着唇,沉默了一会,“我和妹妹的名字,是爹请村里识字的夫子帮忙起的,命里缺火就叫沈烺……”

    阮阮哭得泣不成声,“命里缺水的……就叫沈沅。”

    沈烺牵唇一笑,“我们的名字都很好听,是不是,阿沅?”

    “阿沅,阿沅……”阮阮口中重复着这个名字。

    梦里那些断断续续的场景拼凑到一起,幼时失去的记忆在他的指引下慢慢变得清晰明朗。

    土炕上卧病不起的是爹,坐在爹身边哭得双眼通红的是娘。

    后来爹和娘都不在了,哥哥背着她一直走,一直走,头昏脑涨的,又饿,又发了高热,实在是走不动了,哥哥就把她放在破庙一尊佛像的后面,地上铺着厚厚的茅草,白天她就睡在这,等着哥哥给她带吃的回来。

    她没什么大出息,就惦记着养兔子,要和哥哥养一辈子的兔子。

    哥哥说,等阿沅长大了,哥哥就去参军,刀山火海里非要搏个名堂出来,给妹妹住不漏风的大房子,喝甜汤吃牛乳,养一窝的兔子,还要给妹妹买花戴,他沈烺的妹妹这么好看,一定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可是后来有一日,哥哥出去寻食,好久好久都没有回来。

    她身上烧得很难受,晕晕乎乎间来了一群人,他们在佛像后面发现了她,说了两句什么,直接将她抱起来带走了。

    那一次病了很久,脑袋烧得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就再也记不得人了。

    阮阮想到这里,双眼被眼泪灼得发痛。

    她怎么能……怎么能忘了哥哥呢?

    第100章 .晋江正版独发两人凑得实在太近……

    阮阮一双眼睛像慌乱无措的幼鹿,看他的眼神多了些躲闪,类似近乡情怯的情绪。

    无数的思绪涌上心头,脑海中乱得很,嘴巴张张阖阖,千言万语化作一句带着哭腔的呢喃,“我……我等了哥哥好久……”

    从日升等到日沉,从黑夜等到白昼。

    窝在佛像之后的那几日,一到晚上,寒风刮得纱窗震震作响,如同鬼哭狼嚎一般。

    她怕极了,眼睛烧得通红,眼泪止不住地流,都快要流干了,手边只有冰冷的石像,没有哥哥抱着她哄着她……

    哥哥好像再也不会回来了。

    “哥哥没有不要你……”

    沈烺痛苦地对上她的眼睛,“是哥哥不好,自不量力地到山里抓兔子,想着带给你玩儿,没想到自己却摔下山断了腿。阿沅,哥哥醒来就去回去找你了……”

    阮阮下意识地垂下眼眸,看向他的双腿。

    眼里涩涩地疼,尖锐的刺痛一点点蔓延到心脏。

    她哽咽着:“哥哥……好了吗?”

    沈烺迷茫了一瞬,才知道她问的是他的腿,他上前一步扶着她的肩,说话时呼吸都在抖,“哥哥没事,早就好了……哥哥终于找到阿沅了。”

    阮阮的眼泪一直掉,怎么也擦不干似的。

    哥哥很高,他的掌心也很热,还和小时候一样。

    爹娘死后那大半年,阮阮一直和哥哥相依为命,她身子不好,小病不断,走两步就喘得厉害,几百里的路都是哥哥背着她走过来的。

    那时候的哥哥很瘦,后背凸起的棘突硌得人胸口疼。

    可如今的沈烺再也不是当初那个清瘦的少年,他高大挺拔,威风显赫,一身让人望而却步的峥嵘气势。

    阮阮颤颤巍巍地想握住他的手,却只摸到了仅有半截的右手小指,眼眶一热,指尖禁不住颤抖,“哥哥,你……”

    沈烺回握住她的手,“都过去了,哥哥没事。”

    那个时候很难,尤其是背着阿沅流亡的途中,沈烺想过很多。

    不能再那样下去,他得为自己找一条路,让阿沅能够吃饱饭。

    他想过去当兵,或者在山里当猎户,想过替犯事的员外坐牢得到一笔钱,甚至想过以色侍人……有什么不能呢,只要阿沅活得好好的,他做什么都可以。

    可是阿沅却不见了,能找的地方全都找遍了。

    原本以为她只是跑出去找哥哥,可沈烺回到破庙,等了她整整一个月,破庙外每天都有无数的流民途经此地,茫茫人海中,再也没有一个是他的阿沅。

    后来听闻西北那些富家公子设了场子,把人当狗一样,尤其喜欢看他们相互厮杀取乐,一场百人,最后活下来的那个就能留在他们身边做事。

    那时候的沈烺活得生不如死,心里只有一个牵念——

    倘若不去,这辈子永远是深沟里的烂泥,自己都爬不起来,还怎么去找妹妹?

    这条路一旦踏上就是鲜血淋漓,再也没有回头路可走。

    杀人是他离权利最近的方式,也是他唯一的活路。

    从一开始连肉搏都不敢动手,只能被抽打,被撕咬,皮开肉绽,体无完肤。到濒死之时,他就像发了疯的猎豹,磨牙吮血,开膛断肢,每天将自己沉浸在血肉横飞的迷途中,一步步踩着别人的尸体往上爬。

    他最终活下来了,也彻头彻尾地将自己变得与野兽无异。

    给人当护卫,不过是体面一点的狗,却也足够他去做一些事情了。

    只是茫茫人海,天大地大,要找一个失踪的小姑娘实在是难如登天,一晃又是二三年。

    直到有一日,西北来了一队人马,沈烺奉命去杀那个领头的将军,可他的本事都是刀山血海里学来的蛮横手段,遇到真正强大的敌人,他只能保证自己不死。

    他要杀的那个人,就是傅臻。

    那时的傅臻尚且年少,却已征战多年,天生冷血,无往不胜。

    他对待刺杀者从不会心慈手软。

    可沈烺是什么人,奴隶场的死人堆里拼出来的,从不惧危险和疼痛,车轮战耗不死他,无论伤成什么样,他都能站起来继续打。

    即便如此,却也不是有勇无谋的莽汉。

    他比猎豹警醒,比鹰隼灵活,不会轻易将命门暴露人前,刀枪剑戟亦很难伤到他的要害。

    “命硬”大概是奴隶场给他最漂亮的底色,他动不了傅臻分毫,但傅臻也绝对要不了他的命。

    最后,傅臻沉默地看了他很久,只说了一句话。

    “你杀不了我,我也杀不了你,但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选择继续给人当狗,还是在我这里当人。”

    那时候的沈烺浑身都是血,连眼睛里都是浓烈的血色,几乎分不清眼瞳还是眼白。

    他从前想过去当兵,可那时候妹妹还太小,几岁的孩子离不开他,倘若他死在战场上,阿沅孤零零地在这世上,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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